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給版主群消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5:10:43
今天你們要是因為昨天那篇桶我,那麼我絕對告!
原因我已經在政檢說明了!或者「政黑版的有趣現象」底下推文,告的原因都有說明了,
版主群們自行去看我這篇不再說明了!
自己做決定嘿^_</看要被我吉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目前的決定權在你們手上,我是
被動的一方^_^/!
然而這篇要發表什麼勒?
這篇要發表的就是就算昨天那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但是你們覺得我會那麼容易放棄
的人嗎?
我會改PTT申訴小組來申訴,你們版主群最近做的「好事」,讓PTT申訴小組進來政黑囉!
^_^/
所以就算昨天的事化無了!版主群們自己好知為知這件事後,會不會在版主職務上公平、
公正、公開、沒有雙重標準!
不然的話!就自己辭政黑版主的職務,不要在讓我出手了!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8-26 15:11:00
.....版面討論版務,刪文...=.=..看看板規吧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12:00
我說吧 政黑比我瘋的多的是阿~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08-26 15:12:00
好像很了不起的樣子
作者: kil1ua (--)   2016-08-26 15:14:00
真的有人比山北更無聊 唉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5:14:00
你說一下違規被桶要告什麼罪 讓我笑一笑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5:15:00
...這算不算恐嚇?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16:00
妨害電腦使用??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08-26 15:16:00
大家真客氣 有人吃飽太閒
作者: troysky (冬弈)   2016-08-26 15:16:00
QQ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5:17:00
為什麼你7月19那篇不算分類錯誤?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8-26 15:18:00
對了提醒你一下,你吉下去會不會被站方認定為不受歡迎
作者: shadow0326 (非議)   2016-08-26 15:18:00
XDDD 你真有趣
作者: womf (魔獸)   2016-08-26 15:20:00
這樣告的成 我看阿貓阿狗都能飛天了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6-08-26 15:20:00
............................................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6-08-26 15:21:00
揚言上法院不算是恐嚇喔,站方有判例在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5:21:00
只告民事損害賠償而已喔... = =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6-08-26 15:22:00
吉下去也不會被站方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啦,某訟棍都上新聞多次了還不是一樣活躍在站上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6-08-26 15:26:00
恐嚇?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6-08-26 15:27:00
政檢疑似有___出沒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6 15:27:00
這篇算不算討論版務?建議是發在政檢板,不然會被刪文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32:00
我能稱呼你一聲大哥哥嘛 就是有這種人我才跟版主自請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6-08-26 15:32:00
挖 好兇喔趕快吉啊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33:00
水桶 看不下去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6-08-26 15:33:00
看你會割竹筍還是會吉 我等著看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6 15:34:00
我是覺得你發在政檢板才能跟板主討論,發在這會被板主以討論政務刪文,不就白打了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6-08-26 15:34:00
說話語氣講得好像是自己是somebody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6 15:35:00
支持地獄貓選板主導正政黑風氣!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6-08-26 15:35:00
最喜歡看這種人吃鱉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35:00
大家冷靜 不要被激怒 這人很像...不能說那個人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08-26 15:40:00
討論板務,打太快了…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5:41:00
兩例大師要跟dppppp開戰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5:42:00
所謂的小芬是男是女?Hell兄是在說0411吧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45:00
公X老母 來這邊玩得本來就是隨便 搞得烏煙瘴氣的所以我才自請水桶 不好玩 無趣 只有謾罵比S皇時代還糟我之前討論版務是有所本的 現在搞個真的亂版的至少我還會提到哪個申訴案 版主判決幾日錯誤 你呢根本來胡鬧的嘛 實在看不下去了!
作者: qazws931 (Nozomu)   2016-08-26 15:47:00
還沒判就自己在討拍...跟馬桶87趴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5:48:00
啊 抱歉了 Hell兄 0411兄
作者: yisdl   2016-08-26 15:48:00
我看到一個ID想討好山性貓 被山性貓一直發軟釘子不知道在演哪齣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48:00
版務不是不能討論 你有點內容好不好PTT本來就是個獨裁的世界 你有點自覺不行嗎
作者: rekonon (Kimi Is back Everybody)   2016-08-26 15:51:00
作者: maime55 (退出黃線之外)   2016-08-26 15:51:00
吉三小?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5:51:00
yisd1兄 你多慮了
作者: DGGXAM1 (13魂 \(⊙▽⊙)/)   2016-08-26 15:51:00
爆米花已買好 拉板凳囉~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5:52:00
法院以前有判例嗎 版主桶人被吉會怎麼判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52:00
你沒有要討論版務 那你承認你是在發廢文了嗎 版主桶拉我之前每天追著版主 是因為版主有冤案不處理 你冤案在在哪?? 文章代碼貼出來看看阿桶人不會被吉拉...=.=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5:54:00
到底桶人要告什麼啊……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54:00
不管你是蛆 還是吱 水準高尚一點好不好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5:54:00
桶人要判哪條? 妨害名譽嗎 強制罪嗎 還是啥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5:55:00
在ptt受點委屈就告,台灣法官不夠用啦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5:55:00
他不告刑事 要告民事損害賠償啦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56:00
覺得受委屈就別進來玩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5:57:00
看吱吱互咬 不亦樂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57:00
版主能不能水桶我三個月 沒意思 無趣 桶我阿快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5:57:00
損害文章嗎 XD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5:58:00
版皇時代以前我就在了拉 你幹嘛壓力那麼大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16-08-26 15:58:00
題外話:小芬是男的,他告過我XDDDDDD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5:58:00
山貓你快去超貼刪文啦 我可以成全你幫你檢舉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5:59:00
