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集會法》 藍委急轉彎支持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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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逐條審查《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初步達成共識,依民
進黨立委鄭麗君提出的修法條文,將集會遊行主管機關由現行的警察分局改為中央主管機
關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並刪除現行法當中「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
分裂國土」條文。不過,藍委今天都一面倒支持廢除集會遊行法,還反過來指責民進黨態
度變來變去,應該還政於民。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現行法治體例中,大部分法律規定主管機關都是在中央為部會、地方
是縣市政府,目前《集遊法》由分局擔任主管機關這樣的做法是比較特殊,也有些法律不
一定要指定主管機關,而是指定執行機關,例如《道交條例》、《海關緝私條例》等,法
制局傾向尊重地方自治的規範,由地方政府為主管機關。
藍委今天都一面倒支持廢除級會遊行法,藍委黃昭順說,第一次逐條審查她沒有出席,就
是要讓民進黨立委廢止集遊法,誰知道沒廢。藍委陳超明說,反正以後民進黨執政就不會
有抗議了,他支持廢止。但如果不廢,他支持主管機關給地方政府,因為民進黨執政縣市
比較多;集會遊行採報備制,也可以讓警察從此成為救人英雄而不是打人狗熊。藍委楊鎮
浯還指責民進黨態度「變來變去」,應該還政於民,要進步進步再進步。(曾盈瑜/台北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