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之銘言:
: 今天跟一個DPP支持者討論一例一休還是二例問題
: 我當然是堅決支持二例
: 但他告訴我一例一休跟二例不會差很多
: 為啥??
: 他說一例一休雖然禮拜六可以加班,
: 但是還有一個限制就是一個月不能超過46個小時的加班時數
: 而且禮拜六加班費是1.66倍, 平常只有1.33倍
: 也就是說禮拜六就算只加半天, 那一個月四個禮拜六就有16個小時
: 46-16=30 那麼平常上班日大概就只能加班1小時, 跟沒加班沒啥不同...
: 可是禮拜六加班的話要1.66倍工資, 平常只要1.33倍,
: 那麼慣老闆當然會選擇讓員工平常加班二小時, 禮拜六就不讓員工加班, 這樣還比較省
: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似乎一例一休也不是不能接受
: 請問板上板友, 一例一休真的是這樣的規定嗎??
: 還是說一例一休真正問題在哪裡呢??
基本上差多了,就我的認知告訴你
===一例一休+變形工時===
1.砍7天假
2.變形工時讓你一週上6天班,每天8小時,老闆不用付你加班費
(你確定你朋友講1.33/1.66吃的到???)
===兩例假===
1.有7天假
2.週六1不可強迫員工加班,真的有需要獲得員工同意須給付"2倍工資+補假1天"
看到這裡,用屁股想也知道要選哪一個,怎麼可能如你朋友所講兩者沒有差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