不要陷害板主啦 你沒犯規要用什麼理由桶? 你自己超貼比較快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0:00
之前被我吉的都是公開放話說我要去殺蔡英文 才賠錢的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00:00
想要討好山性貓一起討拍 結果被山性貓一口回絕+反嗆 有趣XD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6:01:00
其實要應該也可以 可以這樣論述: 因為ptt有用公家資源(沒錯吧? 架在學術網路 用臺大資源)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1:00
笑笑貓也很累啦 kim還沒上來當 N像空氣人一樣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8-26 16:01:00
不認同告,這版版主本來就難作,不用玩那麼大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01:00
這到底對勞工跟二例是好事還是壞事 實在是....hahaha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2:00
你這樣纏著他們有意義嗎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6:02:00
所以要求要公正運用公家資源 XD 此論述如何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02:00
在言語中一直討好山性貓不知道在幹嘛XD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3:00
吉不是不可以 但是別亂吉 一直喊吉吉吉 你就會贏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8-26 16:03:00
只要不太出格,不需要為難到如此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03:00
我相信dicb兄是理性中立的吱吱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6:03:00
如果去玩mobile01之類的情況就不一樣~ 因為是私人的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6:03:00
支持第三勢力的怎麼都這麼像……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6:05:00
mobile01跟ptt都無償使用的 滿好奇要怎麼舉證損害?...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05:00
對第三勢力來說 不知道是該開心還是難受XDDD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5:00
不能好好當個補教老師或是翻譯嗎 雖然沒畢業考進去也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8-26 16:06:00
你錯了樓上,芬靈體的日文在日文版的評價....自己查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6:00
不是什麼水準太差的人 當訟棍幹嘛 作人踏實一點吧goetze我知道他日文版評價怎樣分靈體如果一開始好好專心在自己的專長上 也不會變成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07:00
我上上某句 建議超貼 是回Hell兄的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7:00
這樣 每次出庭我都跟他說好好作人 加油!他就是不聽!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07:00
在這邊沒有出風頭不是什麼不好的事 純粹論政治好像很難 ha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08:00
nnkj 我是有超貼 而且我還寫說我超貼了 結果沒人檢舉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08:00
今天連acln都出來跟DICB回嘴 有趣>_<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0:00
老實說某些9.2的作風比第三勢力在論政治上純粹多了人家JamesSoong就專心幹政治 到很少涉入這種奇怪的紛爭:p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26 16:10:00
對不起我前幾天被颱風困在日本,有政黑懶人包嗎?突然有一種自己跟不上話題的感覺,有點難過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11:00
這樣也要扯支持第三勢力... 呵呵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11:00
說真的你以為我喜歡告那三隻吱吱阿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11:00
大概你人緣不錯吧 大家捨不得你被桶 沒人想檢舉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12:00
還不是蔡陰文就職典禮這三條吱吱在網路上放話想要激我說出 : 八里山男又要去總統就職典禮放炸彈 那種話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2:00
給acln, 這就跟某些人只要不那麼支持二例 就被罵成黨工一樣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3:00
這時候剛好讓你瞭解 當初有些人被亂罵是委屈的XDDDDD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13:00
我想到一句 汪洋般的幹意 鼻屎大的動機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14:00
有一個還是學生 學費就沒了 我也算他半價 你那麼愛吉明年去考律師吉到爽好嗎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14:00
所以yisdl你跟Rise68是在學他們囉? 也是可以啦...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6:14:00
唉~ 政客們享受榮華 藍綠政客一家親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26 16:14:00
其實一直有人在監督板務跟提出意見 D大不要想太多 而且也沒人可以作到完全公平的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08-26 16:14:00
贏不贏不是你鍵盤法官說的算 坐等法院判決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26 16:14:00
我吉人才拿8K整個弱掉了,難過T_T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4:00
倒是沒有啦 我只希望DICB不要一直自稱二例戰神即可....X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6:15:00
侵權行為? 我只想到一個可能性是 版主不當水桶 讓別人以為你是作亂的人 請求恢復名譽 不過我覺得沒必要啦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5:00
太出風頭反而焦點都被模糊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15:00
有時候吉是心理戰 就跟賭神一樣 要冒風險的DICB 你以為吉很有趣讓你隨便說說嗎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6:00
要討論告不告 能不能轉往他版? 真是無聊的話題...orz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16:00
我到現在都擔心那個陪我和解金的屁孩學生學費湊出來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26 16:16:00
不過政黑政檢我真的看不懂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26 16:16:00
D大我是覺得所有事情先按下吧 你再觀察一陣子 看看~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6:16:00
而且在政黑 基本上都是和尚或神父 彼此也傳不了教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7:00
山性貓你不如去PTTLaw分享你告人的經驗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6:17:00
如果真的想傳教應該去花果山比較有效果~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6:17:00
t董原來是常勝將軍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26 16:17:00
95K我可以飛30趟日本來回了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8-26 16:17:00
( ̄▽ ̄)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8:00
跟這版一點關連都沒有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18:00
想告就告啊 反正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到時自己看著辦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18:00
作一個愛吉的人很好玩嗎?? 林北贏了 但是心裡不開心這樣吉到95K又如何?? 這種事情有甚麼好開心的 幹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19:00
你開不開心不關這版的事 這裡又不是你的心情分享版...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6:19:00
