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不當黨產條例一定要溯及既往 揪出敗類人渣

作者: wkch6217 (葡萄汁)   2016-07-26 13:32:43
大家好
不當黨產條例一定要溯及既往
這樣才可以知道過去那些政黨哪些團體那些人物哪些基金會哪些單位
已經吃香喝辣爽太久了
要把這些敗類人渣肥貓全部揪出來.......
這樣才有公平正義可言
不知大家怎看?
作者: saisai34   2016-07-26 13:39:00
希望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也可以比照這個法條y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7-26 13:41:00
財產來源不明罪不是有了?為何不辦月薪47萬月存48萬的馬?
作者: yisdl   2016-07-26 13:44:00
現在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現在這個叫做 貪污被告財產來源不說明罪....為什麼會定這個罪?因為這個罪當初是為阿扁量身訂做的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6-07-26 13:47:00
也沒有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那快去立法吧 多數優勢那不如訂個KMT卸任元首財產來源不說明罪 不說明=有罪
作者: rockchangnew (rock)   2016-07-26 19:36:00
Olaqe是智障嗎?公務員年薪13.5月。自己算算馬月存48萬後可還有59萬可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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