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奧運選手疑似吃泡麵......
某黨卻是擁有一大堆黨產....
一堆高官爽領18%
一堆高官疑似黨職併公職........爽領高月退俸及一堆福利......
(公務人員若是為中華民國服務 領該有的月退俸及優惠是合理......
但是若早期為某黨服務的資歷卻併入公職還領全民納稅錢支付的
月退俸及優惠........這不合理)
不當黨產條例一定要溯及既往
年金改革也要溯及既往
執政黨別怕選票會流失.....因為年金改革的好的話...可能流失A選票
但是會得到B選票 B選票鐵定大於A選票的數量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
請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