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6-08-26 12:33:35不論是哪次的總統大選之前,總有很多不同陣營與支持者在政黑叫陣,然後就會說,
"等海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這個現象還算正常。但比較吊詭的是,在總統大選之後,獲勝的一方的話語權力量及
發言人數會大幅的擴張,甚至出現"希望敵對陣營從政黑板消失"之類的話。
但往往這樣的現象,從新總統執政滿百日之後,政黑的風向又會轉變。支持政府的
就會變成是"護航",而新的反對陣營又重新興起。
心得: 從來不要以為政黑只會是一家之言,反對陣營的會被降服。這是不可能的事。
政黑永遠是政黑。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2:35:00看看版主三個都綠的 你還沒覺悟?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8-26 12:35:00
上網需要那麼認真嗎?認真到跑法院!哈,政黨又不會同情你。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37:00有時候不得不跑啊 算是一種休閒活動吧
揚言放爆裂物 跑很正常 這樣都沒事我想台灣要變伊拉克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46:00就是沒事啊 上次那個要炸馬英九座機的也緩起訴台灣變伊拉克就完了 中國早就打進來了
又在板主都綠的我無言 看那個票數差距 藍的不投票怪我?
作者:
yisdl 2016-08-26 12:52:001F的 至少現在版主都是投票出來的啊 比2014年前的世襲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52:00藍的都被版主桶了 投個鬼阿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53:00死魚魚分身尚未確定就被婊掉 程序正義呢
板上一堆深藍ID都在天天發文的 也不想想當年s怎麼全面水桶的= =
作者:
yisdl 2016-08-26 12:53:00那個是小組長拔的 關三個版主什麼事啊?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55:00又拿S來救援 你們不就是不喜歡S這種方式嗎 還學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6-08-26 12:55:00某S不投票直接任命版主超屌的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56:00小組長拔要另外兩個版主附議現在三個版主都綠油油 我貼個中華女排奧運第一還出來嗆真是立場太明顯 水桶也是看顏色
我只是很認真在想 某族群是不是就喜歡老蔣那套專制啊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57:00那種假民主真專制比權威專制更可怕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2:58:00dakkk. HellKitty兩位我先跟你對不起了,不過給你發財的機會了!現在要是版主群把我入桶,罵你們兩個人(蟑螂和沒睪固酮的人)都會來雲林和你們兩個人見面!
感覺現在民主了 大家可以暢所欲言了 反倒不習慣 天天覺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58:00要不是我盯著 綠吱被檢舉早就吃案了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2:58:00
藍的都被板主桶了 投個鬼..看到這句我笑了...那時我真的被桶....
得自己被迫害了= = 跟阿扁執政時說會屠殺外省人八成像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2:59:00笑笑貓還沒解釋為何故意跳過ichina的檢舉案呢 分明吃案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2:59:00pinkkate版主快桶我啦!我希望你來雲林玩耶!
作者:
yisdl 2016-08-26 12:59:00DICB好像搞錯 刑事告訴的到庭地點是犯罪發生地 不是告發地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3:00:00然後明明該水桶180天的 因為他是綠吱故意算錯減半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0:00所以不會有人要去雲林找你 除非他住雲林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0:00笑笑貓有gute一點啦!
這是我第六次跟你說 當時剩兩個板主 沒法多數決 我不會跟你講第七次...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6-08-26 13:00:00我只是喊了聲春吱就被那唐伯虎抓進去水桶裡一百天 一百天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1:00抱歉告訴人是我^_^/我有權決定我方不方便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3:01:00結果呢 zulion2000還不是嗆叫人告 ichina真的告了然後出庭前一天還拜託版主貼道歉文 拖延了一個月吃案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01:00
笑笑貓 盡量中立 我知道你是個坦 請盡量中立點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1:00民事開庭才是在原告地區 但刑事開庭是在被告地區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2:00所以歡迎DICB趁機環島 有空還能參加工運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3:02:00笑笑貓少假 你後面還不是做出判決了 故意跳過還在裝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2:00HellKitty沒關係啦!你和 dakkk可以分這筆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009000504-260107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3:00我告民訴+刑訴跟你們玩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3:00所以我是勸DICB盡快籌措旅費 準備環島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3:04:00現在我就看版主要拖ZM的檢舉案多久 :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4:00HellKitty你和 dakkk拿到摳摳別忘記我,請我吃個東西吧!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5:00你兩個都告 自己還是一樣要跑啊 哈哈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5:00我為什麼籌旅費?我告他們的刑事旅費就從版主群和罵我的人來阿!!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6:00不過你告了版主也沒用就是了 最終只是一個告人戲碼演完而已告刑事你就要先旅行啊 難道檢察官先墊錢給你喔?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7:00yisdl抱歉歐!他們是民事訴訟也是刑事訴訟,所以他們也是拿的到旅費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7:00民事刑事兩回事 所以各自旅行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3:07:00笑笑貓 你不覺得吱吱被一個支那人告還發道歉文很丟臉??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08:00我是比較擔心你向上次抗議一樣 不參加又不到庭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08:00民事我住雲林我去斗六地方法院而已,我很方便啦!只是被我告的人方不方便我不知道啦!
