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政院修著作權法 網路侵權將主動偵辦

作者: wwer0916 (wwer0916)   2016-08-16 06:41:56
政院修著作權法 網路侵權將主動偵辦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8110278-1.aspx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1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擬具的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將數位及網路侵權納入非告訴乃論的適用範圍,檢察官將主動偵辦。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為因應台灣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TPP),行政院會上週也通過經濟部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福部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
草案、交通部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長林全要求各部會儘快整理其他相關類似法
案,展現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的能力和意願。
經濟部表示,修正草案將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以營利為目的散布明知是侵害著作財產權
的重製物,其重製物為數位格式者,改列非告訴乃論罪。
經濟部表示,為了因應數位科技發展造成網路盜版情形增加,也把侵害公開傳輸權之罪改列
非告訴乃論,期盼有效嚇阻數位環境下侵害著作權行為之發生。
修正草案並增訂載有節目之鎖碼衛星及有線訊號保護,若擅自接收載有節目的鎖碼衛星訊號
,或是製造、輸入、輸出、銷售、出租明知可以解碼的設備、器材、零件、技術,將有民事
、刑事責任。1050811
作者: EvilisGood (Hustler)   2016-08-16 06:45:00
盜版9.2去廁所哭哭吧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8-16 08:48:00
蔡正元表示:
作者: acln0816   2016-08-16 09:48:00
谷阿莫表示...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6-08-16 10:31:00
重點是意圖銷售或出租吧!所以只有同人全滅
作者: pluto1030 (pluto)   2016-08-16 10:45:00
所以免費提供給大家分享不算侵權嗎?所以複製他人機器在自家工廠使用不算侵權?這對中小企業沒有幫助,台積電安心了,公司侵權不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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