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大巨蛋將變成蔡英文的問題(梁文傑)

作者: jenlei (大帥哥)   2016-05-24 19:39:22
梁文傑在美麗島電子報提出依柯文哲所謂的公平正義
處理大巨蛋最終勢必會變成蔡英文的公平正義問題
莫非暗示柯P大巨蛋將和蔡英文綁在一起。
梁文傑還有民進黨的不要想跑。若是不幫忙處理
柯P做鬼也會拉你們下水!
http://m.my-formosa.com/doc_100962.htm
以下全文
簡單說,市府如果不想出錢買蛋(不管是一百億還是兩百億),則必然要和遠雄在法院緾
訟,可以預見五、六年之後這塊蛋依然在原地,蓋不得也拆不得。依柯文哲的邏輯,大巨
蛋問題是有沒有堅持公平正義的問題,那蔡英文總統到時要不要把爛攤子接過來也就成了
民進黨有沒有堅持公平正義的問題。
大巨蛋停工一年之後,柯文哲顯然已經鐵了心要和遠雄解約。5月23日他在市議會表示,
如果遠雄無法在三個月內依市府要求改善完畢,他將單方面終止契約,並表示遠雄「要告
就來告」。
依據促參法及合約相關規定,如果遠雄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及「工程品質重大違失」
的情形,市政府當然有權利單方面解約。但解約並不表示這塊還未建好的蛋就變成市政府
的。整個大巨蛋園區市府除了出土地之外,並沒有對地上建物出一分錢,就算市府指控遠
雄有一千項違失,地上物的財產權依然屬遠雄無疑。
那解約之後呢?柯文哲在議會說就由市政府「接管」,但大巨蛋地上物的財產權根本不是
市政府的,市府並沒有接管的資格。這種情況就像你家土地租給人蓋了一棟建物,即使租
約到期你想收回土地,你也不能自行叫來警察強行「接管」。 事實上,台北市政府除了
違建案可以用行政權強拆之外,就算是市府土地被私人建物侵佔了,也依然要等判決確定
取得法院執行命令之後,才有強制處份的可能。正是為了這個原因,所以雖然柯文哲想收
回租給救國團的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但為了避免訴訟久拖不決,還是同意將建物價購下來
再回租給救國團一段時間。
市府也可能依據合約中「如甲方認為乙方之資產不符本計畫所需,得不予收買而限期乙方
移除」的條款,不付一毛錢就要遠雄拆蛋還地。但符不符合計畫所需卻非市府單方面所能
認定,遠雄還是一樣可提請訴訟,一樣要經過法院判決。
市府最霸道的一步,可能是解約之後逕依建築法第58條規定,以「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
或面積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為由,將大巨蛋強制拆除。但這種激烈的做法在中
華民國幾無前例,遠雄也必然向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的保全措施,讓市府強制無門。
簡單說,市府如果不想出錢買蛋(不管是一百億還是兩百億),則必然要和遠雄在法院緾
訟,可以預見五、六年之後這塊蛋依然在原地,蓋不得也拆不得。
要避免持續緾訟,依照促參法,市府還有兩條路能走,但都要向中央求助。
第一條路是依促參法第52條由大巨蛋的融資機構接管。這種情況如同公司破產之後,由貸
款銀行取得財產權而取得接管資格一樣。大巨蛋的貸款機構是兆豐和華南為首的十一家銀
行。但銀行團放款的目的只在收取利息,不會蓋蛋也不會經營。
如果遠雄可以繳得出利息,銀行團何必自找麻煩去處理接管後的工程和營運?更何況,接
管之後的大巨蛋如果不能蓋,那豈非多了一筆不良資產,如何對股東交代?所以銀行團早
在去年六月就向市府表明沒有興趣也沒有義務接管。五二O之後雖然是小英當家,但在財
政上向來謹慎的林全會指示兆豐和華南等公股銀行配合柯文哲嗎?萬一對銀行團造成損失
,林全會想擔這個責任嗎?
