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kmter對於新政府對國道收費員的補償多所批評時
真不知這些既無是非觀念事事雙重標準的族群, 怎能在台灣存活這麼久
是台灣人特別會容忍嗎???
台灣人必須要對這群有犯罪證據的"罪犯" "共犯結構"
從重量刑
這些人一直利用職權在浪費,損耗國家有形無形的資產
還惡意阻撓正確的事被進行 可惡至極!!!!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397
(部分節錄)
流亡美國的中國六四異議藝術家陳維明,在今年1月17日代表美國的民主女神基金會與台
灣金門縣政府簽訂契約,雙方約定合作投資,在金門距中國最近的海岸線上,建立一尊高
64米的民主女神像,以紀念1989年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並彰顯台灣作為中國的「民主燈
塔」,用以促進中國的民主化。
沒想到雙方簽約後,馬政府竟擔心中國不悅,自願出賣象徵民主精神的民主女神像,踐踏
做人基本「誠信」與民主人權信念,下令金門縣政府毀約。因此,陳維明在與馬政府反覆
磋商交涉無效後,以民主女神基金會名義在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起訴馬英九政府,同時
請求2,2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6億5千多萬元)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