「以原就被」 DICB你要配合被告 不是一定在斗六開庭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0:00所以希望DICB來個環島旅行 有空時參加一下工運不要缺席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0:00哈哈…!你忘記法律以告訴人的方便,我可以要求不轉移^_^看看告詐欺的有到處跑嗎?
反而是被告可以請求移轉管轄到他的戶籍地法院 如果是什麼金門的話 那就...呵呵那DICB你可以試試看 我覺得是你要環島的機會比較高...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1:00這根本不用移轉 告刑事就是要去人家的戶籍地 default如此反倒是你要人家來雲林 是你要去移轉才對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2:00你們還是不太懂法律呦!「以告訴人之方便為主」可以要求不方便,被告人請求轉移沒用,只是還是委屈檢察官要到處跑見被告人而已
不一定戶籍地啦 犯罪行為地也可以 還有其他可能 但沒有說要以告訴人的所在為準的...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2:00好啦 你快告下去不就知道是誰要旅行了 快告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3:00所以歡迎他們來雲林玩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3:00若你想要環島 當然就不用轉移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4:00當然他們有權要求轉移啦!不過還是要看我方不方便囉^_</你當我不認識法律歐??
沒有什麼「以告訴人之方便為主」這種東西 不要再扯了...你再講下去 就會真認為你不懂法律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5:00你認為我會同意轉移嗎? 想太多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15:00嗯 你好像對刑法不太清楚 這樣怎麼告?不是你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08-26 13:15:00
DICB連上台北抗議一例一休的車錢都沒有,請不要為難他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6:00不信你可以叫版主群快桶我,我ㄖㄤ他們見識一下,刑事和民事都跑來雲林吧!
忘記告訴你喔 我同學是警察 學弟是法官 學妹是律師哈 我也會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8:00問題我昨天那篇給我封鎖,已經進入政檢了阿!要桶不桶就看他們了,也是決定要不要來雲林見我的決定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08-26 13:18:00
你拿的出手最高只到警員?!
哪次的總統大選←至少2008.2012沒笑別人沒穿褲子哦~這種事是20141129之後才發生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19:00抱歉我剛好只是缺法官認識的而已,其他有認識的差不多都有了,差總統和中央官員,立委.議員.縣長都有惹抱歉阿!抱歉歐!我傻傻的都認識這些人而已,我很差啦!
難怪常看到新聞 有人違法被抓就在那邊嗆警察說我認識誰誰誰喔 你們要小心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21:00對了!忘記跟你們說法院的書記官也是有認識啦!抱歉一點的事,我犯法被開罰單從沒說我認識誰誰誰,乖乖守法面對我犯的問題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3:23:00我親戚還是前高雄市議長和退休刑警咧,要講我也會講
作者:
rexn (中間)
2016-08-26 13:23:00這是最後一次了,相信以後不會有政黨輪替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23:00我也是阿抱歉囉QQ
算了 好心跟你講 你聽不下去到時自己看著辦吧...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24:00
DICB想跟執政者抗衡 總是要面對這些護衛軍的不要被嚇倒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24:00所以我才會痛恨司法不公+政治黑暗面,因為太知道內情了QQ
阿嬤都會說 我孫子很乖 都是別人帶壞他的 可是不知道孫子私底下都到處嗆說自己認識誰誰誰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3:25:00我只記得那個退休刑警親戚,聽親人講好像蠻有地位的,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26:00通常沒有信心時 都要用說我認識誰來狀膽....怕別人認為你站不住腳的典型反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26:00我現在只要求版主群,對我昨天那篇文章的文重視,要求四點:「公平、公正、公開、沒雙重標準」這會很難做嗎?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3:27:00只是不知道影響力到那,親人們都不太想要麻煩他…扯遠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27:00truewater抱歉一件事,我家人通常不知道我認識誰,而且不會隨便嗆我認識誰誰誰
作者:
kkamn (yy)
2016-08-26 13:28:002003年,在陳水扁總統任內,升陸軍中將。
阿嬤都不知道孫子認識誰啊 只記得小時候很乖的樣子誰知道長大到一半 毛還沒長齊就崩壞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29:00是被你們嚇到(寶寶被嚇到,寶寶不說)我才跟你掀開我的底細的嗯!加油阿~*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30:00嗯 很令人莞爾的底細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32:00哦~對了 號稱最關心勞工最厭惡資方的DICB 有沒有去麥寮關心一下許厝國家的狀況啊 都沒看見你的畫面耶上次一例一休抗爭在台北太遠 許厝國家在雲林 可以到場了吧
民事訴訟法第1至28條 刑事訴訟法第4至11條 你翻出哪一條是用「告訴人之方便為主」的啦?不要自己自創法理原則好嗎?如果是你警察朋友跟你說的 我建議他回去重念法律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36:00自己六法全書,我懶得跟你在嘴下去了!我睡午覺去.對了三點前另一檢舉我的人也要準備好下星期一歐!還有版主群我是想在五點前看你們的決定啦!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38:00
DICB 加油 DICB 偉大~~幫助勞工抗爭的DICB~~午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3:39:00五點的時候我是希望最好做出:「公平、公正、公開沒雙重標準」決定,不然就是一樣星期一接傳票囉!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6-08-26 13:40:00
DICB的工作時間真神奇 現在去睡午覺
你立刻告 星期一他們也接不到傳票啦... 你當檢察官只處理你的案子喔?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æŸäº›è³‡æ ¼)
2016-08-26 13:42:00難道你不知道輿情小組天天在各個大小板面巡邏嗎?
作者:
yisdl 2016-08-26 13:45:00我發現自己之前常常跟DICB「討論」 是一種錯誤的行為..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4:00
DICB就是屌 跟你們嘴來嘴去 還能去安心午睡
其實DICB大到底抗議什麼看不懂另外支持地獄貓選板主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5:00
關上電腦以後什麼都不記得了 等我起床再來跟你們嘴pho你少裝了 你會支持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7:00
你在騙我 等我去選了會發現一票都沒有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3:59:00
我沒這能耐 你去吧 我投你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6-08-26 14:06:00本來只是發表自己對政黑現象的看法,沒想到後續是這樣。真的很意外。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4:12:00看來一堆人不知道我要告什麼!!我來揭曉答案吧!損害之賠償^_^/原因告訴之原因:只要版主群真的把我入桶,那麼這個絕對成立,因為我那篇文章可是符合版規,沒有違反版規,所以要是真的有版主群有人同意讓我入桶,那麼損害之賠償問題就成立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4:17:00快去跟版主群說吧!快去判決我無罪.政檢那兩篇判決我沒事,恢復我昨天那篇,就無事了!
作者:
yisdl 2016-08-26 14:17:00我是比較希望看你環島多出門走走是好事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4:19:00我覺得應該入不了桶 "弱到爆"談不上是污辱性言詞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4:19:00哈哈~損害之賠償,應該有人很熟為什麼版主用那篇桶我會被我告的原因吧!只是有人檢舉了!現在笑笑貓還在等其他版主做決定,所以要是他們做出錯誤決定那麼自己承擔責任了!護航隊快去告密吧!快跟那些版主群的人,不要做出錯誤決定呦…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4:23:00就算入桶 你還可以申訴到小組阿
作者:
yisdl 2016-08-26 14:24:00被水桶要申請「損害賠償」喔..........XD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4:25:00會把 弱到爆 當作是種污辱 心靈才真是弱到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4:29:00我就故意不找小組,跳過讓過讓法律來決定^_^/為什麼因為「公告」水桶=代表我有違反版規之規定,可是沒有阿!所以我的損害之賠償絕對成立^_^/那篇有甚麼地方真的有公然侮辱罵??有引戰?有威脅?謾罵嗎?版主群會說有威脅要告,要告到PTT關,那麼你會被法官笑囉!因為如果法律追溯權怎麼辦??所以更是沒成立威脅部分,所以快桶我吧!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4:51:00是不是幽默就看版主群們自己的決定了!誰叫他們我做陷阱他們真的要進來^_^/版主群們決定錯誤,就是他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