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isdl ()》之銘言:
: 基本上,一堆人都把二例無限美好化,想著穩定的放假,
: 想著假日出勤可以換三倍薪水+補休。然後開始計算二例
: 在假日出勤可以獲得的額外薪資,然後痛譙一例一休在
: 休息日出勤的不合理,是吃勞工豆腐。
: 這種典型的假二例,根本就是欺騙社會。
: 讓支持的人以為,勞工可以自由選擇在例假日加班賺三倍薪資,
: 然後法律還保障你得到一天補休。
: 像我這種支持真二例的,根本就是尊重法制給予的精神。
: 真二例的基礎設定就是「放假」。利用二例的規範,
: 強制雇主不得逼勞工上班,也逼迫勞工不得加班賺錢,
: 該休假時,請強制休息或出去遊玩。就是不得上班。
: 在真二例之下,要賺錢只能透過工作日的五天去延長工時賺,
: 在二例的假期,不得加班。
: 在真二例之下的加班,只有在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之下,
: 且雇主認為有加班需求之下,始得加班。
: 也就是你在二例之下,要拿三倍薪水+補休有幾個條件:
: 1.要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
: 且
: 2.雇主認為有需要
: 才能加班
: 也就是真二例之下的成本計算,仍是以雇主擁有主動權,
: 不是你勞工想努力就能加到班拿三倍薪水還送你補休
: 即使勞工跟雇主同意,一樣無法加班賺。而且雇主更不會
: 讓你在假日加班,還要付你三倍薪水+一天補休
: 所以在真二例之下討論正常加班是毫無意義且欺騙人
: 如果你希望勞工多賺一點,可以獲得高額加班費
: 有幾種選擇
: 一是推動例假日可合意加班(但這跟休假日不就一樣了?)
: 二是推動休假日的出勤薪資提高
: 切記一點,真二例是拿來給你放假的,不是拿來給你賺取高額加班費的
: 至於那種領基本薪資過活的人,有沒有加班需求養家,
: 相信各位白領勞工應該是沒有這種需求,
: 所以這問題不值得討論....
: ※ 引述《plasma ()》之銘言:
: : 反正,現在要爭的就兩種東西,一是假,二是錢
: : 要算錢的,可以省省了,不管幾例幾休都沒用的
: : 老闆算成本很簡單,一個員工一年總支出多少,剩下只有分配問題
: : 多少算本薪,多少算分紅,加班費,年終等
: : 猴子一天就是七個果子,除非抓狂攻擊主人,才可能會多拿到額外的
: : 要放假的,幾例幾休也不是問題,反正都是放兩天
: : 如果要爭取的是那七天被砍掉的,那就另外討論,跟幾例幾休無關
完全同意你所說的
我完全認同政院提一例一休的精神阿
但是今天什麼一例一休
什麼二例假是重點嗎
重點是台灣資方根本是慣性違反勞基法
之前鴻海沒發加班費違法 不過裁罰兩萬 根本搞笑(這樣誰要給加班費?給罰緩還划算點)
在勞基法罰則提高,勞檢確實做以前
急急忙忙推這些東西都沒有什麼意義
你dpp硬要推這個(就因為下一個七天假要到了)
配套卻還是看不出跟以前有多大進步
被嗆爆剛好而已
再說一次
你要急推這些東西 ok
請1.提高勞基法罰則 2.勞檢強度做到跟賴香伶一樣或接近
這樣才能說服勞工
否則人民只是看到你被資方押者趕在9/28前立法
把七天假砍掉,然後假日加班費多半也是看得到吃不到
有意識的勞工都會不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