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勞動部定3特例 連上12天班不違法!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8-25 07:02:50
等著看 接下來會有越來越多的特例
太陽餅暴民和裝睡青年怎麼突然都瞎了 聾了?
1.新聞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25000391-260102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新聞內容︰
勞動部定3特例 連上12天班不違法!
2016年08月25日 04:10 邱琮皓/台北報導
7休1裁量基準最快9月1日出爐,經過數場座談,勞動部已經研擬出裁量方向,只有符合公
眾生活便利、年節需求、境外工作等3類短期任務,將可以連續上班12天,不受7休1規範
,預計10月正式實施。
年節運輸 不受7休1規範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像是第一大類符合公眾生活便利(例如年
節的交通運輸)以及特殊原因(例如台電的海底電纜配線、原油業者海上探勘油源,或是
深山一些無法每周換班的工作),第二類的年節需求(例如屠宰業遇到中元節、清明節等
重要節日,市場的休息日可能會向後遞延1至2天),或者是第三類境外短期工作(例如媒
體出國採訪、領隊帶海外旅遊團)等等,未來都可能符合裁量標準,不用「7休1」的特例

勞工同意 但可隨時終止
謝倩蒨強調,就算符合勞動部目前規畫的3種例外情況,公司排班仍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
會議同意,也要經過個別勞工同意,同時雇主也必須考量勞工的健康及安全,才能最長連
續上班12天,當勞工的身體感到無法負荷時,隨時可以終止休假調整,恢復例假日。
勞動部政務次長郭國文解釋,業者必須要在用盡行政成本都沒有辦法解決人力調度的情況
下,才會有這3個相當嚴謹的「非常的例外」;而且目前規畫適用的狀況,只有符合公眾
生活便利、重要年節特殊需求、境外工作等短期任務時,例假可以挪移,這與廢除函釋不
衝突。
9月預告 10月正式上路
《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天至少有1天休假,但內政部民國75年的爭議函釋放寬雇主可「
於周期內酌情更動」,有雇主濫用竟讓勞工連上12天班,勞動部在6月29日公告8月1日起
廢止,但受到包括國道客運等資方抗議,行政院7月底在新規定上路前夕緊急宣布勞動部
將另訂裁量基準,開放部分行業、某些特殊情況可以不用「7休1」。
郭國文強調,9月1日新裁量標準將進行預告,屆時還是有修正空間,等到真正定案、實施
,預估要到10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5 07:17:00
抓緊了
作者: pluto1030 (pluto)   2016-08-25 07:31:00
不是要解決過勞問題?偏偏合法讓人過勞?其他行業本來還週休二日,現在政府說週休一日就好,怎麼就只跟資方開會,今天執政102天越來越退縮防守線.....還要期待嗎?
作者: houseguy   2016-08-25 07:38:00
期待什麼?失望什麼?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08-25 07:39:00
你的宋叛也是資方啦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6-08-25 07:42:00
宋楚瑜支持的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6-08-25 07:45:00
如果是強制挪假而非把假吃掉,其實還算合理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6-08-25 07:49:00
顏色正確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6-08-25 08:19:00
本來就是要有特例 勞基法比較適合體力和服務工作只是這些特例一定要列清楚就是了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8-25 08:21:00
馬英九?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8-25 08:44:00
dpp不意外…打假球…騙票
作者: chipher (紫星)   2016-08-25 10:15:00
只是挪移又不是取消休假,你以為每個行業都能爽坐辦公室?
作者: tsitned (忻)   2016-08-25 11:00:00
馬英九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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