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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編輯]
在兩蔣時代,在國安局名下的各種秘密預算,可經由當時的中華民國總統直接批准後動用
;但對於這些經費動支,缺少法律規範與帳目查核。在李登輝執政期間,以「奉天專案」
等計劃,將國安局各項秘密預算集中,加以法制化。
「奉天專案」是國安局編列專供元首使用的秘密費用,國安局在奉天專案下再編列以學術
合作支援外圍單位的「當陽專案」、對美日外交的「明德專案」等。[1] 經費總計約新臺
幣三十億元,歷年累積高達十多億元的孳息。
2002年2月16日,在陳水扁總統任內,將這些秘密帳戶全部收繳國庫。[2]
2002年3月21日,《台灣壹週刊》第43期的〈封面故事〉刊登記者謝忠良撰文,引用國安
局機密公文,指稱李登輝總統任內非法挪用國安局經費新台幣35億元設立秘密帳戶[3]。
本期出刊前的2002年3月20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前往《台灣壹週刊》總部大肆搜索,
《台灣壹週刊》總編輯裴偉批評此舉是國安局以「外患罪」罪名具狀向高檢署提出的請求
、是「荒謬行為」;裴偉說,這些證明李登輝非法挪用新台幣35億元的證據,國安局明知
非法,簽呈上也明確寫出,但李登輝還是同意簽下來;裴偉說,監察院早已著手調查該文
內容,該文內容屬於違法事實,而《台灣壹週刊》在調查採訪過程中發現國安局未把這批
資料給監察院,證明國安局企圖掩蓋事實[4]。國安局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從2002年5月3
日起監聽謝忠良與《台灣壹週刊》同組記者朱明,監聽時間超過兩年五個月,但朱明沒參
與寫稿;檢方甚至在結束監聽四年多後的2009年1月12日,才告知謝朱二人曾被監聽[5]。
2008年5月8日,《新台灣新聞週刊》報導:「2000年政黨輪替後,阿扁(陳水扁)一開始
就有計劃培植邱義仁當『情報頭子』,藉邱操控國安、情治系統,甚或還把手伸進司法系
統。政壇很早就傳言,從國安密帳切入、一再對李登輝進行清算的操作,是由邱義仁獻策
、阿扁默許;但更多來自國安高層的資訊卻顯示,阿扁即使沒有親自、明確指示,至少阿
扁也沒有積極阻止邱義仁發動相關政治操作。李扁關係所以會起起伏伏、漸走漸遠,當然
開端於此。」[6]
2009年4月7日,《台灣壹週刊》第411期的〈封面故事〉報導,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寫的
第二本書《關不住的聲音: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披露,李登輝的「事情」(所涉案件)
不會比他少,他處處保護李登輝只是因為李登輝是第一位「台灣人總統」,但李登輝「不
但不領情,還倒打一耙」[7]。
鞏案[編輯]
鞏固與南非邦交,衍生出國安局與外交部的一帳兩報的爭議。
事件經過[編輯]
1994年5月,總統李登輝訪問南非時,答應捐贈美金1050萬元給南非執政黨「非洲民族議
會」,並指示外交部,如果沒有預算,可以向國安局動支「奉天專案」的錢先行代墊。國
安局長殷宗文配合墊款。
國安局以1995年至1997年的預算結餘款,先後辦理歸墊,帳上僅餘新台幣8940萬餘元待補
。
國安局於1998年9月間,發文要求外交部返還「鞏案」墊款。
1999年2月4日,外交部長胡志強歸還代墊款,將1,070萬元美金匯入國安局盛昌公司在中
國農民銀行國外部的帳戶。
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收到這1,070萬美元後,在1999年4月1日指示國家安全局出納組上校
組長劉冠軍提領750萬美元,由劉冠軍以化名換購美國運通銀行面額1000美元的連號旅行
支票7,500張以及29萬4545美元的現金,再由徐炳強以水果禮盒包裝後送至中華開發工業
銀行董事長辦公室交予劉泰英。
劉泰英收到後,私下將其中150張旅行支票(15萬美元)與現金據為己用以外,其餘交給
潤泰企業集團負責人尹衍樑,經兌換現金後,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假藉捐贈名義,將新台
幣2億5,000萬元洗錢到給臺灣綜合研究院。
案發後,劉泰英已歸還自行私吞款項的44萬4545美元給國安局。
2000年10月26日,《明日報》實體報頭版頭條引用匿名消息來源,獨家報導劉冠軍已確定
於本年9月3日持「第三本護照」從中正國際機場出境,並稱這本護照「極可能是」國安局
的工作護照,質疑國安局高層涉嫌包庇劉冠軍[8]。
吱吱們加油~~ 先把這前國民黨大魔王 李登輝 轉型正義吧XD
阿扁坐監ㄟ五十張批》披露,李登輝的「事情」(所涉案件)不會比他少
阿扁做不到的動搖國本XD 吱吱們你要挺誰呢
呵呵 腦袋又腦震盪了嗎......
劉泰英可是被判刑喔 阿扁力推李登輝的「事情」(所涉案件)不會比他少
前國民黨黨主席 轉到李登輝身上....吱吱的正義 ...呵呵
非常期待阿.....
他還活者 身家好幾億 ....
PS:拜託提告我理由用正常點=.= 害我邊抗辨邊笑....
部分內容無指名道姓攻擊【提及聯合國認定日本的『沖之島礁』為島】
的人,該行為屬於『謾罵』,亦違反政黑版規三-1。
這是三洨拉...=.= 逼人當漢奸 腦羞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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