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6-22 22:36:39http://tinyurl.com/z4tvho8
(更新校方說法)
就讀臺灣藝術大學進修部的歐陽妮妮,在本月期末考期間出國,竟然請同學代為應考,連
該科老師都已經得知妮妮請槍手代考,此事被本報踢爆,她也坦承「做了錯誤的事」;但
《蘋果》查詢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官網的學生獎懲辦法,其中第6條第3項規定學生考試違規
的處分方式,內容為「違反考試規則或學術倫理,情節嚴重者。」記大過1至2次,並非退
學懲處。校方也指出,學生獎懲辦法裡並沒有代考等作弊行為就退學的規定。
是這樣喔?
http://goo.gl/2Ukg6o
http://i.imgur.com/qXhwWDz.jpg
原來找槍手代考不算是嚴重違反校規喔?
看來他老爸已經出手秀黨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