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什麼立法院貪污案不早點發動羈押?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03 20:44:25
立法院前秘書長貪污案
從新聞報導可知 發生日期至少從2008年即已開始
而調查局屢次接獲檢舉 最晚一次是2013年接受承辦人員實名舉報
可是檢調單位一直拖到2016年立法院改選後才發動羈押程序
才進行羈押等程序...
這樣是否有養案之嫌?
相關帳戶流向等證據,早就在3年前即已監控,但按兵不動
而現在揭露的證據,也顯示前3年都已有證據,並非必須等到今年1月才有匯款紀錄
那為什麼要多等這麼久?硬要等到立法院改選完畢?
假如去年就發動偵查,讓全民知道立法院的真實情況,這才是對人民負責啊!
假如選前就爆發此案,立法院的執政黨長期以來是國民黨,選情可能受不利影響
這是不是養案的原因啊?
如果是的話,那我國檢調單位真的很不公正,難怪人民沒有信心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05-03 20:46:00
王金平連任院長就沒事林跟了王金平16年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03 20:47:00
人民對啥有信心?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03 20:49:00
我的觀察是,人民最有信心的是投票制度本身對於這個一人一票選出總統和立委的系統,直接選舉制度至少80%以上人民是有信心的所以應該在選前把資訊揭露完全 這樣才是負責任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6-05-03 20:53:00
早點雞鴨,垃圾民進黨太陽花+瀉志尾正晶那夥人又會跳出來說馬王政爭東西南北,早點個鯛
作者: verydolungbe (小小邦)   2016-05-03 21:19:00
台灣司法就是這麼搞的,案子養到有用時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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