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ordie (Geordie)》之銘言:
: 曾銘宗認為,金管會主委掌理金管政策和金融管理,
: 國內銀行保險業在海外的分行有三百多家,兆豐金事件不是發生在總行,
: 是海外分行,歷任金管會主委無論是我或其他人,不可能會管到海外分行,
: 「我又不兼兆豐銀行董事長!」
這就是俗稱的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阿宗你可以繼續鬼扯淡,立法院公報都有記錄下來。
2013年11月7日,當時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面對立委質詢國銀海外分行時
,在立法院說:「對於分行業務,總行有在監控,其實金管會檢查局、
銀行局也都有在監控」,進而表示,八大公股行庫當中,最有條件走出
台灣、佈局亞洲的,第一名就是兆豐銀行!
(見立法院公報第102卷第69期,頁357-358)
http://goo.gl/b1iS79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803609
: …現在是要把罪推到蔡身上嗎?
阿才也只有剩下當余文的功能了…
作者: Myfun (So Good) 2016-08-23 14:16:00
台北市長後選人內?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8-23 14:17:009.2心中最佳台北巿長人選第2名 但是第1名不會選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4:18:00我支持快點查!
國內以往關心的"業務"多是有沒不良資產/債權/擔保獲利如何...是否讓洗錢有機可乘是世界道德責任不直接影響銀行獲利或虧損,只有被外部懲罰時才會影響
剛剛的新聞 曾已經鬼扯說金管會主委管不到海外分行了
反正現在金管會在DPP手上,就把當初行庫送到金管會的資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4:23:00確實管不到啊 海外分行是境外另外一家公司
料opendata讓大家欣賞好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話說回來,認罰令中的失察態樣如果在台灣發生會重罰嗎?如果不會的話,就表示以前根本沒人關心,也沒想到要對海外分行去關心...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8-23 14:29:00金管會總有管金錢匯出吧 匯出3500E都不知道?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29:00到現在 兆豐仍未說明 為何三年間要轉115億美金到殭屍帳戶?
那罰款就讓海外分行自己去繳去補囉~反正是另外的公司嘛寧願被罰也不願說明 這間銀行太有情有義了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30:00這金額不是一般交易 而是非常異常的交易
作者: xta 2016-08-23 14:31:00
抓到就罰錢認罪了事啊 台灣企業的優良傳統
#1Nkk5Fh_ 在下這篇有解讀那3500E不是從台灣匯出,而是那3分行之間往來所有金額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4:33:00OK 假如樓上的推測都對 關周美青屁事?
主管管總行 總行管分行 那現在豈不是說主管完全失能嗎
反正就抽審被抓到,所有全部案件抓出來逐案審查...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4:34:00教我銀行會計的那個銀行副總就是兆豐銀的 但是他很綠
那之前還要開放到中國設立一堆分行豈不是......
可惜人家阿宗不是承認失能 而是說那根本不是他管的~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36:00還是沒有解釋錢為什麼轉入已關閉的帳戶 再由中介銀行轉入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4:36:00超過上億台幣的金額都要主管機關審核了,100多億美金??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37:00還有 失能OK 那為什麼美國DFS請你說明 兆豐卻完全不說明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4:37:00可以是一個小小分行主管可以允許的?? 胡扯
100多億美金是所有往來金額,不是被退回換帳的金額...
所以才說這銀行有情有義 寧願自己死都不肯出賣大戶XD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38:00可以被警告一次不鳥 警告兩次不鳥 然後被罰57億才知道出事?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39:002015年不是兆豐第一次被警告耶 是第二次耶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4:39:002009年澳洲就一次了,別說什麼不懂法律那種話了
作者: jess730612 2016-08-23 14:39:00
別小看米帝執行力這事會查個水落石出 單純洗錢還事小銀監單位查畢算小事 若驚動國土安全部那慘了(軍火反恐
反正金管會公文應該都還在,兆豐有沒上報DPP去翻就知道
說人家不了解美國規則真是... 當第一天到人家地盤?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4:40:00菜陰蚊政府才上台三個月就出那麼多鬼事情 真是德不配位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4:41:00別的銀行都懂,你兆豐銀行這麼大不懂?? 全世界都醉了
阿宗知不知道? 公文調出來看有沒批示應該一翻兩瞪眼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8-23 14:41:00兆豐光在澳洲就出過三次事了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8-23 14:42:00出事全部關自己的事情 不是自己的業務 自己沒有權責
那分行設了幾十年以上,中間美國法令改了不知多少...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45:00不要再說沒跟上規定的謊言 2013年就被DFS警告了
