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m21 2016-06-24 22:41:24勞基法第84條之1好像有大法官作出解釋耶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26號解釋理由書也呼應:「社會不斷變遷,經濟活動愈趨複雜
多樣,各種工作之性質、內容與提供方式差異甚大,此所以立法者特就相關最低條件為相
應之不同規範。為因應特殊工作類別之需要....」而有設立勞基法第84條之1的必要。
華航員工是爭不想跟公司簽這個另行約定84條之1
白癡支支好像覺得連署這條的就是罪人 好像覺得這條就是純幫資方壓榨用的
在那邊萬安演惜
支支腦殘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6-24 22:43:00吱吱愛帶風向 第一天認識吱吱?
作者: stvn2567 2016-06-24 22:45:00
國昌收割
作者:
Amulet 2016-06-24 22:48:00拜託更新一下訊息~萬安就是矯情。不能繼續演戲,感覺可憐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6-06-24 22:51:00所以呢?為何章萬安被酸?因為他演戲 連問題重點都抓不到 所以35席跟其支持者都一個樣
作者: jess730612 2016-06-24 22:54:00
呵呵~這傢伙在幹嘛 "萬安演惜"辭意滿分耶XD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06-24 22:56:00想轉移KMT修法84-1 的焦點喔 這樣不行喔
憲法的 “為因應特殊類別工作之需要” ,而現行法規是中央核准之工作類別勞資雙方約定好 可以彈性工時 現在萬安兄他們要修的是“所有類別的工作” 只要勞資雙方約定就可以彈性工時 這是為什麼大家不爽的地方
作者: hswhy (hs_why) 2016-06-24 23:55:00
推 樓樓上
作者:
gogen (gogen)
2016-06-25 00:03:00章萬安跟蔣萬安是不同的兩人吧?
作者: reuentahlv 2016-06-25 08:21:00
嘴念經手摸乳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