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一例一休問題,請教版友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07-25 20:00:03
※ 引述《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之銘言:
: 今天跟一個DPP支持者討論一例一休還是二例問題
: 我當然是堅決支持二例
: 但他告訴我一例一休跟二例不會差很多
: 為啥??
: 他說一例一休雖然禮拜六可以加班,
: 但是還有一個限制就是一個月不能超過46個小時的加班時數
: 而且禮拜六加班費是1.66倍, 平常只有1.33倍
: 也就是說禮拜六就算只加半天, 那一個月四個禮拜六就有16個小時
: 46-16=30 那麼平常上班日大概就只能加班1小時, 跟沒加班沒啥不同...
: 可是禮拜六加班的話要1.66倍工資, 平常只要1.33倍,
: 那麼慣老闆當然會選擇讓員工平常加班二小時, 禮拜六就不讓員工加班, 這樣還比較省
: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似乎一例一休也不是不能接受
: 請問板上板友, 一例一休真的是這樣的規定嗎??
: 還是說一例一休真正問題在哪裡呢??
這已經快要過去了
菜渣這幾天要去和財團見面
(吱吱勞工想見菜渣,等下次選舉吧 記得準備好小豬撲滿)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0724-IBxm
企業為什麼選擇要勞工加班 而不要多雇員工呢?
(特別是工作量已經大到固定加班,而非突發訂單)
就是因為多雇用員工要多付勞健保費、薪水
但是員工的加班費可以藉由拉低本薪,讓支出減少
這是台灣中小企業的常識
所以在這種邏輯下,加班費以價制量是不可能的
加班費增加 1.66 沒關係啊
薪水本來三萬五,改成本薪20008元,各種津貼總和14992元
然後本薪/工作時數*1.66 加班費還是很便宜,比多雇用員工更便宜
但是工總嫌這樣還不夠剝削勞工,人家已經想要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0724-IBxm
1.現行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此一規定在
縮減後,實難符合業界需求
2.延長加班工時應改採以「年」計,來進行總量管制,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年不得超過552
小時,且一個月不得超過72小時,或者是一個月不得超過60小時
大家求神拜佛,這個死菜渣 要有點天良,不要全部變成資方的形狀......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25 20:03:00
嗯嗯 我知道兩例通過了 老闆就會把本薪變4萬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25 20:21:00
46小時..是平日加班上限時數,休息日加班是另外的40小時...所以要增加平時加班時數的意思??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25 20:25:00
1F你知道 時代已經要求審議基本工資草案嗎?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25 20:28:00
嗯 26867嘛 計算方式沒詳讀 不清楚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25 20:28:00
dicb 草案就規定休假日加班是計入46小時內 聽不懂嗎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25 20:31:00
詳細可能還是要等草案出來會比較清楚立法目的是為了薪資調漲不被財團控制 像最近的事件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6-07-25 20:33:00
大家可以看到 慢慢的還在護航菜渣的會愈變愈少到最後會變成固定那群人 那些人就是標準綠色賤畜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25 20:36:00
嗯嗯~ 像兩例戰神的越來越多~ 很好呀 XD時代的想法有點台北觀點啦 雖然我員工都30K以上但所在的宜蘭,要所有店家都符合26K 有點困難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25 20:40:00
戰神他只是沒看法條 看完還是很多問題可以抓然後 發不起最低薪資的工廠 沒有存在的必要以前是最低薪資被低估 現在合理化 才是正確的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7-25 20:46:00
我指的是最下游的小型店家 店長三萬 員工兩萬在鄉下很普遍~ 人家也是照報勞保 照開發票但小地方物價就是低 兩萬多也活的很愜意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25 20:57:00
我確實把加班時數還停留在最初一例一休版本,這點我認錯...!然而我剛剛全部看完所有版本之後,一例一休的版本漏洞還是存在...那麼還要硬幹是什麼意思??無法明確指出那天是休息日(套用466888工時就明瞭,不要跟我說不會有公司這樣,這你能用什麼東西來給800~900萬勞工掛保證??),而這個問題也會卡假和假的衝突(休息日和其他的有薪假)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25 21:04:00
是的 低薪過勞問題還是沒解決 但是要砍你七天勞工假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25 21:05:00
有薪假:特休.陪產假.結婚假還有休息日加班換補休...休息日加班換補休...就算能換到更多的補休,但是真的吃的到嗎?光是現在加班換休就吃不太到了!何況休息日一天換2.5~3天更多漏洞沒處理好休想全部勞工會支持,因為目前勞資爭議就一大堆,還要用一例一休搞更多勞資爭議膩??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07-25 21:11:00
是的 你說的這些都是問題 可是他在意的是七天勞工假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7-25 21:13:00
所以勞工被砍七天假還換來有問題的東西!就好比你拿錢去消費,卻買到黑心商品或食品你吞的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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