作者: jess730612 2016-08-23 14:45:00
明明開業都那麼久了 說不懂規矩疏忽說不過去DFS也不是一次就棒打還有給你申覆 一再挺險難辭其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4:47:00周美青法務長退休後 兆豐銀真是每況愈下
兆豐金的法務、法遵 是不是都叫業務來兼職 不懂法規
作者: jess730612 2016-08-23 14:47:00
愛國者法案好像2003年出爐 從那一刻就非常嚴因為911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47:00兆豐是明知有漏洞 然後被FDS屢次告知+警告後 仍不提報告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48:00最好是得過且過 有這種講法真的有夠護航的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49:00一下子說沒跟上 現在說曾經被警告 就說得過且過的心態...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50:00你沒跟上 FDS也警告要你跟上過了 少在那邊裝FDS痛批的點就是 你從頭到尾都不說明可疑的交易行為
誰得過且過就懲罰誰,不用無限上綱株連九族...紐約分行的分行主管當然該負最大責任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51:00得過且過是蔡友才的說詞 他隱瞞至今不用在這邊裝早再去年FDS查察時 他就開始向張盛和請辭然後直到今年開罰前夕 更是詞義堅決
都層層負責的 竟然可以說別株連九族 這是要棄車保帥?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55:00更扯的是曾銘宗 今年二月FDS做出最終報告時 我不信他不知道結果二月時 那時候曾銘宗正在瘋狂爆翁啟惠的料
翁的事他什麼都知道 但是兆豐金的事他什麼都不知道啊
不信他不知道? DPP去金管會翻看有沒公文阿如果他有批示的話一槍斃命...這種只要DPP去挖就能挖到的寶,竟然要用憶測的...
作者:
yisdl 2016-08-23 14:59:00二月早就有風聲了 不用在那邊裝
有注意去查的事當然就會都知道,莫不關心的就不會知道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1:00二月知道代誌大條了,三月馬上請辭阿。 喔..說是身體不好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2:00身體不好可以到民間公司任職,要吃中信金。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02:00今年二月就有FDS對兆豐的報告了啊 金管會不知道喔...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03:00不知道那曾銘宗更該死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3:00KMT的官很皮的,有人就賴著不走,都已經換了還不走的
作者: kkabenson 2016-08-23 15:04:00
2012~2014年發生的事 怎麼洗風向都沒用啦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4:00像這種還沒到5月就趕快烙跑的都有人能夠護航,世界奇觀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04:00moondark92真的要騙人這些金融人都是粗心的笨蛋?
反正就等DPP和檢調去把事實真相挖出來,沒證據前不用
作者: kkabenson 2016-08-23 15:05:00
首先你要有這麼多錢 其次你要有權力讓人家敢冒風險 呵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5:003500億的匯款是一個小小分行的主管可以處理的?? 笑話
作者: kkabenson 2016-08-23 15:06:00
我覺得美國那邊動作說不定比台灣還快 讓子彈飛一陣子吧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6:00不用扯到選舉啦~ 2008年美國也是8月出手。2016也是。
還在3500億的匯款...那3分行間2年就只有這一個客戶?
2年3500億匯款,一個10人分行可以有這般驚人業績,泛藍應該分享一下怎辦到的啊,
3500億 不是3500萬 這對銀行來說不是小數目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7:00這個數目絕對不是一個小小分行主管可以決定的。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07:00DFS就指出2012-2014間的活動金額了
作者:
yjjia (天橋底下說書人)
2016-08-23 15:08:00台灣上億元的匯款都要通報了。這是3500億不是3500萬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08:00也沒人波贓水啊 而是你無視一大串疑點 都解釋成粗心大意
作者: kkabenson 2016-08-23 15:08:00
合理懷疑跟過度想像是不一樣的 因為條件太嚴苛了
然後擁有3500億匯款業績,整個兆豐金沒人知道,業績會報都不用上呈喔
結果一堆憶測之詞,然後連DFS原文也沒仔細看...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09:00就匯款的金額 帳戶 時間 頻率 DFS的報告 解釋成洗錢完全就是合理懷疑 講人家臆測也太好笑而且匯往巴拿馬的帳戶 正好是被巴拿馬文件叮上的相關帳戶
作者: kkabenson 2016-08-23 15:10:00
疏忽?笑死人 個體戶去試試看看銀行會不會疏忽
憶測之詞?今天換成扁家 KMTER早就HIGH翻天
3500億是去巴拿馬兩間分行的 而其中大部分客戶是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0:00這種懷疑協助洗錢 就完全是100%的合理懷疑 跟臆測何干?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1:00綜合這一連串的行為跟DFS的報告 應該是兆豐自己得出來澄清
