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66682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中馬不給犯罪資料 檢警無奈放走電信詐欺疑犯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昨晚從馬來西亞「搶回」的20名疑似涉及電信詐騙台籍人士,
在中國及馬國聯手刁難下,最後刑事局以無積極犯罪證據「放人」,落入中國想要營造的
「台灣是詐欺者天堂」的窘境,台中地檢署表示先救到人,日後再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協議
,向中國索取證據資料,就看中國的誠意。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表示,他15日下午5點就開始待命,準備要處理將在晚
間10時許返國的20名虞犯,但他看到刑事局拿出的「證據」,僅有名單、年籍及少數幾張
扣押物照片,隨即指示一定要再補充證據資料,否則很難開出拘票等強制處分。
期間由刑事局經數小時連繫,人員也進桃園海關返國,到晚間11時許刑事局表示無積極證
據已放人。而據了解,刑事局有向馬國要求提供證據,馬方回說都給中方了,改向中方要
,中方回答「已封箴無法給提供」,在未取得相關罪證下刑事局當場放人。
據悉,中國破壞已往的「共同打擊境外詐騙集團」模式,檢方指出往年案發當地國(電信
機房所在)逮人前或後,會有前置蒐證作業,相關國家代表會彼此共享、交換所有證據,
逮人後中國籍嫌犯就由中方帶回,台籍嫌犯由台灣帶回,所有罪證資料共享。
刑事局對跨境詐欺犯帶回作業,已有多次經驗相當熟習才對,可是這次沒拿到相關罪證就
回國,是真的很急促、倉促、慌忙、搶人?還是「弱國無外交」,這次真的被耍了。
據悉會出現這種結果,中方及馬方極度不配合是主因之一,這個結果正好落入中國對國際
社會揭示「台灣是詐欺者天堂」,讓他們把台灣人帶到中國審判更加合理化,我國檢警在
無奈下無法做出任何強制處分。
洪家原說,刑事局昨晚11時許回報,回國後對20人進行詢問,仍無法從「口供」明確掌握
涉案事證,全員不移送複訊,讓人先回去。
他說,日後還可以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模式,向中方要求提供相關證據,檢方還是可以
持續進行偵查,並非檢方「無法偵辦」。
4.附註︰
這樣就很明顯了啊 這也是一種養套殺啊 追查了一段時間的國際電信詐欺
然後在需要的時候紛紛冒出來 不過這種刻意營造的東西之所以為什麼要營造
很顯然的中方刻意營造給國際社會看的
那說明了他們自己也知道自己理虧站不住腳 不然他們哪需要營造這些假像
認為自己天下無敵的話根本不需要營造啊 另一方面就是他們自己也是因為
說謊說習慣了吧 說太多都要去查查看自己之前說了甚麼謊
所以這件事就是要像這樣子 一邊交涉 一邊訴諸國際媒體 然後一邊持續進行調查
聽說這次肯亞事件當中 好像就是有中共的某高層也被騙走了不少
而且還涉及黑金 所以呢 要是黑金流向曝光的話....HA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