acln大,無意冒犯,只是這個人講話語氣讓我想到另一個時代粉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20:00
我知道啊 我猜是黃KK吧 呵呵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20:00
我想到聖光兄 哈哈哈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26 16:20:00
所以HellKitty要拿95K去做開心的事啊。蠻多人跟我推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0:00
我知道這不是我的心情分享版 所以我才推文講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6:21:00
但這板是心情群組 y 自己解讀錯誤貓大是對的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21:00
我一開始也覺得他們兩個很像...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6:21:00
我好幾度懷疑他們是同個人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2:00
我和誰又同一人了 ..我就是獨來獨往 沒有分身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8-26 16:22:00
95K 可以買iphone 或note7好幾隻 ( ̄▽ ̄)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6-08-26 16:22:00
95K和吉人是什麼梗? 我錯過了什麼嗎?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23:00
我到覺得像fant, 發文語氣超像。也超愛別人注意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23:00
不是說你啦 山哥...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6:23:00
說真的啦,跑法院不好玩,太玻璃心就不要玩ptt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8-26 16:23:00
我記得好像說過一出手就讓ptt倒,還是我記錯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3:00
我又不是死魚魚 也不是KAKAC 更不是他媽的分靈體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8-26 16:23:00
本人也這麼覺得 霎那間還以為是某個跟911同名同姓的出桶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6:23:00
fant hate文很少發這麼長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4:00
ptt倒?其他版鄉民有得罪你嗎 你以為你是誰啊你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6:24:00
這種匿名網站,大家不用擔心後果火力全開也是正常的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8-26 16:24:00
可以理解D大為政黑好的心情 只是最近有新板主上任 又有公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24:00
HellKitty說告人很難過不開心,那95K怎麼不拿去做公益?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24:00
那種必勝的語氣實在很像
作者: Marino (馬利諾)   2016-08-26 16:25:00
吉人自有天相~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6-08-26 16:25:00
我是說原po好像有說過這句話,不知道是不是我記錯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5:00
對拉 現在版主三支都偏綠又怎樣 亂判又怎樣 不受理那有怎樣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6:26:00
貓大真是刀子嘴豆腐心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26:00
人家也接受指正啊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26:00
搞不清楚亂告 是以為檢察官跟法官會跟你客氣喔...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26:00
可惡的hellkitty總是幫板主說話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26:00
之前如果沒有你做的歹事,他們也不會無端調侃你不是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7:00
分靈體這樣濫訴 檢察官第一個幹的就是他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27:00
暨上次的共產黨是右派後。。。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27:00
你做的歹事嚴重N倍,結果他們付的代價N倍於你,這公平嗎?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28:00
時代力量 就是要有俯瞰整個時代的氣勢 充滿力量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8:00
會開心嗎 ?? 分靈體勝訴機率超極低的 因為一開始印象就給檢察官不好了 你學這種人幹甚麼拉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28:00
那你到底有沒有做公益?到底要不要做公益?沒證據誰知道。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29:00
請問一下芬靈體 這兩天有沒有去政檢板檢舉人?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29:00
有沒有做公益又怎樣?追問這是要幹嘛?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29:00
我做歹事是我耍笨 不代表那些吱要跟我耍笨被我吉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29:00
他有拿到95k也沒出示證據啊 但誰在乎呢?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0:00
你以為我愛吉阿 在家看著冰與火之歌 國安局來按電鈴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30:00
那不要一付告人拿到和解金還多委屈樣 這樣你不會想吐?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30:00
不會啊 就跟鄉民都是30cm一樣 聽聽就好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31:00
不會想吐 因為真假有差嗎?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6:31:00
大家平常幹來幹去,但是真要鬧上法院大家還是懶,這點看來大家滿有共識的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8-26 16:31:00
被Hell大告的,都幾乎從此沒有發文和推文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8-26 16:31:00
30cm是要頂到肺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1:00
我能不吉嗎 ? 這叫做開玩笑嗎?? 你以為我真的很愛吉嗎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31:00
如果你之前沒有殘忍說要放鐵釘炸彈,別人無聊調侃你?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32:00
上法院沒多可怕 有些人想太多 但是很浪費人生好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32:00
自己愛嗆要放炸彈 怪誰?一個正常人會沒事嗆說要放炸彈? 你就不正常才會這樣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32:00
就跟ptt8死亡一樣 誰在乎 誰相信呢?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33:00
政黑有國安局的人叮喔?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33:00
你覺得這種「調侃」很理所當然喔?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3:00
無端調侃我也要有限度 他們其實有涉及公訴的 我還請檢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33:00
然後檢察官超藍超討厭太陽花,一開始還不起訴呢!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8-26 16:33:00
突然覺得山貓其實還算清流 不會想天天吃可頌
作者: yisdl   2016-08-26 16:33:00
上檢查庭是還好 只是為了網路嘴砲 還蠻浪費生命的就是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33:00
所以sading7一個人犯了錯 後面的人可以天天酸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34:00
誰叫你要當炸彈超人?你為什麼不先檢討自己?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4:00
典禮放炸彈這種事情很嚴重嗎??國安局 刑警 管區都在我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34:00
