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2016-08-14 08:25:28我想閣下應該也看到,
昨天的判決,
我們並沒有特別偏,
你可以看看這三位被水桶的,
他們所攻擊的對象。
我很希望眾版友,
常常前往hatep_picket進行檢舉,
讓這個板減少犯板規的情形。
我既然在政見說,
會每天上來,(有事出遠門會先請假)
就會說到做到,
歡迎你們在hatep_picket,
多給我一些工作。
以上
※ 引述《HellKitty (新北.八里.地獄貓)》之銘言:
: 1.
: 7月13日到7月22日的檢舉案
: 已經涉及人身攻擊了
: 結果因為原告id有China
: 所以兩位版主當作沒看見
: 這是在吃案
: 還是在包庇
: 政黑的執法標準原來是先看id
: 再看顏色
: 偏藍的兩天內水桶
: 偏綠的拖延十幾天,如大濕
: 甚至完全當作沒看見
: 如這篇
: https://goo.gl/75U1QW
: 還有
: https://goo.gl/FJKXTr
: 如此明顯的針對他人攻擊
: 不處理
: 2.
: diefishfish和ptt8是不是同一個人
: 帳號部沒有結論
: 我們都知道
: 無罪推定原則
: 沒有第三方公正單位證實他們是同一個人
: 結果就改選版主
: 程序正義在那?
: 3.
: 如果你們打算學S時代
: 搞一言堂的政黑
: 我認為目前版主
: 已經超越了S版主時代
: 搞文字獄、打壓異己的程度
: 也難怪沒有甚麼蛆蛆要來
: 以上三點
: 請版主群解釋一下
: 本貓每天一問
: 如有得罪
: 敬請包涵
: 附加一點
: 4.
: 最近水桶又不在政黑板公告了
: 是蛆被桶就公告
: 吱被桶就不用這種差別待遇嗎
: 版規第七章11條
: 之前我被水桶
: 有不少使用者就在質疑這個問題了
: https://goo.gl/YZshgq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08:28:00是嗎,前科兩次按版規4-1和他每次最低刑度一個月,至少應該要判120天水桶,只判90天,政檢公告只桶30天。這樣就算交代了喔,我看根本就是縱放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14 08:29:00辛苦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08:30:00一樓真多事,板主在這回文說明也不行,不知道是在怕甚麼
回在政檢 被水桶的kitty又不能回文 體諒他一下吧除了在這邊發洩 也是個可憐人~~
水桶公告三個月,檢舉版置底水桶系統紀錄只桶一個月,到現在還沒出來說明更正,而且累犯也算錯,根本不只一次累犯。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14 08:32:00kim才剛上任 昨天的公告也不是他發的 讓KIM去了解一下吧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08:33:00公告到現在超過10小時了,完全沒有重新更正。還是顏色對了,就縱放?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08:36:00剛剛跑去看,板主被人發現後修正了,但是90天仍然是判錯,這人兩次前科,按照版規4-1累犯應該為30x2x2,至少要桶120天才對,板主不要用擠牙膏式被人發現才半夜改好嗎
真的有ptt8公祭嗎 還是在夢中公祭 呵呵就像雞排只會在夢中實現一樣 呵呵
90天也完全錯誤,累犯不只一次,到現在也沒看到正式更正說明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14 08:39:00就更新的來看 是同時間就讓他90天了 不是一開始以為的只給他30天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08:39:00重點是只判90天,版主沒有遵照政黑版規4-1辦理,有裝睡的嫌疑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14 08:40:00至於計算方法 就請板主說明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08:40:00zuilon2000在5月14日也有被水桶的前科,難道吱吱可以不用依照版規4-1累犯條款辦理,蛆蛆就要?那累犯兩次和累犯十次都判90天,公平嗎
我是覺得版主遇到那些來鬧版的9.2%應該官僚點不用回應他們的質疑,不爽讓他們自己去組務要回應也只需要去組務回應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09:31:00版主有誠意回應,吱吱在怕甚麼。況且本貓是言之有物,有所憑據,又不是空穴來風,版主確實放掉zuilon2000檢舉案,要不是我發文提醒,搞不好就放過去了現在判了,只是日期計算錯誤,請版主依版規4-1累犯計算方式判決
我個人認為對於鬧版的9.2%最好的回應就是無視從版主到版友都把9.2%當空氣,牠們自然消亡
作者:
xfirex (lpfire)
2016-08-14 10:00:00蛆蛆快沒屎吃 亂吠也救不回不義黨產 以後當KMT義工 呵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10:37:00吱吱好可憐,竟然挺版主犯錯,沒有是非了嗎
作者:
tresor (tresor)
2016-08-14 10:41:00謝謝版主版主辛苦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14 10:59:00裝活?
只看到一群吱八們瘋狂跳針 錯了就惦惦去穿褲子 不要硬回又被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