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92兩岸達成哪些若干共同認知?92共知?

作者: takase (............)   2016-05-20 13:29:02
※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兩岸之間的對話與溝通,我們也將努力維持現有的機制。1992年兩岸兩會秉
: 持相互諒解、求同存異的政治思維,進行溝通協商,達成若干的共同認知與
: 諒解,我尊重這個歷史事實。92年之後,20多年來雙方交流、協商所累積形
: 成的現狀與成果,兩岸都應該共同珍惜與維護,並在這個既有的事實與政治
: 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
: 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兩岸的兩個執政黨應該要
: 放下歷史包袱,展開良性對話,造福兩岸人民。
九二年的會談 沒有什麼 共同承認的前提
只有認知到 a.雙方政治立場歧異太大,沒辦法談 b.先不談政治,談實務
所以叫 認知 而不是 共識的原因就在這裡
我跟你在政治上沒達成什麼共識,你我雙方都知道這個狀況,但是實務還是得談
政治方面各自去跟國內解釋
這就是所謂 九二年 求同存異的精神
作者: owenkuo (灰色腦細胞)   2016-05-20 13:31:00
-1359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5-20 13:32:00
換湯不換藥
作者: osarain (Jeremy)   2016-05-20 13:47:00
這樣吧,這演講真的滿足各表兩字,大家都可以表
作者: a1372213822 (鴨子)   2016-05-20 14:12:00
換92共室。 共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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