而且越酸越過份 這時候就要默默承受?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5:00
家樓下 你覺得這些亂放話的不該被我告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35:00
你不知道有前科的會被特別注意嗎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35:00
一個人做過錯事 所以以後類似的事情發生都是他做的?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8-26 16:35:00
推Hell大,每次出手都非常精準,昨天檢舉版也大成功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36:00
sading7 被注意不是天天被嘲笑好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36:00
否則網路上隨便一個人說另一個人要去放炸彈 警察才不理哩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36:00
你告人以正視聽得到成果了啊 那錢拿出來做公益有何錯?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6:00
這一年多來我他媽的都在好好工作 把自己狀態弄好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36:00
那是因為被說的人指名了好嗎?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37:00
你現實中敢天天面對著一個出獄的嘲弄阿?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7:00
結果蔡英文就職典禮那天我莫名其妙就被包圍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37:00
要想把狀態弄好 就先脫離PTT吧 否則是越來越遭而已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37:00
你試試看去說某人要炸就職典禮 警察最好是不理...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8:00
警察去我家 是因為這裡有個吱吱說 八里山男會去蔡英文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38:00
不要改天國民黨又出什麼事 又說要去炸誰了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38:00
當然該被告 但你和解金也該拿出來做公益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38:00
其實我是覺得 可以戰 不要每次戰就說詐彈冷言冷語有用嗎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6:39:00
…在簽名檔上掛其他人的新聞然後天天發文 不是跟天天酸別人一樣嗎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39:00
為什麼他被告 和解金就該拿出來做公益?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39:00
不然你祭品文幹嘛做公益還不是憑恃檢調都藍的辦不了周美青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39:00
我拿出來做公益 我幹嘛還要在這宣告 做人何必那麼張揚?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39:00
誰不正常還說不定咧 愛因斯坦正常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0:00
愛因斯坦有說要去放炸彈喔 哈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6:40:00
他證明去作公益了又怎樣 你要跟進嗎?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40:00
像是剛剛sad兄說Hell兄有前科 就屬於亂講話了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41:00
pttkakac那你說啥廢話 你知政黑當時怎對付女權良心犯芬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1:00
我亂講話嗎? 山貓嗆要炸學運已經違法 這就是前科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1:00
sading 我生活上最不良的環境就是你在的政黑版你們每次貼我放炸彈的新聞 我有怎樣嗎?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41:00
什麼叫正常什麼叫不正常 你以為你能評斷?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2:00
今天那三支 是擺明說我會去就職典禮放炸彈殺人我才告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42:00
本來就是?放個收據上來有何登天難處?以杜悠悠之口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2:00
現在蛆蛆已經連切割都不想了 反正就跟炸彈客一起沉淪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3:00
悠悠之口幹嘛 我拿到的和解金怎麼花還要跟你們吱吱報告你們當時也沒叫我捐阿??悠悠之口個屁阿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43:00
白米炸彈客至少也算良心犯!HellKitty算良心犯嗎?值得同情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3:00
對蛆蛆來說值得同情啊 哈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44:00
妨害前罪犯名譽比恐嚇炸良民犯嚴重?你還要黨國檢察官罩呢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4:00
本來就是啊 一個會嗆要去炸手無寸鐵的學生的人 正常?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5:00
其實變態的是你們 不是我 你們不自覺而已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45:00
一開始不起訴 後來緩起訴 接受幾小時法治教育就沒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5:00
他們都是學生耶 都是為公共政策的問題挺身而已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6-08-26 16:45:00
貓不要被某些蠢吱激怒啊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6-08-26 16:46:00
<政治鬥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6:00
一個會嗆說要炸一群手無寸鐵的學生的人 我還能說什麼?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6:00
時代力量的吱持者道德標準真的低阿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46:00
在一個無知的人類思想上 鳥會飛不正常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7:00
反正我說完了 勸原po拉 別無聊了 你告也告不成
作者: gerund (動名詞)   2016-08-26 16:47:00
那些是空心菜養的職業打手 根本不是單純學生 好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7:00
所以在蛆蛆眼中 炸彈客很正常就是 IS需要你們這種人才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8:00
所以在學運吱吱眼中賣淫強制猥褻很正常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8:00
不正常啊 所以我沒有支持他啊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48:00
又來了 用炸彈客來代表人家 不管他犯了什麼緊抓不放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48:00
前dpp立委 王幸男 才是炸彈客 哈哈哈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49:00
人跟蛆的差別 就是道德水準高與低的差別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49:00
我修正一下 所以在學運吱吱的眼中"仲介賣淫"強制猥褻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8-26 16:49:00
偏激肥宅好恐怖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49:00
馬英九首創瘋氣開放紅燈區力挺媒介中華女兒做雞給陸客爽XD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49:00
追著人家酸的人真有道德 笑話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50:00
是很正常的嗎?? 讀書讀個屁阿 自己的台灣自己幹不夠還仲介給中國人幹喔 時代力量吱吱水準不意外拉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52:00
愛講道德的 搜尋一下 王幸男 好不好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53:00
要是我是時代力量那邊的人 早就把摸奶廷踢出去了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53:00
