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uke7212 (宇宙大路克)
2016-05-20 11:50:521.新聞網址: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8301&PageGroupID=41
2.新聞來源︰
三立新聞網
3.新聞內容︰
不再享有刑事豁免權 馬涉24案北檢要重啟調查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馬英九卸任總統後,不少媒體均報導關於馬英九將面臨官司纏身的新聞,對此,台北地檢
署19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部分媒體報導錯誤,不過,包括偵辦中及暫時簽結的案件共
24件,將在520後重啟偵辦,其中偵字案2件。
北檢表示,近期積極清查繫屬於本署有關總統馬英九因刑事豁免權而暫時簽結的案件,俾
於總統卸任後依法重啟偵查,經清查結果,截至19日為止,包括現偵辦中及暫時簽結的案
件,總計24件,暫時簽結部分,將於105年5月20日後依法重啟偵辦。
另外,有媒體報導「...即將卸任的馬英九總統,任內被控140多件案件,全數簽結,僅留
綠營告發馬涉大巨蛋、財產來源不明等案,將等馬卸任後再行偵辦。」等語,北檢強調,
報導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
至於原受理多件關於指訴馬英九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同涉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
人資料保護法的案件,北檢表示,因告訴人柯建銘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在先,北檢已依刑
事訴訟法規定停止偵查,將案件移送法院併案審理。
北院已於4月19日針對柯建銘就黃世銘洩密案,對馬英九提出自訴的案件召開調查庭,柯
建銘當庭指出,馬英九的女兒、姊妹全持有美國護照,且馬的綠卡是否失效仍有疑義,應
有逃亡之虞,向法官要求在馬英九卸任後,立即予以限制出境。
北院在4月29日裁定無此必要,因北院認為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所以此案尚未傳訊馬,自
然沒有未到庭或拒到庭的情況,無法認定馬有逃亡之虞。此外,縱使馬英九的親屬多具美
國籍,也難以推定馬因此有潛逃動機。
柯建銘不服裁定向高院提出抗告。高院在本月17日撤銷北院裁定。高院認為,總統所享的
刑事豁免權,只是一種暫時性的程序障礙,並非實體的免責權,北院不能因為馬是總統,
就認定他卸任後有無境管之必要,請北院再做更適法的處理。
4.附註︰
除了恭喜之外 我也不知道該說甚麼
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
什麼因刑事豁免權而暫時簽結 被高院撤銷就被高院撤銷 北檢你再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