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洪素珠除了態度不對,她的觀念有錯?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6-06-15 10:05:07
※ 引述《Mark0529 (神)》之銘言:
: 素珠事件
: 對一個老人家大吼大叫
: 還要人滾回去
: 這當然是不對的
: 因為遣送難民要有正當法律程序
: 但撇開他的惡劣態度
: 請問她的意識形態
: 哪裡有錯?
: 台灣在過去是日本的合法領土
: 而中華民國也從未合法取得台灣主權
台灣在「過去」是日本合法領土
但是那已經是「過去」了
至於中華民國
好吧 就算真的可以翻出歷史文件
證明中華民國拿到台灣主權真的不合法
然後呢?
然後有什麼樣的法律強制力
可以把中華民國趕出台灣?
如果這個「不合法」證明完之後
還是沒皮條 那證明這種不合法有何意義?
喔,對了
不知如果現在去問蔡英文
「中華民國在台主權合不合法?」
看看小英會怎麼回答試試
: 而這些難民也因為過去的省籍保障制度
: 要當軍公教比一般台灣人容易
: 這有說錯嗎?
: 這些難民
: 有替台灣澎湖打過戰爭嗎?
: 為什麼我要繳稅養他們?
所以我們還應該怪中共太仁慈
竟然過去幾十年沒有真正武力犯台
讓這些人沒有機會替台灣澎湖打仗對吧
作者: rommel1 (rommel1)   2016-06-15 10:06:00
台灣過去是清朝的領土 更早是明鄭.荷蘭
作者: Miule (Miule)   2016-06-15 10:07:00
「交給現在的台灣居民決定」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6-15 10:10:00
那一篇我覺得是反串 原po太認真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6-15 10:22:00
問美國喇幹
作者: Beramode (Xeno)   2016-06-15 10:45:00
小英:大家坐下來想想看
作者: bbo40453 (祐!)   2016-06-15 10:53:00
臉皮好厚
作者: ca1123 (It ain't over)   2016-06-15 11:19:00
國民主權原則呀,公投通過把中華民國趕走就是法律效力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6-06-15 11:57:00
如果公投沒過呢?
作者: hmnc (香菜黨終身黨工)   2016-06-15 12:02:00
如果要公投,也不用扯什麼中華民國主權不合法甚至最後可能還得在中華民國的法律規範下辦公投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6-06-15 12:42:00
就和沖繩現在屬於日本是同道理
作者: qwilfish (XXXXFISH)   2016-06-15 13:32:00
的確沒辦法證明不合法 因為老美說它合法就合法
作者: Mark0529 (神)   2016-06-15 16:44:00
你覺得我的論點不合理,可是卻不反駁我,好奇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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