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n1384181 (gn1384181)》之銘言:
: 人民日報發聲了 還上了中央電視台天字第一號CCTV第一頻道的的「新聞聯播」
: 這就不是開玩笑的了 這信號已經是很嚴重的警告了
: http://imgur.com/gqDSpNf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62007&ctNode=6226&mp=1
反分裂國家法規定:
第五條 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基礎。
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
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
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八條 “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
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
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依照前款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決定和組織實
施,並及時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
第九條 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
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
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因此,520之後,中國可以開始制裁台獨份子,包括:
1.斷絕對台經濟援助,把過去讓的利全部收回來
1.沒收在中國境內的臺灣人民所有財產
1.封鎖臺灣海峽
1.對臺灣實施經濟制裁
1.命令潛伏島內特工對臺灣重大設施同步進行破壞
1.用金盾、綠壩癱瘓臺灣網路
1.大量拋售新台幣,讓臺灣當局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