原來nnkj自己人 幸會幸會...握手 ^.^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53:00
愛講道德的 搜尋一下 馬鶴凌 好不好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54:00
還留著跟民進黨搶立法委員補選 變態政黨時代力量 吃屎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54:00
握手 會被炸阿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54:00
馬英九:我爸乾女兒變幹女兒 所以我超驕傲道德傳家!XDDDD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6:55:00
原來一定要提一下上薇閣的,睡秘書的,睡學生的落選立委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55:00
DPP的王幸男才是真正炸彈客啦 Hell兄這種鍵盤炸彈客差遠了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55:00
要是我是國民黨那邊人 早就把嫖妓淫蟲孫中山蔣中正踢出去~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56:00
睡學生的當選立委有比較屌?睡選民女兒比較有品?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56:00
王幸男是要顛覆國民黨 山貓是要炸手無寸鐵的學生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57:00
酒駕自撞的廉政委員真他媽的好棒棒的阿 吱吱是這樣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57:00
我覺得這種差異也是很明顯的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57:00
馬鶴凌可是被乾女兒綠光罩頂衰夫爆出以私害公特權關說呢!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6:58:00
我剛剛提的都是在已婚狀態的落選立委們 你提的也是?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58:00
這不涉及公共利益?馬英九死不敢告以維父譽,怪我咧XDDDDD
作者: thomaspig (沈豬)   2016-08-26 16:58:00
吉人自有____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58:00
黃國昌的學生已經成年了耶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6:58:00
呼 發洩完畢 超爽!!去沖個澡 開心多了 這才是心情版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6:59:00
戰到後來又是輪迴 阿彌陀佛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6-08-26 16:59:00
也好 不要用炸彈的方式來發洩就好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6:59:00
Hell兄根本沒施行 不要腦補阿 王幸男可是真的做了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6:59:00
睡有夫之婦乾女兒的第一家庭太上皇最有品XDDDDDDDDDDDDDDD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6:59:00
沒有輪迴啊 自己看看推文有多少人要被水桶 呵呵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7:00:00
其實我很想建議版主來個置底大幹文 專門收集以上剛剛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0:00
妳看這樣討論 要是我沒出手 在推文當中有幾位鄉民入桶了?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01:00
整理一個道德瑕疵懶人包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1:00
所以 要求 這樣很過份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7:01:00
被水桶又怎樣 開心就好啦 這裡被水桶又不影響生活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7:01:00
又怎樣?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殺人放火為顛覆邪惡政權我超敬重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7:01:00
這個id戰場開真多,之前才誹謗我,說他不怕被告,現在換他想告人了。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02:00
…有人在意到連分身都用了好幾個 不能講話超痛苦的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7:02:00
每個人都會在網路嘴砲拉 都說你來告 結果收到傳票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7:02:00
對的 我看過駭客任務..這些酸言酸語只是0 1 0 1的跳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3:00
抱歉 我並非在意自己入不入桶 我都敢在軍旅版被永桶了!這個我會怕嗎?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7:03:00
r2216你自介??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7:03:00
對我們強者根本無法傷害到..但是電腦人還是一直出來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7:04:00
酒駕還能不起訴藍營教授黨證VIP江岷欽真他爸的好棒棒的阿!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6 17:04:00
沖澡去 天氣熱 我支持核電 反核的吱吱燒炭去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4:00
所以大家要回去版皇時代嗎??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08-26 17:04:00
乾脆做精華區或是置底 不分藍綠 無所遁形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7:05:00
走! 我去吃飯!快樂的吃晚飯!讓電腦人沒人可打..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5:00
要我就真的放手 不管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06:00
沒差 我只是過來看人跳針 那一方跳我無所謂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7:06:00
pttka兄 握個手會被炸 是來自獵人中甘舒的梗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7:06:00
沒打算參戰,已經知道你各種被害妄想腦補一堆谷狗不到的事就知道沒討論的意義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6:00
我也不想鬧那麼大.我也早就聲名過很久了! 我是個想低調的人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6 17:06:00
喔 我看過獵人但是後面有一段時間停了 就沒看了所以不太明白 等我補完 就知道你的梗 >.<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17:07:00
奉勸可以減一下○ 這樣就不會那麼熱 照過面的就知我說啥…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7:07:00
使用者條款不是最後一條不是與站方有訴訟訂在台北地院嗎?這條有解?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7:07:00
恩恩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08:00
GI篇明明好幾年前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8:00
我要是想出名需要搞這種事嗎??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09:00
5點了 看你會不會被法院認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09:00
我都有 兩粒廚.劍湖山戰神封號 還需要搞這個嗎?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10:00
話說 要吉哪條?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10:00
問題是 我PO文說的阿! 我也並非想吉人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08-26 17:11:00
這隻是在是演那齣?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12:00
放心只要版主群同意讓我入桶...公告後換他們版主群GG了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13:00
本來版主群也不是這樣啊 還不是一個自己被換掉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13:00
所以我一直聲名 我是被動方 他們才是決定方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7:14:00
我想告他至少還有個誹謗能成立,他要拿什麼法去告版主群啊,有人能告訴我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15:00