第二條路就是依促參法第53條,「於情況緊急,遲延即有損害重大公共利益或造成緊急危
難之虞時,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令民間機構停止興建或營運之一部或全部……必要時
,並得予以強制接管營運」。也就是說,如果大巨蛋爭議久拖不決,市府可以用颱風、結
構鏽蝕、下浮力上升造成公共危險為由,要求行政院強制接管。但行政院接管之後,建或
不建、拆或不拆、要賠遠雄多少錢的問題,就全落在行政院頭上,但林全現在全力拼政績
都來不及,他又為什麼要接下這種燙手山芋?
林全的背後是蔡英文總統和整個民進黨。大巨蛋現在還不是民進黨的事,但依柯文哲現在
宣稱的處理方式,除非他願意和遠雄在未來五、六年都在法院打官司,讓大巨蛋不進不退
就擺在那裏,那他必然要請中央協助解套。依柯文哲的邏輯,大巨蛋問題是有沒有堅持公
平正義的問題,那蔡英文總統到時要不要把爛攤子接過來也就成了民進黨有沒有堅持公平
正義的問題。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5-24 19:41:00
解套方式就跟遠雄的做法一樣 把柯P打成不公正 不正義
作者: FNFAL (FN)   2016-05-24 19:41:00
哈哈 爽啊 有人逼你蔡英文 出來選嗎 ?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5-24 19:42:00
有本事你們跟著一起擺爛啊
作者: Nchun (NNN)   2016-05-24 19:49:00
阿不然要怎樣 繼續蓋零權利金的百貨公司嗎到時候再說柯文哲讓利給遠雄 沒有公平正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19:55:00
這篇正確 咦 是梁文傑耶!被盜帳號??不過他的文中少提一點由大巨蛋融資機構接管後,自己在找人接手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6-05-24 19:55:00
沒人要跟柯p做生意 一定很公平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19:56:00
我是猜 KP就用霸王條款 如甲方認為乙方之資產不符本計畫所需,得不予收買而限期乙方移除」的條款目前KP未來要對大熊的霸王條款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4 19:57:00
一個民調下跌的笑話市長說了都算 台灣就不用法治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19:59:00
抱歉並不是依KP個人,是依「法」處理(咦!跟MA19一樣了!怎麼蛆蛆也反)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4 20:00:00
不過菜確實也不能看戲了 以總統高度必須出來協調菜可能近期得選邊站並表態 才符合總統高度總統在旁看戲當牆頭草 說不過去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20:01:00
目前大巨蛋最好處理的方式.由銀行團找人讓KP點頭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05-24 20:03:00
還是得符合法治啊 得跟X雄了結 剛上任就用政治搞人小英敢這樣做嗎?值得為柯這樣用政治搞財團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20:04:00
這個並不能說 完全用政治搞人吧!(雖然多多少少是啦)不過也是依法處理
作者: DentistLin (lin_dentist)   2016-05-24 20:13:00
最聰明人解決不了的問題,只好拜託小英了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5-24 20:16:00
需考量一個前題,沒爆他案才能討論梁的說法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5-24 20:16:00
支持立即解約 不要拖三個月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6-05-24 20:17:00
銀行團接管是權利 本來就不是義務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5-24 20:17:00
一旦爆了,誰能檔住年輕檢座火熱的心。又有哪個政治人物願意繼續攬在身上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4 20:19:00
其實這篇還真的分析得超清楚阿...只是沒說纏訟等同拆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24 20:19:00
這篇全篇來講大致還ok,只有最後一段是放屁憑什麼柯猴放一句公平正義的屁 鬼英就要配合鬼英自己學法的 不會不知道柯猴是在亂搞而且即使中央接管 一樣要上法院弄到鬼英任期完一樣在打白痴才會去幫柯猴擦屁股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4 20:20:00
其實中央如果採手段接管 遠雄也是可以打訴訟的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24 20:20:00
那些法條的規定 不是隨便政府機關自己認定就成立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20:20:00
蛆蛆蠻會跳針的,文中所說都是依法來說 哪有亂搞跡象?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4 20:21:00
