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06-30 23:05:44週休二日是要讓勞工能夠減少工時,並且有合理的休假。
但是一例一休考量的卻是要勞工不要休那麼多,這樣對嗎?
首先:
錢是老閭在賺的,工作是老闆在指派的,勞工就算要加班,也要有班可加
既然工作「量」的操控權是在老闆的手上
那麼當老闆需要用到例假日才能完全工作量時,該檢討的本來就是老闆嘛
為什麼我們要訂一個法律讓老闆可以明正言順的要求勞工在他休息的日子來加班?
一例一休說的好聽是要讓想賺錢的勞工可以在休假日時來上班多賺加班費
問題是在勞工如果需要在休假日來上班,那就代表老闆有工入必須在休息日完成
既然老闆必須在休息日完成預定的工作量,那他怎麼可能容許勞工不來上班?
所以勞工假日來上班,根本不可能是合意的。反而不願意才是大宗。
其次
就算定二天全是例假,聰明的老闆難道就沒有應對的辦法嗎?
法條是規定「每週要有二天休假」,並沒有規定「每週的休假都要在六、日」啊
也沒有硬性規定全公司的休假日都要在同一天嘛
法令定了,老闆想在假日賺錢,他自然會去想辦法,何必政府為他們憂心
法定週休二日是給勞工保障,不是給雇主方便,一例一休的想法根本立足點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