自己換掉! 我沒再管這種事 只管在版主職務上的處理方式這個前提事 你要完全沒觸碰版規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16:00
他昨天哪篇要被桶我也不知道 進來看熱鬧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16:00
我昨天那篇就是有那方 還真的被我釣到 去政檢檢舉我XDDDD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17:00
被判定違規然後水桶或退文,走民還刑結果應該是差不多 呵呵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17:00
還沒被桶 被桶我還能發文推文嗎?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18:00
認真說要吉贏站方沒那麼簡單,過去就有不少挑戰者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19:00
我猜最後這件事...最後版主群不敢桶機率很大 除非真的想被我吉就來那個還要看 版主們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7:20:00
pttk兄 貪婪之島篇的確很久了 建議複習 或 直接google甘舒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20:00
其實板主被吉也不會怎樣,就跑跑法院等不起訴…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7:20:00
你每次都說在釣魚然後說釣到要怎樣,也沒看你真的幹過,真的沒看過這樣刷信用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1:00
不過吉站方我會更麻煩.因為要另外收集證據 所以嬴站方不容易 版主群也不可能庭我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21:00
目前為止我還沒看過因為被水桶然後吉板主吉站方吉贏的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21:00
為何有人總認為自己是英雄,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21:00
真的一堆抓馬www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2:00
這個絕對成立放心 因為真的入桶公告後 重點有說明了公告入桶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8-26 17:23:00
大吉人時代開始囉,參戰參戰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24:00
絕對成立? 成立什麼XD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4:00
那個謀位鄉民早已經知道我的作法了!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24:00
成立什麼啦,好像很懂法律一樣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25:00
不是吉下去就叫贏啊,別想的那麼簡單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5:00
他也說了 確實 成立^^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8-26 17:25:00
政黑板進入地檢署版聚時代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25:00
所以你要用哪條法條?不會還沒想好吧 希望不是妨礙電腦使用法不然我會笑死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7:25:00
滿好笑的 從頭到尾只看到DICB無限自我膨脹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25:00
我看你大概民案刑案都搞不清楚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6:00
公告水桶 代表宣布的意思損害賠償!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26:00
等著看你上JPTT首頁喔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26:00
就說看看被板主水桶人會成立啥罪名吧 噗噗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27:00
你受什麼損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7:00
你用損害賠償 套用公告水桶+看我昨天那篇文章就知道了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27:00
你昨天哪有文章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8-26 17:27:00
政黑現在各種板友膨脹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7:28:00
損害賠償 請問有哪方面的損害?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8-26 17:28:00
被檢舉跟被桶有什麼關係?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8:00
唉!多多認識法律吧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28:00
老話一句 沒那麼容易吉贏的,而且你也不是第一個想這樣吉的人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08-26 17:28:00
走一趟法院 就會認清現實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29:00
損害個人名譽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08-26 17:29:00
真的很無聊,鄉民說告得成,你就信,他法官膩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7:29:00
加油啊 我等著看你怎麼跟法官舉證受有損害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30:00
哈哈哈叫我多認識法律……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30: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30:00
你們不信的人.可以先去分析我昨天的PO 在來去政檢看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8-26 17:31:00
嗯 反正民事庭吉人的理由多了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7:31:00
不太懂 因為客觀上 我們都不知道現實中你是誰 叫啥名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31:00
你們就會明瞭了!我也想不到真的那麼好釣....接下來看能不能釣到版主群了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31:00
你是說公然侮辱還是毀謗?這兩個不同條吧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32:00
除非水桶公告文惡意誹謗還是侮辱,否則按正常水桶內文來看要吉名譽受損是很難的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8-26 17:32:00
狀子寫好了 記得分享一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32:00
要是真的版主群那麼容易釣到 別怪我羅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32:00
不起訴也記得要說哦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33:00
說真的因為違規被水桶後嘗試要吉版主的人很多,前人花招用盡我也沒看過一個成功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33:00
公告水桶=對大眾鄉民說 這個人犯哪個版規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33:00
覺得檢察官真倒霉啊,成天應付這些就飽了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7:34:00
可能他是鍵盤法官可以自為判決吧....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8-26 17:34:00
先問 到底要民事還是刑事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34:00
說你犯板規有妨礙名譽?這是哪位教授的先進見解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35:00
問題是 我昨天那個PO 沒犯版規 還真的把我政檢去...好笑的事.笑笑貓還真的要版主群做決定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35:00
好啦,看你這樣的論述我可以確定你百分之百吉不成…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7:35:00
68是律師啦 自己去國考板看啦 叫人多讀法律勒...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35:00
結果我找到這個 遭PTT板主劣退水桶1年 蔡正元批不中立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37:00
如果是惡意栽贓莫須有的罪名還有機會,但如果是因為雙方對版規認定有差異,那想吉成功就難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37:00
那篇有哪一點非常符合的?