這兩個有啥差異 就看學法的出來分析啦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24 20:21:00
結果以柯猴為首的北市府在那邊濫權 吱吱也不批判一下覺醒公民應該要去包圍柯猴 明明就是他在無限擴張政府權力
作者: taikonkimo (太公)   2016-05-24 20:22:00
重點是對遠雄這個賄賂確定財團 大家歡迎沒意見阿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24 20:22:00
為了一隻柯猴 全部要胡言亂語的話 看這國家會變成什麼樣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20:22:00
其實只要銀行團接管,再由銀行團自己找人接手 問題不大.不過銀行團也要吃下大熊所投資下去的錢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5-24 20:25:00
法治就是2億元可以不用坐牢~
作者: cpkjacky (hamo)   2016-05-24 20:27:00
阿雄背著一堆案件,怎麼會有人如此信心滿滿?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5-24 20:28:00
球現在在營建署怎麼審大雄的消防變更送審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6-05-24 20:28:00
柯黑+雄粉真是令人敬佩 嘆為觀止啊 鬼島奇蹟XDDDD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5-24 20:30:00
到時後的解約事由是變更後消防送審審了2年多沒過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6-05-24 20:37:00
遠雄不願意的話 銀行也沒辦法接管 還是要打官司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05-24 20:39:00
就讓新政府搭配柯市長去對付遠雄吧遠雄的籌碼只會越來越少 市府能夠替市民爭取的越多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5-24 20:42:00
dpp這些傻子議員再逼鬼英的話 鬼英的策略很可能是2018派人出來跟柯猴選 寧願再讓k黨的上 去收拾殘局以鬼英的計謀出這招的機會很大 明年就知道了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05-24 20:43:00
好唷 慢慢等 2018 我們再來看^^看究竟是 蛆蛆崩潰 還是 吱吱崩潰 大家來過髮夾彎~520之前 蛆蛆也說的很有一回事 結果勒 結果勒X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20:47:00
我覺得 如果 小英和KP聯手處理大熊會得到滿堂彩,噓的人或罵的人還是那些9.2、蛆蛆、柯黑、熊粉們而已(不過這些人好像選舉時候也沒支持過小英和DPP沒差吧!)
作者: crocker (...)   2016-05-24 20:50:00
為了一個大巨蛋問題把北市讓給kmt? 太會幻想了吧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6-05-24 20:53:00
小英幹嘛去接柯屁的爛攤子,對她來說比大巨蛋重要的事情更多,去處理兩岸、經濟、年金都忙不過來了
作者: wenge321 (wen)   2016-05-24 20:54:00
無良商人 拿建案都塞紅包 這還有人要挺?等司法判決吧爛攤子是柯P搞得嗎?不然給他蓋好了 讓他爽爽賺50年?
作者: pppeeeppp (pep)   2016-05-24 20:57:00
小英怎麼會去接手?? 給予一些資源再讓柯P有更多戰力不就好了
作者: wenge321 (wen)   2016-05-24 20:59:00
想也知道 大雄沒那麼笨 只買藍色 轉個屁型正義阿...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6-05-24 21:06:00
如果這麼好賺,當初怎會只有一家投標..台開幹嘛不投標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5-24 21:15:00
有人的鴿子還沒到歐!!之前就有建商出來說話了(新聞也報出來)!!要不是當時後的臺北市政府把大巨蛋包裝成像不能更改原本臺北市政府的工程圖(剛開始的工程圖由臺北市政府提供),不然早就去投標了(誰知道居然可以讓大熊一直更改)!那時候的建商也說了!確實剛開始的工程圖賺不了多少錢,可是在大熊第一送審通過的工程圖就差了十萬八千里了!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6-05-24 21:26:00
依法行政,謝謝指叫。用來搞疼雄真爽
作者: nask (どうぞよろしく)   2016-05-24 21:45:00
最簡單方法 找大小喬去喬一下 遠雄續蓋 但改得讓人民滿意
作者: postit (擁有秘密是快樂的事)   2016-05-24 22:14:00
做鬼拉下水? @@ 當初叫停工 是民進黨的意思嗎? @___@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6-05-24 22:49:00
過不了多久 應該會有營建署長出面說明 遠雄的設計一切符合中華民國建築法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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