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ppoo: 我是可以說很死,兩例絕對比一例一休好 07/06 01:59
→ appoo: 我是覺得你應該正面回答你推論的缺失而不是將你的缺失怪給 07/06 01:59
→ appoo: 別人 07/06 01:59
→ appoo: 對於老闆而言,多一天上班日絕對比你晚下班來的好 07/06 02:00
不好意思,有時候對勞工也是有可能寧願多一天上班日(非常態性)
只要是工作時間過久會影響效率的行業都是如此
我自己是軟體工程師,曾經過年回來加班,也有周六來加班,還有加到半夜12點的經驗。
我可以很明確的跟你說,一天做到那麼晚,你的頭腦已經不夠清醒了,寫出來的東西根
本就不能看。如果是一個好PM,為了專業品質根本就不會強制要求加到晚上。
而周六我來加班反而有幾個好處:
1. 同事少很多人,老闆也不會來,吹冷氣聽音樂偷上PTT都很自在。
2. 可以偷補休,因為你假設早上2小時把bug改完,再待2小時吹冷氣到中午。
3. 主管比較會覺得自己虧待你。
當然啦是非常態的,如果是每周都要周六加班的也是NG。
而且改一例一休之後,也許老闆會更不希望我們周六來,因為加班費貴很多。
也不會有777775的事,因為現在就已經是週休二日了,改這樣大家會反彈,而且根本沒
有必要叫你週六來,他還多虧一天的水電錢。
還有一個例子,我朋友是一般的低階勞工,對他來說根本沒有影響。
因為他本來就不是固定都有工作,要看工地排班。有時候一忙是一週七天都在趕工的。
如果真的要講時數,他也是寧願假日來,因為平日做太久精神體力下滑,反而更容易出事
還有,容易過勞死的習慣有:(來自wiki)
.上下班單程所耗時間超過兩小時
.平均每個月出差超過四次
.因為經常長時間加班或經常泡夜店而幾乎每天都在晚上10點以後回家,
或者每星期都有兩三天在午夜12點以後回家
如果老闆真的因為事情做不完,要求分散在平日做完,你不覺得更容易過勞嗎
政府都說了世界各國沒有在二例的,就是因為各行各業有他們的工作性質,這個應該交由
工會去爭取,而不是強制寫死。
也不要說國外的休假就是真休假,不會加班
http://www.ithome.com.tw/node/38226
調查就顯示出會有周末加班的情況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3:04:00不會有777775但會有888844
作者: wildsun 2016-07-07 13:06:00
常態性加班->應多增人,非常態性加班,應補一天假
對責任制來說不太可能期待多加人另外 888844這種排法的班表是要搞笑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3:12:00888844看不懂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3:13:00這個 已經被破解了!我也懶得說明 自己去看昨天的文吧!44用來躲避 4*2.66
無意戰 你可以這樣假設 但是這有點違反常理現在一到五上班8小時 突然週五半天太違反一般人習慣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3:17:00有甚麼有違反常理?888844在4在叫你加班就好了
你要假設這樣我沒有意見 只是不認爲正常的公司會這樣玩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7-07 13:19:00
D大 888844 有公司會這樣搞嗎? 我是懷疑啦,除非有案例再說啦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6-07-07 13:22:00老闆凹你們用最少人做出最高品質,還被凹得這麼開心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3:24:00一例一休草案在不加修以後就會有了!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07 13:24:00不會常態性加班XDDDDD 不要變每周六都加班再來這哭嘿
作者:
AGODC (我會游仰式了^^)
2016-07-07 13:25:00還自願周六加班,這不是奴才,跟我說說什麼才是奴才?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3:26:00你們自己想你是老闆 你要付4*1.33還是4*2.66就知道了!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7-07 13:40:00與其說效率不如說你們工作量爆表了吧!2小時的分配是正常工時 非加班喔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07 13:54:00真的太天真,工作沒有作完的一天,沒事作?老闆也能生事給你作。打掃環境、清理衛生啊。不然就來上課啊
要爭取權益很好,但是硬要找不符現實的情況來反對就沒意思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4:48:00每日不得超過二小那更快,466888(挖鼻)符合規定!你當慣老闆是佛心歐這個我跟人討論到n次了!你要不要去A我的文一下,看看最後討論我跟破解問題的人,討論之結果!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07 14:55:00你運氣好,當別人都跟你一樣嗎?以為每個人都能中樂透?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07 14:59:00那請問慣老闆就不存在嗎?裝鴕鳥當天下太平,大家都守法?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07 15:00:00不用假定。現在就一堆了。新聞天天有。重罰四萬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5:02:00這一系列的文 我討論到爛了!一例一休最近,民騙黨還會增修草案,因為我跟另一位鄉民幫他們解決問題了!然而未來勞工「補休日」破百日可是休不到啦!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07 15:08:00通篇不寫七天假被砍~~~~
作者:
shinbird (爆è‚å°±è¦å–æ„›è‚)
2016-07-07 15:36:00罰則就是為了讓那些違法的老闆警惕,不然立罰則幹嘛?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07-07 15:48:00
因為他們是用天才老闆+智障勞工做組合,當然會有各種不切實際的想像像DICB這種強調自己被剝削,但是上班時間都在上ptt發推文,下午六點半就能po文,也是只能存在剝削的想像裡總是脫離現實資本市場的推拉,當然引不起共鳴在他們的世界裡,只有老闆單方面的權力,沒有勞工角力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