作者: r2271620 (男的)   2016-08-26 17:37:00
被刪了 我們又看不到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7:38:00
自己講出來的東西在念過一點點一點點法律的人眼中就是個不懂 還要人家律師去認識法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38:00
那篇有引戰嗎?? 沒有 確定 有威脅嗎?沒有 有漫駡嗎?也沒有有公然侮辱嗎? 更是沒有 所以要是真的版主群同意桶我 一但公告不就等於名譽之羞辱 損害之賠償了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6-08-26 17:40:00
桶人就告 要告哪一條?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到底讓那些曾經相信你支持你的人,情何以堪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41:00
如果違反板上規定,那桶下去是絕對沒問題,你想說沒有違反,那就要看內文而定了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7:42:00
連要告哪條都講不出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42:00
XDDDDD!!我也對原本版主群有信心.不要像版皇時代一樣.可是作法真的跟版皇沒兩樣放心我哪篇拿到那裡都會不覺得犯哪一條損害之賠償所以目前本肥是被動方.就看版主群真的 不 把我入桶了嗎!!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8-26 17:45:00
損害之賠償是啥洨..@@ 跟不當之得利,債務之不完全履行, 類似的東西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我為眾版友的識人眼光感到難過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8-26 17:46:00
我還是比較想知道到底要吉民事還是刑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47:00
啥洨?我是不知道啦!誰叫某方那麼好釣,陷害版主群危險之中!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8-26 17:47:00
因為我看不出來你到底想說啥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還有你不是很忙的人,不要催眠自己,你昨天下午跟今天下午都在做這件很無聊的事情
作者: ooyy (潛藏)   2016-08-26 17:49:00
快去吉 然後就被永桶....XDD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49:00
在ptt上不要那麼認真啦,大家講講屁話日子還是要過
作者: winwoeld (pp)   2016-08-26 17:50:00
先去看184條 構成要件好嗎...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50:00
罵一罵你、桶一桶你現實生活又沒人知道不要告一告搞到上新聞,id被掀出來變成笑柄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52:00
68你不是律師嗎? 難道不知道帳號=人命嗎?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8-26 17:53:00
有沒有人 不服地方一審判決 然後告一審法官妨礙名譽?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53:00
帳號不見了又死不了人……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53:00
來啊!沒差這樣讓未來的版主,在版務職位上更小心,不會有雙重標準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7:54:00
帳號等與人格 不然對帳號罵 怎會可以高刑法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54:00
68律師是已經知道我要做甚麼了嗎?不然怎麼一直勸我別玩?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8-26 17:55:00
可是他要吉的是民事耶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55:00
我不知道啊,只是勸你走出ptt,看看這世界多美好~
作者: Antler5566 (鹿茸五六)   2016-08-26 17:56:00
我以為政黑是讓人安心嘴砲的地方...被無聊人士毀了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7:56:00
你認為水桶內文損及你名譽能吉的成就吉吧我也很想看看第一個成功案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7:56:00
68我猜你應該大致猜到了!所以希望68快去跟版主群說吧!不然他們要是真的做出錯誤的決定就呵呵了!不知道!l0l你不是律師嗎? 怎麼說的很清楚了還不知道...暈唉!還是那位鄉民真的我要吉什麼XDDDD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8-26 17:59:00
我也想看看 畢竟ptt 定型化契約 好像還沒有人挑戰過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17:59:00
我真的沒猜到啦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版主真是屎缺,到底有什麼好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8:01:00
68是連你能告什麼也不知道啦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01:00
你們快去跟版主群說,不要做出錯誤決定吧!^_^/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大家都想看戲,當然有戲看才好,哪裡來錯誤決定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03:00
對了!這件過後我真的會向PTT版務小組申訴,讓PTT版務小組的人再次進駐政黑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6-08-26 18:03:00
絕對支持你提吉,吉人里程碑很久沒蓋新的惹
作者: acln0816   2016-08-26 18:03:00
算了 你還是快去告一告 親自去跑個檢察署法院撞一下牆才搞的清楚狀況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玻璃心就別玩了,一群人喊著告來告去,唉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05:00
笑笑貓勒?? 他不是也是版主嗎? 怎麼他不趕快做決定啦!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16-08-26 18:05:00
我只想看狀子分享 看熱鬧也要有DM比較好懂劇情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8:06:00
上次才說要看我長怎樣,這次換看版主,永遠那幾招耶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09:00
目前版主kim已經在政檢問那篇了,要分析那篇了~看他會不會被我釣到!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8:11:00
玻璃心法院認証的侮辱性字眼嗎?
作者: thegame09305 (幼蟲吃木屑)   2016-08-26 18:22:00
有的人真的很閒 = = ,最好笑的是還自以為很行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25:00
黑啊!我很閒阿~然後勒?? 這是我的「權利」呦!你能管我或阻止我不要提告嗎?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6 18:27:00
不能 我好想看你告ㄏㄏ
作者: dritcritx   2016-08-26 18:27:00
你想太多了 大家都等著看你提告鬧笑話而已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28:00
好啊!檢舉人來囉!peter840606謝謝你的檢舉^_^/太感謝你了XDDDDD想不到真的那麼好釣耶!天才小釣手阿
作者: LoMing1021 (相忘於江湖)   2016-08-26 18:30:00
我只是進來看熱鬧的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6 18:31:00
因為我唯恐天下不亂 趕快告 求求你ㄏ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32:00
peter840606大大我感謝你都來不及了,怎麼會吉你!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8:33:00
自己的稱號自己取,各種自稱,超猛。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33:00
peter840606大大 謝謝你給我這個機會
作者: hihi29 (無)   2016-08-26 18:33:00
支持 越狂越好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6 18:34:00
我是要你趕快把批踢踢弄到關站 這真的佛心事業ㄏ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34:00
peter840606太喜歡你的做法了^_^/peter840606大大做到好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8:35:00
要開祭品文了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6 18:36:00
peter840606大大可是問題是,你檢舉了一天了,版主群還不趕快判決下來,我被動方耶!這樣怎麼繼續玩下去??還有456的另一篇政檢檢舉文章,那個我都有事先聲明了!還是硬要檢舉XDDDDD~害好幾個人,也都gg了!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6 18:41:00
我又不是版主 你嫌他判決不夠快 你寄信給他R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8:42:00
我剛剛發現d大叫人去雲林法院,你是第一次告人吼
作者: sam7207 (三畝)   2016-08-26 18:44:00
哇哇 原來雙重標準會被吉阿?上法院說 我覺得你"雙重標準"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6-08-26 18:46:00
台灣就是先喊告就贏一半了啊 後續一堆麻煩事先不提告不告的成 光耗費的時間就夠你暈了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8:48:00
連上哪的法院都不知道,應該又是嘴砲收場吧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8:52:00
推、支持提告弄倒ptt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6 18:56:00
還不趕快幫你推到爆!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08-26 19:01:00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2016-08-26 19:09:00
會咬的狗不會叫人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9:09:00
快爆了、推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6 19:10:00
啥時有ptt申訴小組這組織了? 看來錯亂的不清啊還有板務小組不會直接介入,看你連文章都寫的七零八落..那申訴文我想大概也...
