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例一休好像一般勞工沒啥關注...

作者: dj533kevin (烏鴉)   2016-07-07 15:47:15
※ 引述《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之銘言:
: 真的是太天真了。
: 你公司可能老闆比較有良心吧。所以該給的加班費一毛也不會少。
: 這對守法或有良心的企業主才會是一種負擔。
: 但對無良的企業主來說,一點用都沒有。
: 他只要調整你的薪水名目就好了。
: 好比原本底+交通津貼+午餐津貼+全勤是四萬。
我給你算高一點,交通1000,午餐2000,全勤1000
你底薪是36000,時薪是150
: 他改成底薪+休息日固定加班費+全勤一樣是四萬。
用你推文講的,777775,周六休息日為加班5小時計算
= (4/3 * 2 + 5/3 * (3+3)) * 150 = 1900元
每周都來加班 = 1900*4= 7600
太厲害了,我扣你4000塊還要給你7600的加班費?
: 你的薪水沒漲,但變成他可以明正言順的要求你休期日固定來上班。
: 這樣等於是合法變相減薪耶。
: 而且告他也沒用,因為查無不法,連2萬都罰不到。
: 哈哈一例一休哈哈~~
: 連黃國昌這種一直在唸書跟教書的人都想得到的方法。
: 慣老闆會想不到???
: 別騙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他的意思應該是全部還是4萬元,所以底薪變32000之類的需要考慮的是現在這樣的工作條件,老闆用4萬元才找到人,接下來如果像他們說的工作條件惡化,老闆卻改用更低的底薪就能請到人那只能說接下來經濟差到一種地步,或是那個老闆現在是白癡,一開始就給多了不過現實不在他們考慮裡,在他們想像中,有連12000底薪都會吞的奴工
作者: dj533kevin (烏鴉)   2016-07-07 16:00:00
可是底薪是不能動的啊,當然新人可以調低沒錯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人家都說老闆很壞了,哪有什麼不能動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6-07-07 16:01:00
有無可能原本的4萬是週工時40小時的價碼 現在的4萬則是週工時+4天休息日的假碼?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別說36000調降,他們舉例裡還有12000底薪勒怎麼有白癡要領12000底薪卻不去做工時薪就好
作者: patiger (唉)   2016-07-07 16:02:00
原本777775班表最大問題是在,這樣排班不用負加班費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我只知道我妹妹在宜蘭工作,公司被勞檢少放七天,人資跪求他們趕快放七天,不過此七天非彼七天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6-07-07 16:04:00
第一種狀況只要超過40法律上就得發加班費,後者只要定好價碼,即便超過40也不一定要發加班費
作者: patiger (唉)   2016-07-07 16:04:00
因為根本未達每週40HR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反正他們一定要營造新的比舊的爛,不要修法之類的,不然怎麼反對變形工時有時你情我願就好,每個人喜歡的放假方式又不一定一樣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6-07-07 16:08:00
單純公式的確新制多,但若資方直接變動薪資結構似乎就能規避
作者: MADAOTW (MADAO)   2016-07-07 16:08:00
舊制新制本來就能這樣玩,那政府說的進步在哪理?老闆玩法的幅度?別忘了你還要被砍七天假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07 16:31:00
老闆有可能因為政策就覺得 勞工值得更高的薪水嗎?如果老闆只願意花同樣的薪水請員工 一例一休沒有用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喔,那兩例就會有用,可以在同一個邏輯下討論事情嗎?是變動成本的問題,老闆覺得偶爾多給一點加班費不影響太多的情況下,不會想砍掉重練如果老闆因此想砍掉重練,寧願給資遣費,那真的不是修法的問題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6:43:00
看來你是好老闆的料,真的是佛心來著的。難怪看不懂。如果老闆都像你這麼老實,這世界就和平了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07 16:50:00
周休二例假 就是逼迫老闆把事情排在5天解決如果六日有需要 請找更多上班人員遇到緊急狀況 例假日上班 通告政府&付加班費&補休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6:59:00
嗨~93姐!這位工程師你可以退下了啦!我也不在討論這個了,你不知道一例一休目前問題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7:18:00
93姐,我確定妳是一個好老闆,絕對不會亂搞。如果台灣的慣老闆都跟妳這麼善良,那台灣早提升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總歸還是要回到,何必讓爛老闆亂搞你呢?看人家DICB找的老闆多好,都可以讓他上班時間上ptt討論每個人都像各位懂得自己的權益跟利益,怎麼會被欺負呢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7:52:00
好害羞歐!93姐一直找我我的春天來了嗎?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7:58:00
