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是中華民國國父孫文所倡民生主義中的最早具體成形的重要思想。就是由國家規
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徵收法和地價稅法;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政府
,國家就價徵稅,並於必要時依所報價收買之。自報價後,土地所增加的價值,歸諸公有
(「漲價歸公」)。目的在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身上。
孫文曾在演講中解釋平均地權以及漲價歸公的概念,「比方地主有地價值一千元,或多至
兩千;就算那地將來因交通發達價漲至一萬,地主應得兩千,已屬有益無損;營利八千,
當歸國家。這於國計民生皆有大益。少數富人把持壟斷的弊端自然永絕,這是最簡便易行
之法。」孫文更進一步主張地價稅應為國家唯一之稅收來源,對私人徵收的苛稅全面廢止
:「中國行了社會革命之後,私人永遠不用納稅,但收地租一項,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國。
」
孫中山對房價的看房是這樣
來看看中國國民黨怎麼立法~
1954年8月,政府公布「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指定台灣為實行區域。[1]由人民自動
申報地價,政府照價徵稅,漲價歸公,皆用作興辦擴大社會福利事業及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之用。[1]
1964年1月,立法院通過「都市平均地權條例」。[2]7月台灣省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公告
地價;並決定以增收之地價稅,作為推行民生主義社會福利政府之財源。
幹你媽的國民黨...
你們最捧的國父原本是這樣說的嗎??
孫中山完全不認同炒房,結果這87MA19帶頭炒
你們尊敬前輩都只是嘴巴喊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