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市議會4度流標 市府:擬再修改招標條件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05-04/72808
臺北市議會舊址4度流標,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表示,未來擬將修改招標條件。 圖:
呂佳峻/攝
臺北市議會舊址流標多次,北市財政局日前重新招標,不過,至3日截標時間為止,仍無
人投標,財政局只得宣布第4度流標。對此,北市財政局副局長游適銘4日表示,經檢討
後,財政局擬將針對招商條件作出調整,包括設定土地租金上限,而在共構大樓的介面
部分,也會再講清楚市府與業者間的權利關係,此外,未來也不排除統一交由業者管理
。
位於位於忠孝西路與中山南路口的市議會舊址,採用設定地上權方式招標,盼能吸引民
間投標開發,期間,市府已將原市議會舊建築拆除,作為綠地美化。財政局3月初第4度
重新招標,更將權利金由32億下修為26億,不過,至3日上午截標時間為止,仍無人投標
。
對此,游適銘4日上午受訪表示,經財政局檢討流標原因後,未來擬將針對招標條件朝3
個方向調整。首先,在有關土地出金計價基準上,游適銘說,目前舊市議會漲幅高達41
%,對投資者而言,確實得面對土地租金漲幅不確定的風險。為此,游適銘指出,未來市
府會參考全市公告地價調幅的趨勢,設定租金漲幅上限,以減少投資者的不確定。
此外,據招商內容規定,投資者必須無償提供40%以供市府使用,其中,20%將作為展示
廳等文化歷史用途,另外20%則作為NGO辦公室使用,但游適銘指出,在辦公室部分,因
市府與投資者取得樓地板面積本身具有共構問題,為此,市府未來也會將共構介面的權
利義務說得更清楚。他解釋,例如同棟大樓,若要以同個門進出,就會產生該由哪一方
管理維護經營的問題。
而為了解決上述共構問題所衍生的疑義,游適銘指出,財政局未來會參考臺北市市有財
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評估後續是否有能交由投資者統一經營,他強調,租金扣除
必要經營管理費後,還是屬於市府,但就不會出現一棟大樓有2個經營者在管理的情形。
不過,媒體詢問,對業者而言,增加使用面積是否才能提高投資誘因?對此,游適銘回
應,依都市計畫規定,1/3一定得作為文化觀光用途,但因為市府承諾議會提高到40%,
所以也無法改變,但他強調,在權利金、房屋稅跟土地租金計算上,投資者仍是按分配
到60%計算負擔,並不是負擔100%。
(喜歡這條新聞,給新頭殼按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