所以很多勞工不懂1例1休有多爛,不曉得老闆可以玩他們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不要出現在推文裡,還特地點名我,我就不會看到你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想太多,法律規定的一直是最低標,你自己要讓老闆用不合理價格玩你的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7:59:00
而是欺侮瞞騙他們的人的錯,我們了解的才更要去保護他們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00:00
勞基法是最大公約數,是基準標,不是底標,請搞清楚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是底標,公約數什麼啊,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01:00
30萬印尼盾還是30萬辛威幣?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01:00
勞基法就是為了妨止資方跨越底線。但如果要保護最弱勢或或社會邊緣人,那是要另立專法保護。而不是去牽就他們謝謝。不懂嗎?也難怪。我說的東西妳沒一個懂的,因為妳是好人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們可以用合理的邏輯討論兩例,一例一休跟一例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03:00
妳當然無法理解那些壞人想要鑽合法的漏洞的想法。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03:00
shinbird大大我也不懂QQ!!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最弱勢的人有工作能力嗎?沒有的話,關勞基法屁事而不是一下用a邏輯,一下用b邏輯現在是覺得寧願要一例也不要一例一休對嗎?寧願要維持舊有條款,是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05:00
那個93姐殘障人士(聲明我沒有歧視歐)也是有工作能力歐!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我沒有不懂壞人,我不懂的是智障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07:00
為什麼最弱勢的人就沒有工作能力?我覺得妳這認知有夠怪喜憨兒、唐氏症等病患算不算社會弱勢?難道他們就沒有工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有工作能力還要跟人家爭最弱勢的人?那沒工作能力要用甚麼稱呼?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08:00
可是93姐支持二例的人,也沒說要繼續維持一例阿!!只是反對為什麼不推二例怎麼推那麼爛的一例一休!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08:00
作能力?就沒有自力更生的可能性?就不該受勞基法或保護法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09:00
保障?遊民難道不是弱勢?但遊民難道就沒有工作能力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幫助喜憨兒跟唐氏症工作的人,也不是看薪資,是看對病情的幫助程度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10:00
這點我完全無法苟同,謝謝。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10:00
還有93姐你說的智障人士也是有工作能力呦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所以你是要跟我說遊民是勞工,應該受勞基法保護?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我真是不懂你要表達什麼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18:11:00
算了,我也不想跟妳聊了。反正妳也聽不進去,只想聊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11:00
看看是真的有些佛心也是會聘請這些人當員工歐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也知道是佛心,所以本來就是看愛心不是看工作能力啊,媽呀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14:00
93姐你知道有研究員研究過...剛剛我們聊的那些人士的工作能力是一般人的70%甚至更低歐所以有些是真的佛心企業是有愛心至上,沒看重工作能力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果然閱讀能力有問題,我不知道你幫我論證愛心要幹嘛,是突然很認同我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8:22:00
可是93姐並非所有企業是有佛心的耶!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媽呀,你們到底要表達什麼,因為其他企業沒有佛心,所以不用勞基法規定的最低標準請這些人,企業就該死?到底為什麼腦補現在的勞基法遷就你們口中的弱勢?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07 19:03:00
93姐的意思是勞工不是弱勢,慣老闆才是弱勢!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原來是把自己當弱勢啊,難怪你們口中的勞工完全不存在就業市場上的主動權,瞎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7-07 23:34:00
DICB,勞工不是弱勢的話,難道老闆才是嗎?(攤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