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台澎基本法(TRA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5-15 10:13:24
台澎基本法
2016-05-15 06:00
◎ 雲程
隨著蔡英文在「ROC的憲政體制下」當選並就任第十四任總統。
綠藍紅都無可避免要面對ROC的虛假。
對民進黨而言:ROC憲法是「一中形式」。
過去不承認ROC與「憲法」的人,此時應如何自圓其說,以免被一中所困?
對國民黨,則更為深切:
一、若ROC從一九一二年成立不輟,第一部憲法是〈中華民國約法〉,
第一任總統是袁世凱。為何馬英九只是第十三任?
二、台灣臣民在一九五二年才依據〈台北和約〉從日本籍轉為「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
如此,還是日籍的台灣臣民如何有資格參與一九四六年中國憲法的制定?
三、〈對日和約〉與〈台北和約〉確定日本未移轉台澎主權給中國。
國民政府因而無權,且至今也未有決議將台澎納入憲法管轄,
那ROC憲法如何合法施行到台澎?
四、台灣住民若無權制憲,豈有資格修訂這部「未合法施行到台澎」的憲法?
五、二七五八 號決議的「驅逐蔣介石的代表」,意味僅能「一中一表」。
吹噓九二共識有各表者,豈非睜眼說瞎話?
六、無領土也無人民的「中華台北」,本質是「流亡台北的中國人政權」。
兩蔣都不敢下葬,馬到處立什麼碑?
ROC對北京也一樣如針在刺:
一、建政前,北京便推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一九五四年正式制定第一
版憲法,現今有效的八二年憲法已是第四版第五刷。
中國自己不斷翻新憲法,卻要台灣堅持其親手消滅的ROC憲法?
二、北京命令台灣堅持ROC憲法,意味承認「二中」?北京言行錯亂如此!
三、ROC憲法既無關台灣又同於故宮書畫,台灣當局想附和一中也不可得!
我們要如何理解已死亡的ROC及憲法與台灣的關係?
〈台灣關係法〉對此早做出最完美的定義—
ROC不過是「台灣治理當局」臨時借用的看板,
ROC憲法更只為「台灣治理當局」藉以平順運作的「基本大法」。
台灣問題是戰後處理的一環,非一中內國法的拉鋸。
所有台灣住民,無須懼於憲法之名而效忠中國,那是幻象;
但需基於「對日和約體制」來服從基本法,這才是本質。
也正因為它是台澎基本法,所以伴隨民主自治的深化,我們當然有權修訂。
蔡總統的責任是履行這部〈台澎基本法〉,照顧人民利益,維持台澎現狀。其餘雜音,聽
聽就好。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89930
4.附註︰
台灣的法律地位從舊金山和約後就從未改變,
所以除了和約中授與管理權力的美國和從和約為法源所制定的TRA外,
其他的亂七八糟法皆是為了管理方便而使用的臨時法規。
或許有人會笑小英明明知道真相為何不講出來?
何止小英,歷任的總統都知道真相,但是卻不公開明講是為何?
是個人私心?想逃避現實?還是有第三人叫歷任的總統都不許講呢?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6-05-15 10:15:00
制憲國民大會有台灣代表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5-15 10:15:00
good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5 10:16:00
澎湖自古不是閩南人的,這時候拉澎湖進來也很自大。所以社會主義者只會要別人負責,不承認自己有錯。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6-05-15 10:26:00
制憲國民大會制定出來的憲法,你。你現在還在用。
作者: mmaxxgogo (南國山青)   2016-05-15 10:27:00
你講點別的吧,你那套老國民黨反共理論,什麼都扯到社會主義的論述,早就走不下去啦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6-05-15 10:27:00
而1946制憲時,台灣有30幾個代表哦!歷史拜託去讀一下,ok?
作者: mmaxxgogo (南國山青)   2016-05-15 10:28:00
你們孫文勾結蘇聯共產國際的時候,國民黨就跟共產黨是一家啦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5 10:32:00
意思是你把不平等條約當成平等條約,但國際法認為不平等條約要回復原狀,把台灣省歸還中華民國。
作者: mmaxxgogo (南國山青)   2016-05-15 10:35:00
不平等條約是國共聯合洗腦的產物,國際法只有條約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6-05-15 10:35:00
沒有哦,當時的國民大會代表台灣可是都是重量級民意代表哦我要更正人數,是17位
作者: mmaxxgogo (南國山青)   2016-05-15 10:36:00
台灣是永久割讓給日本,不是租借。戰後日本是放棄,放棄不代表中華民國可以霸佔日本也放棄對台灣的一切權力,也就沒有權力可以“還給”中華民國。誰叫中華民國這麼弱,連日本都打不贏,能夠不靠美國打贏,日本就會把台灣給中華民國了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5 10:43:00
mmaxxgogo和geordie看太多共產黨的統戰文宣,應該看維也納
作者: goenitzx   2016-05-15 10:46:00
17名台灣制憲代表千里跑去 結果人家早就修完了又跑回來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6-05-15 10:46:00
台澎基本法=台灣關係法
作者: goenitzx   2016-05-15 10:47:00
2個月後爆發228 2名代表死在"祖國"槍下 1名被控首謀叛亂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6-05-15 10:47:00
TRA= 臺灣統治當局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GAT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5 10:48:00
mmaxxgogo不承認國際法的善意原則,這也是共產黨的思想,
作者: goenitzx   2016-05-15 10:48:00
這部憲法剛修完沒多久就喪失全部中國領土 只剩下台灣一個在建國時不在領土內的小島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5 10:49:00
一戰後國際法學者提出善意原則,讓不平等條約當事國恢復原狀而國民黨繼承清朝政府,擁有取回台灣省的資格。你應該先去讀國際法對不平等條約的討論,還有條約法公約。
作者: goenitzx   2016-05-15 10:52:00
清國200年是血淚殖民史 別說國民黨繼承 就算清國還在也不承認清國這種外來殖民政權
作者: mmaxxgogo (南國山青)   2016-05-15 11:04:00
法國學者又是哪根蔥甲午戰爭在一戰前,那要從哪時候的“不平等”條約開始算?條約就是條約,沒有平不平等馬關條約是將台灣永久性的變為日本國土,後來日本放棄一切權力,當然也包含放棄“歸還”給中華民國的權力。
作者: Fongin (步萊恩)   2016-05-15 11:08:00
再說明是因為很多人都不看內文或標題就出砲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6-05-15 11:24:00
寫的非常清楚完全正確 還有人喊馬關條約無效?中國論壇少逛點吧一堆自慰又錯誤的資訊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5-15 12:29:00
某個堅持台灣當局不是中華民國的臉很腫不過geordie美國不是說他曾經把台灣當作中國事務,是因為韓戰才轉彎的?台灣要不是因為這樣早就回歸
作者: mmaxxgogo (南國山青)   2016-05-15 13:20:00
因為美國那時後希望毛澤東會倒向美國結果事與願違
作者: DCHC (純愛基本教義派♥)   2016-05-15 13:21:00
你們說錯了,馬關條約是事實,我們中華民國繼承這個事實。但是不平等條約的效力是恢復原狀,這是國際法的善意原則。既然你們說條約沒有不平等,那共產黨打我們也是合理的。你們只是拿社會主義的邏輯硬坳,以為國際關係是適者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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