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真的很危急,藍皮綠骨的不要鬧了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10條之2
「出席委員對於委員會之決議當場聲明不同意者,得於院會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
八條第二項提出異議。但缺席委員及出席而未當場聲明不同意者,不得異議,亦不得參與
異議之連署或附議。」
而今天kmt所有委員是退席抗議....
這代表什麼?代表院會二讀的時候你連提異議的資格都沒有呀
不要想著還有三讀,三讀只是文字修飾。二讀過了就大勢底定
所以體制內的救濟已經窮盡,唯一阻止的方法就是佔領立法院。請死魚版主立刻辦佔領立
院投票,想想大腸花學匪時期花果山的風起雲湧,我們辦能輸給吱吱!輸給奶昔前科犯!
風簷展書讀,古道照顏色。泛藍381站出來!不要讓黃花崗72烈士、太原500完人蒙羞!自
己的中華民國自己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