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33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34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
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
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3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36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
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
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第37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
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
身體。
第38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
誣告陷害。
第3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4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
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
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上面中共有遵守幾點?
共產黨凌駕在國家之上不受人民與法律控制,所以共黨就是一種專制獨裁兼封建的制度,中國知識份子不過爾爾,連這點都看不透
作者:
tsgd 2016-06-03 00:28:00可以再多看國家安全法 更是一絕 完全沒罪刑法定主義精神全部是敘述性文字 簡單說就是想抓就抓
對岸學法律的心理應該會笑死 XDDDDDDDD好難想像 學一堆 都用不到 內心不會很想自殺嗎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06-03 00:40:00參考參考就好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6-03 00:52:00是啊
我只知道對岸刑法是抄台灣的 但台灣的刑法也是抄別人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6-06-03 01:35:00中國法律是用來限制人民的,不是用來限制中共的。
作者:
me410 (aaaaa)
2016-06-03 06:28:00你到現在才發現黨意高於憲法嗎!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6-03 07:37:00哈哈哈, 真的有笑點 XD
作者: lyc456 (樹) 2016-06-03 08:59:00
娛樂用憲法吧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