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志明的五點看法,我個人認為可行性低到爆炸
"一、衛福部食藥署數據顯示:台灣光是「量販店超市剩食」,一年倒掉40億,
足以供34萬名學童吃一整年;若計入所有餐館、家庭、食品工廠,則可能達到
數百億元;值得全台灣「產官學研‧宅鄉婉弱」嚴肅面對。"
量販店超市的會丟掉的東西基本上是食材過期的,而且還有些是餿掉的熟食
你確定這些東西要拿給小朋友吃?? 大人吃就算了,我完全不敢想像小朋友營養
午餐用過期食材做會讓社會有怎樣的反彈,人家歐美的剩食餐廳還是即食品,
也就是還在有效期限內,你義美要推廣過期食品的剩食,可以請你們先開個過
期食品的剩食餐廳嗎?而且一定要標明食材是否在有效期限內,看看生意有多少
"二、自有人類歷史以來,並無近代的冷藏冷凍冰箱,但各種族都依其生存的地
理環境(緯度高低),發展出不同的食物保存方法、及烹調料理方式;熱帶有熱帶
的「『酸甜苦辣』重口味」飲食,寒帶溫帶則為清淡口味。各民族並無「保存
期限」、或「最佳賞味期」的規範;一直延續數千年。"
這邊我認為根本就是廢話,講白了一點他就是說了食物有沒有壞是取決於各民族
的舌頭,而不是用有效期限去管控,沒想到到了21世紀,一個堂堂食品大工廠的
總經理還會說這種可笑的話,如果食材沒有有效期限的管控,你怎麼管控你出貨
的品質及保存期限還有條件?假設今天消費者吃壞了肚子,你要怎麼process mapping
以確保你的品質是OK?還是你就拿上面的話丟給消費者說是他的舌頭有問題或他
的保存方是沒有按照熱帶民族性?
"三、連我們祖父母那個時代,所有人都靠「先人的『飲食智慧』」來判定「食物
是否還可以食用? 要不要廢棄?」;所以,才有了「老茶」、「醃漬發酵數十年
的老蘿蔔乾(老菜脯)、豆腐乳、老酒、百年老醋、」的傳承。又廢棄食物時,也是
「依賴智慧,而非『有效日期』」;因此,數百年來,農曆新年的「年糕(甜粿)」
表面發黴時,都是「以布擦拭去霉後,切塊裹粉油炸」後,食用的。 若依「有效期
限」規範,事實上,諸多千年傳統食物,勢必違規,在其真正壽命未到前,都必須
要丟棄。"
先人的飲食智慧還有"東西掉在地上拍一拍就可以吃了",拜託,這種先人智慧你檯面
下講給朋友或騙騙小孩,但是你今天是食品工廠的總經理,還要靠感覺來報廢食物,
那我就非常懷疑你們義美工廠的process control 是怎麼管理的,原材如何決定有無過
期,出貨品質如何管控,何種異常算報廢,報廢品如何處置,拜託,別傻了
"四、法國強制立法、限制賣場不能任意丟棄食物的「食物銀行」、荷蘭的「剩食餐
廳」,顯示歐洲各國嘗試「減少食物浪費、減少任意廢棄、減少碳排放、避免環境
污染、剩食救助弱勢」的努力、與用心;值得我們所有國人深切反思!"
前面講了別人的剩食餐廳是即時品餐廳,而且是有標明是剩食餐廳,你義美要國人反
省前,麻煩請先以身作則,開一間剩食餐廳讓國人知道你義美不是空頭說白話
"五、法律不可能規範所有的食材食物,必有很多不完備之處;期望大家能適度運用
「先人的『飲食智慧』」,重新建立正確的「未來環境飲食觀念」,提出補充,同
時政府法規也應該能適度修改,以共同舒緩「人類環境‧糧食」的危機!"
法律當然不能規範所有食材食物的有效期限,但是是要以完善定義所有食材食物的
有效期限的目標去修法,而不是因為無法定義就將食材有效期去放寬,這在品質上
有相當大的爭議,因為你所謂的"先人智慧"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方法,還是回到第三點
你要怎麼決定食材有沒有壞掉,要用誰的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