Re: [新聞] 爽翻了! 大馬20詐欺犯返台 全放了

作者: fashilu (彼方)   2016-04-16 10:00:36
這新聞的標題 我只能說記者不意外
我國公民就算是犯罪要被移送 至少也要知會我國政府
不然你明天在國外被栽贓 送去北韓如何?
明明檢警跟外交部都是走正常程序,
為何要罵?
要人可以,先把證據拿來,
要引渡還幹嘛隨便你們。
至於要是認為制度有缺失,
別只會上網釘稻草人,
打爆你家區域立委服務處的電話行不行?
從殺童到現在跨國詐騙的案子,
只凸顯台灣人真他媽的理盲濫情,
正常程序不走只會以一己之好惡隨風起舞。
作者: shpongle (LIONS 113)   2016-04-16 10:10:00
對阿以後dpp多派飛機去接詐騙犯回家
作者: jkspike (出自岫谷的雲)   2016-04-16 10:12:00
你是說躲去中國那批嗎? ^.<
作者: fashilu (彼方)   2016-04-16 10:14:00
1樓 麻煩你先證明那群人是詐騙犯 不然就依法行事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0:15:00
我完全同意F大阿~有證據才能關 那徐永明是罵啥?
作者: hssh (hssh)   2016-04-16 10:21:00
有證據就抓,沒證據就是放,不是人說殺人就有罪,實務上到法院上是講證據的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04-16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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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13520 (阿ken)   2016-04-16 13:23:00
是這個版上的智商有問題還是大馬有問題??沒事動用行政資源免費送台灣人回家??可以動點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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