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95 年 09 月 26 日 修正)
第38條
依本條例第四十七條所定,服軍官、士官、士兵役者應行效忠宣誓,其誓詞如左:
余敬謹宣誓效忠中華民國,實行三民主義,遵守國家法令、捍衛國家,保護人民,服從命
令,終身保守秘密,克盡軍人天職,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分,謹誓。
這有兩層意義
1. 國軍只服務三民主義與中華民國憲法
憲法基本上就是一個中國 吱叭們要先吞下才會是服務對象
2. 任何人改變領土都犯內亂罪 就連總統也沒有豁免權 除非修憲 但這是片面改變現狀
後果可想而知,根本行不通。總統犯了罪被關 那就不會是統帥
所以國軍無需服務所謂台獨
《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內亂罪)規定。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
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1項)
前項之預備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項)
蠢吱現在吵什麼天然獨,中華民國等於台獨,說白了都是自慰而已毫無意義。
說穿了 只是給自己台階下並一場戲演給蠢吱看的,真正要獨,別說阿共 連國內都行不通
這麼清楚的道理,都搞不清楚
結論是台獨行得通,是要先打內戰推翻政體才有可能,但蠢吱吧們都只是鍵盤打手,根本
沒有實際槍桿子革命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