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l (腹內原來草莽)》之銘言:
: 說好的公投法呢?!民進黨要拖延跳票了嗎?!
: 公投法修法才是最迫切的不是嗎?!
: 這樣人民才能真正的參與
: 而且若代議士擺爛怠惰不修法時
: 人民就可以用公投法來處理
公投法在內政委員會,
選罷法、集遊法、監督條例、黨產條例、政黨法..........
現在敏感的法律都有七成在內政委員會,
另外三成在司法委員會。
選罷法已經初審過了,
但是有團體對於罷免通過門檻 從1/2*1/2 改為罷免總數須達1/4有意見,
期待不要設任何門檻,
所以還在討論。
集遊法已經初審過了,
但是有團體認為不該有任何禁制區,可以讓他們總統府門口、急診室門口集遊,
所以還在討論。
公投法還沒初審過,
因為有團體對於公投通過門檻 從1/2*1/2 改為同意總數須達1/4有意見,
期待不要設任何門檻,
所以還在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