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該給新政府多久免責期!

作者: patiger (唉)   2016-06-04 12:29:53
也沒有多少免責期
事情前人做的是一回事
但是你是上任了災害應變還是你的事
就如同這次桃機淹大水
工程是舊政府時期遺留下來收尾部分
誰的責任不清的就先別說了
但是淹水後的應變
這是新政府的責任
沒什麼好迴避的
所以請好好究責
把桃機管理層好好整頓一下
這是新政府的責任
※ 引述《ccsun (jason)》之銘言:
: 一個月、三個月還是半年,出事的責任可以推給前朝,大家可以接受的期間是多久? 柯
P
: 當市長一年了都還可以推說幫前朝收爛攤,都不承認爛攤是自己搞的。
作者: cg7123456 (潛水王)   2016-06-04 12:36:00
也對,高層全部撤換整頓一下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6-06-04 12:38:00
大體上應該蔡1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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