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簽大巨蛋爛約的人沒人嘴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4-19 04:38:09
馬der!!本來不想跟柯黑.蛆蛆討論大巨蛋的!!
可是一直要逼我跳出來是怎樣??欠戰還是欠我打腫你們的臉才高興??
大巨蛋我先以權利金來說和大巨蛋那塊地來說好了!
大巨蛋那塊地相信很多鄉民昨天晚上有在數字版看到一篇關於大巨蛋始末,可是那篇少補
充一點了!
PS:大巨蛋那塊地170億買的完全正確,可是沒有後續補充說明170億的錢從那裡來...並非
是從國庫直接拿出來買的,而是用臺北市政府名義去跟銀行貸款來的錢(貸款額170億)
嗯!當然不管是法人.正常人.企業.國家..等等!!借錢的一方總要賺利息吧!不然他們要
喝尿吃屎嗎?
嗯!我記得沒錯之前高鐵3000億貸款.利息可是有史以來利息最低的(沒辦法怕利息太高高
鐵會倒,無法收回本金,欠大條比借錢卡大聲啦!,而高鐵息0.87%)←最低歐!!
然而我估計臺北市政府跟銀行貸款的利息至少1%起跳-2%吧!
嗯!數學時間到了!
170e*1%(用最低來算好了!)每年的利息1.7億!!
而七十年後拿回大巨蛋,1.7億*70=119億利息
170億+119億=289億 (哇靠!!出的錢快跟大熊一樣了!)
嗯!然後權利金是0.其他收入每年才收2000多萬,七十年14億(未必一定完全收到14億.因
為合約內容還有一條對大熊超有力的.要是大熊那年沒賺錢,可以不用繳交^_<)
所以七十年的實收一定少於14億,那麼光14億就足夠付利息?幹!!連利息的一半都不夠,
更何況環本金,然而這筆錢又要從那來?人民的納稅錢阿!!
那麼臺北市政府是要虧多大你們才甘心呢柯黑.蛆蛆們?
然後以公安來說光大熊做的資料,人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中(火災會斷電和停電).可以
以每一步幾公分逃離火場?根據國際安規來說頂多每一步最多最多30cm而已(別懷疑不然自
行做實驗矇住自己眼睛走看看就知道了!)而大熊給的資料是幾公分??是有符合30cm膩?
還有要是真的好死不死有瘋子在地下停車場放火.那麼商業旅館和飯店的人不用逃嗎?拜
託要好嘛!因為停車場是貫通的,所以地下停車場大火,那麼要不要逃??不逃才是笨蛋吧
!!除非你不想活!!那麼是否公安有符合KP要求嗎!沒有嘛!那麼要是KP給大熊大巨蛋完工
之後...KP在發放營業執照,要是真的出事了,是你們柯黑和蛆蛆負責任還是「柯烏啦!
要上場扛罪的,,)那麼KP要求高度審核公安錯了嘛!
不然麻煩請勇士用你家人的生命財產來掛保證好嗎?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4-19 05:21:00
借170億 年息1% 只繳利息70年不還本金? 那還得繼續繳利息耶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6-04-19 06:04:00
講一句比較難聽一點支持遠雄的如果這個錢或是資產是你的你是市政府的立場你會這樣子簽約嗎我看一堆人講一堆屁話因為錢不是你的你只是為了要鬥爭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6-04-19 06:10:00
BOT阿
作者: ca1123 (It ain't over)   2016-04-19 06:10:00
借七十年不用還本是哪一國銀行會跟你這樣搞?幹,整篇零分。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4-19 06:13:00
X雄有問題是一回事 柯P處理事情的方法又是另一回事與其說支持X雄 不如說柯P弄到替他覺得真不知該如何是好該如何是好? 所有柯粉掏$救柯P好了 趁柯粉還有一些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6-04-19 06:23:00
與其在這裡繼續吵合約有問題 不如去找一個會蓋大巨蛋的團隊給柯p 救救柯p好嗎?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6-04-19 06:51:00
很開心終於有人把它分做兩件事簽約是一件事,柯文哲處理是另一碼事在評論柯文哲你要先想想合約不然我還以為很多人認為合約簽的很棒合約好不好這件事已經是一個告一段落市府的合意解約還未結束,這個是過程所以你如果說柯文哲要解約有問題等結果出來再說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6-04-19 07:07:00
講那麼多還是有改變不了科搞爛大巨蛋的事實
作者: sligiho (六年級大叔)   2016-04-19 07:09:00
錢算那麼精細,可是政府就是沒錢蓋,才改BOT的。懂?
作者: ArroyoChou   2016-04-19 07:11:00
真正把大巨蛋搞爛的不是柯p...柯只是把自己搞臭而已
作者: serway99   2016-04-19 07:22:00
柯p加油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6-04-19 08:19:00
誰下令航發會用華航的股票抵押貸款投資高鐵?? 柯柯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4-19 08:29:00
這篇文章有創意 70年不還本只繳利息 到70年以後在付本金 有創意 有創意再來 上面有人提到了 簽約是簽約 柯p處理是柯p處理柯p現在這樣搞 要付遠雄解約金 還要再跑解約流程 遠雄還要打官司告市府(因為議會預算不會過)然後重新招標bot假設招的到的話 還希望第三方幫你支付解約金(做夢嘛,第三方怎麼可能不轉嫁在bot身上賺回來,你是請慈濟來蓋蛋嗎)更別提浪費多少時間跟行政資源了 這段時間 蛋還是個廢鐵涼在哪裡大巨蛋柯市府處理的跟低能兒一樣 河粉還能護航 真是不簡單。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4-19 08:39:00
樓上的見解何不打成一篇 閱讀輕鬆愜意
作者: DDJIMMYNHD (豬豬)   2016-04-19 08:52:00
討論這個沒意義阿,就算解約拆蛋還是要還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6-04-19 08:59:00
河粉現在只能拉馬下水證明它們主子沒那麼白癡而已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6-04-19 09:06:00
鍵盤談判專家 比柯P厲害 請你去跟遠雄談
作者: xwingxwing (xwing)   2016-04-19 10:05:00
該賠給奸商就賠 誰叫台北市民要選郝賓賓跟騜訂那種白痴合約現在是寧願賠錢也要拉遠雄一起賠葬 台北賠的起 可遠雄能稱過去嗎?
作者: TaipeiWalker (美獸來襲)   2016-04-19 10:09:00
市府賺的是大巨蛋園區的週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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