兆豐當然應該要出來澄清,檢討報告都還沒公布說...請行政院把他公布吧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2:00到現在只說疏失 根本沒澄清或解釋啊
以1%手續費來計算,這個10人分行賺了35億元耶,沒表揚升官嗎?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3:00完全沒解釋為何屢勸不聽 沒解釋為何把錢轉入關閉帳戶更完全沒解釋為何2013就被警告 2015仍持續不回應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4:00看著3天前跟今日的新聞 兆豐的風向大有不同三天前新聞剛出來 兆豐的說詞都是疏失跟雙方習慣不同結果到昨日今日 這種說詞根本完全不被採信
現在資料全在DPP手上,想整KMT就全部上網公開阿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6:00曾銘宗前兩天還在說兆豐疏失不查 今天改說他都不知情不用整啊 查到哪就辦到哪而已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7:00現在不但要查蔡友才 還要查融資給國民黨的112億的過程
作者: kkabenson 2016-08-23 15:18:00
這案子是美國主動處理的 急什麼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8:00這不用臆測 就像曾銘宗當初一直爆翁啟惠的料一樣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19:00翁啟惠才區區幾億的資金投入 兆豐一玩就是3500億結果曾銘宗掌握翁啟惠的金額比兆豐還清楚 笑死
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16-08-23 15:19:00KMT可以去吃屎了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20:00曾銘宗應該要被監察院徹查有無失職 但現在監察院就不用想了
有些人民代當很好不會行政,也有人適合行政不會當民代
曾更會有適不適任立委的問題 moon你說他適不適任?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22:00最該說明的就是曾銘宗 到底當金管會主委是在當啥鬼
就像上面y大,事實都還沒明朗,就急著要問立委適不適任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23:00"急什麼"這句話應該是給那些別人在討論時哭喊判罪的人~
作者:
yisdl 2016-08-23 15:24:00其實放著曾也罷 反正他台北市長肯定沒機會了 也沒下一任了兆豐金將會是他的重大罩門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24:00身為台北市民~完全不敢這麼樂觀XD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25:00適不適任立委就是討論其適任程度,要的證據是?真當作法院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26:00判案? 金管會主委要說都不知情~只有無能跟扯謊兩選項~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27:00"金管會主委不知情"這點就可以質疑其能力了~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28:00請問就"監控單位金管會主委稱不知情追究其無能"是臆測了什麼"他不會不知道"?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29:00奇怪~這時候就可以無證據臆測是"人家沒報上去"了~
"應該"會有資料? 那就讓DPP金管會去挖出來給大家看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0:00moondark92: 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很難嗎?=>果然好難啊~~真的~誰自己在那應該應該的阿?XDD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2:00一切不憶測的狀況就是1.兆豐出包金管會主委稱不知2.金管會為監控單位不該不知 3.金管會主委需擔責~無能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3:00應該是我眼花了~SORRY~好啦~不憶測狀況就是曾無能~
這時就看金管會內部監管的SOP如何? 是SOP不知道要盯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4:00金管會要負責~對外就是主管負全責~干金管會內部?
在下目前沒證據說他是無能或不無能,還是等證據浮出來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5:00用權責來看就是沒善盡其職責~能講什麼?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6:00工作過嗎?對外就是主管負全責,是內部哪一位那是部門內部
那國軍翻車死人,三軍統帥要不要負責? XD是否不適任三軍統帥?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7:00國防部阿~部門座高主管國防部不是?說好主管負責~看成董事長負責也超逗趣的~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8:00那金管會出包是不是當時國家元首馬英九先生負責?XD原來不是增的錯~是馬阿九的錯是吧?^^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39:00部門主管概念要亂扯~往上燒了吧~~^^金管會是行政院下的組織~主委叫董事長?^^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41:00那是"金管會內部"的事啊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42:00這就是分層負責~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44:00請問不憶測大師現在瘋狂臆測的呢?加了問號對吧?^^認罰令擺爛是執行單位擺爛還是監控單位擺爛?^^
