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51400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新聞內容︰
公司要員工簽自願加班同意書 引網友筆戰
記者張聰秋、劉曉欣/彰化報導〕引發爭議的勞動部擬修勞基法推動「1例1休」的周休2
日制,法都還在討論,尚未實現,彰化縣竟有傳統產業公司要求員工簽星期六自願配合加
班的同意書,該份同意書被網友PO上批踢踢實業坊,成為熱門討論的文章,該公司則澄清
,只是做意願調查而已,一切仍依法而行。
不少網友反對1例1休,要求還勞工週休2日,甚至調侃說,「不錯的公司,沒加一條自願
不支薪獲得學習機會」就不錯了,但也有網友換個角度思考,至少有給加班費就不錯了。
同意書引發正反言論都有,反對的言論大於正面。支持的網友認為至少有給加班費,還反
問「這公司還缺人嗎?」,還有網友說,看了人家多賺一點錢就眼紅,也有網友說,「被
自願讓人笑中帶淚,淚中帶恨」。
持反對立場大有人在,有網友語帶嘲諷說,「好棒棒,感謝公司讓我們加班」、「這張太
廢要寫我自願放棄所有薪資,還要付學費學習,也有網友質疑,會不會拒簽就得走路,資
方愛搞這一套啊!
業者︰只是進行員工意願調查
對此,業者今天表示,這是進行員工意願調查,當公司有加班需求時,有意願加班的人才
會去排加班,沒有意願加班就不排,加班也會依照勞基法給加班費,一切都會符合勞基法
的規定。
縣府勞工處指出,依照勞基法規定,雇主需要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需經工會同
意,若該事業單位無工會,則要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延長工時,如未經工會或勞資會議
同意而延長勞工工時,依法將可開罰2萬到30萬元不等罰鍰,勞工處表示,員工若有疑義
,請逕向勞工處諮詢。
4.附註︰
其實這個公司的作法一切合法,不論是現在的一例,還是要推的一例一休,
都是合法無誤。
除非要推的是2例假,因為不可能叫他提前簽約,
一定是事發當時才會簽。不然當老闆是神仙?能預知天災人禍或重大突發事件?
所以例假因為要事後24小時內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才對勞工有基本的保障,
不然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不然就是要學蔡培慧的一例一休,休息日得補假,也才能有保障
https://www.facebook.com/ahuei.tsai/posts/1095289687210421:0
在勞動部"目前"不打算提高罰則、並補修工會法的情況下。
這種"被自願"簽署加班意願表的情況下只會愈來愈多,
而且會在勞動部推行一例一休後達到高峰。
我不相信DPP的學者這麼多聰明人或是跟勞團打交道的,
會不了解這個情況。
但他們目前看來還是打算硬推這一個跟資方協商出來的一例一休砍你七天假。
而不打算推自已的政院版2例草案(完全沒出現過的東西)
或接納蔡培慧的一例一休,休息日有加班費並得補假的方案。
只想著要一意孤行。
我不認為這些長年帶領勞工對抗資方,並自稱最挺勞工,最會溝通的政黨。
會不了解這些後果與嚴重性。
但我到今天為止沒看到那些過去喊的最大聲、最用力的政黨人士跳出來挺勞工,
跳出來找勞團溝通。只看到每一次新公佈的草案一次又一次的被人打臉後,
再去補正,從1.0升級到2.0。再升到v2.1。
只會見步拆招,東修西修卻還都是沒修到重點上,然後都不是勞工真正想要的。
從來沒想過我曾經對他寄予厚望的政黨,會如此令我失望。
也從來沒想過台灣勞工只是想要一個不花巧,
實打實裝的周休二日會這麼困難?
我只能說,如果這個法案通過了。
那將會是倒退成周休一日的開始。
會是繼22K後,另一個把勞工推向谷底的政策。
而且22K施行時間還只有一年,這個法條一修正,不曉得會持續多久?
然後,一通過,我也將一輩子不再投DPP任何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