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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文件關鍵三頁… 帳戶資金移轉都給同一人
作者記者韓化宇╱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8月26日 上午4:14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罰鉅款,外界質疑兆豐有沒有協助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
NYDFS)的合意令(Consent Order)的第7頁到第9頁,詳細記載被美方認為「疑似洗錢」
的手法。銀行業者分析,這三頁可看出,有多筆匯款流轉在不同帳戶間,但這些帳戶背後
的最終受益人都出現同一個人,不確定是否有洗錢,但轉讓金額很多,十分可疑。
對於合意令對兆豐疑似洗錢的手法,兆豐金回應,已進入司法調查,不便多作回應,但強
調絕對沒有協助洗錢,只是未落實申報程序。
一名熟知內情的金融界高層分析NYDFS公布的合意令內容,其中最關鍵的字眼,就是「可
疑付款轉回」(Suspicious Payment Reversals)。被美方認為是疑似洗錢的手法是,客
戶指示兆豐銀行紐約分行A帳戶匯款到紐約分行巴拿馬帳戶C,但C帳戶在一、二個月前已
被關帳,這筆錢理應退回A帳戶(Payment Reversals)。
然而,這名客戶與紐約分行有簽轉帳授權書(debit authorization),意即款項可不退
回原帳戶A,而是退到指定的帳戶B。而關鍵是A與C帳戶的最終受益人都出現同一人,但是
兩個帳戶的股東未必完全相同。
兆豐紐行認為,由於C帳戶被關,整個匯款流程「沒有完成」,按照規定不需申報。但問
題是,這筆款項並沒有退回到A,而是退回到B,透過這樣的繞道,巧妙地規避直接由A匯
款給B所需的申報程序。
這名金融界高層舉例說明,假設甲要行賄乙,若直接匯款到乙帳戶容易被抓。因此,甲透
過A帳戶先匯到被關帳的C帳戶,再指定退回到乙開設的法人公司帳戶B,假設乙再於海外
某國開設一個同名B帳戶,同名帳戶之間匯款在部分國家是不需申報的,利用這樣手法,
達成其目的。
該高層說,這件事的關鍵,不是「兆豐有沒有協助洗錢」,而是對於「可疑交易」及「可
疑開戶」缺乏警覺,沒有善盡申報之責,也就是沒有確實做到客戶審查及認識你的客戶作
業。
該高層強調,政府沒辦法接觸金流,所以監理機關會要求銀行善盡申報之責,將每一筆即
使合法、但可疑的交易申報讓政府知道,協助政府掌握龐雜的金錢往來,而兆豐並未妥善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