520後3個月仍沒董事長...監控單位可以監控他改善阿...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49:00董事長跟代理董事長行使職權沒有差異ㄟ?監控單位不知情沒問題<520分水嶺>監控單位有權監控改善十分完美的髮夾彎阿^^
憶測是說就不確定有無之事實做憶測,那句是問有沒責任?如果前面的金管會主委有責任,520後的有沒責任?同樣是監控單位,前面有責任後面自然也有責任,反之亦然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53:00同樣是監控單位~520之前有黨證狀況都不清楚沒問題的~要質疑一切要證據~不該是金管會的責任~~
如果前任明知故犯當然只有前任有責任,但同樣都不知不覺的話,責任就一樣,到底是哪個還待證據浮出來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5:57:00出包不知情沒處理沒責任請給證據<520分水嶺>人家被罰了當然是金管機關監督問題~請後一任負責~同樣不知不覺?洗錢進行式2012-2014~2016沒洗錢的話是要覺什麼?歡迎觀賞不臆測大師的瘋狂臆測秀^^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00:0020統一標準的意思是洗錢2012-2014無責~ 沒洗2016的去死~翻譯的沒錯吧?^^在下的意思就前後統一標準而已~批評前金管會主委無能就是一分證據一分說話~"金管會主委說不知情"=>無能失職
金管會有沒責任針對DFS2月報告5月送金管會的報告監督讓兆豐改善呢?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03:00金管會本來沒責任~為什麼會針對曾?請抬頭看本文請問青管會有沒有要求改善是不是你的臆測呢?^^哎呀~我不知道金管會要求兆豐了沒~反正先臆測先黑再說~這就是傳說中的不臆測^^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05:00漏了一句~曾說金管會主委沒責任~掉到了XDD曾銘宗:"金管會主委不可能管到海外分行"
如果有責任,不管金管會有沒採取手段,最後事實是7月被DFS認定沒有改善而開罰,這是不是無能不適任呢?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08:002012-2014年的洗錢犯罪行為當時沒監控到無責~今年七月通知到兆豐~挖~新任的有責~^^這風向是不是代的無能不適任呢?^^
事實1(金管會5月收到DFS2月通知) 事實2(七月未改善)事實3(八月被開罰) 金管會有沒有責任呢?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10:00認定沒有改善是104年的檢查報告喔~~~證據說話大師~104年報告當然是105年520後金管會負責阿^^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12:00五月金管會責令兆豐改善時~監督之責有做到了~兆豐沒有改善好~那是連金管會這邊都可以罰他~不憶測大師的標準一致超有趣的呢~~~~有狗鳴党證"連知道都不知道不用負責的啦~"vs沒狗鳴党證"知道了之後到底責令兆豐的改善效率呢?負責!"來笑笑所為的標準一致~XD
不知道的標準和知道後的標準本來就不同吧...還是那句前面有責任後面就也有責任,否則都沒責任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17:00"監控"單位連知道都不知道不就該死了~?前一句話知道前後標準不同,後一句話都有責任~神之邏輯~前面還一副很理性的樣子說一分證據一分說話~現在整個耍爛嘴臉了~"不管啦!都沒責任或都有!"說好的"證據說話"呢?=>跟"不憶測"一樣當零食吃掉了XD
知道後沒處理好的責任大?還是不知道而沒處理的責任大?有沒責任是主觀判斷,沒有憶測事實阿...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24:00不知道沒處理拖兩年的拉屎責任大?還是一接手就擦屎擦兩個月不到爆炸的責任大?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25:00有沒責任是主觀判斷?前面的"一分證據一份說話"要別人不能說曾不適任的那位是你嗎?你自己就主觀判斷就好?XD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26:00有黨證:"一分證據一分說話~別說他有責任"沒黨證:"主觀判斷的啦~~~~"
有責任和沒責任難道是一個"事實",這不都是事發後由人去判斷的,同樣的事實不同的法官可能有不同判決結果但事實永遠只會有一個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27:00moondark92: "急什麼"這句話應該是給那些急著沒證據先急著沒證據先判罪的人髮夾彎來了~~~大家坐好~~~
不是已經列了3個證據事實了?難不成那3個是未經證實的謠言?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32:00三個證據事實就是別人拖兩年多的屎五月金管會知道了五月知道後金管會有沒有下令改善~兆豐有沒有執行執行結果是否來的裁罰判決的證據在哪裡?^^狗鳴党:"我花兩年多拉了攤屎~你兩個月沒處理好!失職"這樣嗎?^^至於你哭喊證據的曾無能~此文內文就很清楚了~自己說金管會都有監控~然後2012-2014沒抓到拉屎~難不成立法院公報是未經證實的謠言?^^
前面推文就說了,不知他監控的是不良資產還是有監控洗錢,要等他們公布\內部公文
金管會5/18拿到報告就就要求改善了 牽扯這之後的金管會也太扯
兆豐前年十月就知道事情大條 要說隱蔽跟監管不周 也是這之前的責任
在下誤把裡面的"半年改善計畫"的承諾書當證據了DFS的回報是「初步接受改善計畫,並待8月22日覆查」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6:46:005月18日被要求改善 當時內閣已經在交接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3 16:50:00又知道是藍營雞巴人了 搞不好最後是綠蠅在洗呢
8/19就告知罰金了啦 所以罰多少跟那次複查根本沒關係
作者:
madaniel (大孩子的小童話)
2016-08-23 16:53:00責任歸屬基本原則:1.任內發生拖到下任的絕對是死
那不知昨天8/22到底有沒複查? 複查結果如何?簽下認罰令與否是否影響複查?
作者:
mulasaki (Barbarossa)
2016-08-23 17:17:00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