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rru (腳不是我的)
2016-06-30 12:15:24又是工作六天要休一天
又找一堆工作性質衝突的來講
那不如就特殊單位可與員工簽訂月休八日
根本不衝突
七天假根本就屬於勞工的
當初為了解決周休二日又不立法的原因
變相拿掉七天去改成周休二日
這就是資方最強模式
不立法一堆都是特例
久了就好像變成不是你的一樣
勞方還一堆傻傻被偷走東西不自知
今天真的討不回原本的七天也該砍半拿回
畢竟這就是叫做"協商"
所以說罷工如果是針對企業還有用
今天老闆變成"政府"根本沒人會甩勞方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6-30 12:25:00推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6-30 12:29:00那連續6天拿掉吧
作者:
coober 2016-06-30 12:42:00一年有52周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6-30 13:21:007天假從來不是勞工的,那是黨國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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