作者: shadowpower (POI)   2016-08-26 19:15:00
好像很厲害啊
作者: womf (魔獸)   2016-08-26 19:22:00
無言 這能告啥 誰能解釋一下 是我理解太差嗎 他說的我竟然看不懂
作者: gauiugr (嘿嘿嘿)   2016-08-26 19:24:00
猛阿!d大 政嘿大將!
作者: frankie30432 (雨が降って來たな)   2016-08-26 19:26:00
這稱號 樓上是在酸嗎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19:28:00
好像很有趣 跟風推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9:28:00
用詞小心哦、可能會收到雲林一日遊的邀請函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8-26 19:28:00
再推一次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6 19:30:00
沒告過人的在哪邊嗆要告到ptt倒,哈哈哈哈。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19:34:00
推推推我推我推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6-08-26 19:35:00
佛有言 執著是心魔 是業障 看不懂這種能告啥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19:38:00
我個人最喜歡的一句話之一就是反正死過一次就知道了ow o
作者: yabition0411 (最初的夢想)   2016-08-26 19:45:00
快吉啊 不要躲在家割竹筍啊
作者: kil1ua (--)   2016-08-26 19:48:00
吉爆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19:49:00
爆了、吉!!!
作者: blur13 (認識你自己)   2016-08-26 19:56:00
吉人這麼好賺喔 地獄貓和解金怎麼這麼多0.0
作者: abbkg (珍惜時間)   2016-08-26 20:23:00
是那一篇被刪???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6-08-26 21:13:00
快告啦 笑你不敢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08-26 21:23:00
推推
作者: mimi1020b (法海不是不懂愛)   2016-08-26 22:03:00
不要吉我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8-26 22:11:00
大家不要再帶給轄區派出所困擾了,要就上班時間直接跑地檢署週末晚上他們都是要執行酒測臨檢職務的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6-08-26 22:29:00
快點告啦 講一堆X話 卻連告也不敢拎北等著看你的報案三聯單 別因為沒告而不敢貼阿~~~~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6-08-26 22:31:00
被噓了補推回來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08-26 22:34:00
這種文也要爆,黨政黑是黑特?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26 22:43:00
跑地檢署 還是會發回派出所或分局做筆錄 檢察官就這副德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6 22:45:00
「PTT申訴小組應該會注意到了」...別傻了你不申訴 小組是沒有理由直接介入的 你根本不懂程序= =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6-08-26 23:07:00
我賭他只是嘴上說啦,月底前有吉的話下面每人1000P發20人為止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23:08:00
噢噢噢好像有P幣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6 23:10:00
julian30320說到要做到唷......我推了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23:12:00
我是覺的DICB幾乎一定會告了根據是...觀察行事風格(?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8-26 23:15:00
D大加油!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6 23:24:00
說PTT法務弱到爆,會違反政黑版規三-1?我被罵丟臉,版主都判無罪了,只是說"弱",哪可能成立?版主群不桶你未必是不敢,也有可能是你沒有違規啊!!我覺得我拿julian30320的1000P,拿定了......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6 23:27:00
感謝發錢、不過ptt都要被吉到關、p幣還有意義嗎?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23:29:00
看完整串 我錯了...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8-26 23:30:00
政黑的各位建議大家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23:30:00
1000P我不拿了 達成條件也一樣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8-26 23:31:00
幫你做筆錄的警察超無奈如果不是遇到訟棍,能河蟹的還是河蟹吧,週末晚上警察很忙的
作者: julian30320 (就可王-賽潘安)   2016-08-26 23:37:00
我看完整串 我了解你為什麼會想吉了 唉唉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6 23:54:00
真的懂 你就不會浪費司法資源了(笑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6 23:55:00
開賭盤版主會不會桶(誤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6 23:58:00
阿災 反正d說要告的法條 不出就那幾條問題之前也有人拿這幾條告 最後都敗訴阿w4x也被告過 水桶蘇溫 法條是 妨礙電腦使用 最後還是敗訴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鬥士)   2016-08-27 00:11:00
像這種吃飽太閒的完全不可取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6-08-27 00:14:00
還是一句話 死過一次就知道了就到時候看誰死而已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7 00:15:00
我看我一時看錯julian30320的賭盤了....這根本告不成....我看還是去檢舉,砍掉這些版務文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7 00:44:00
沒有損害名譽這種法條 是毀謗還是公然侮辱你要搞懂誹謗 上面打錯字如果是針對實際發生的事情的描述 是不夠成上述兩者的http://goo.gl/CQpW56 這篇新聞給你參考參考
作者: homersimpson (荷馬‧辛普森)   2016-08-27 01:10:00
還再吵喔 不如出門抓寶可夢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7 01:23:00
hw102050大大我懶得說了!你自己繼續下去吧!我還是坐等版主群們要做的後續動作如何!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8-27 01:25:00
被拆穿就懶得說 XD 你也真有趣你想做得 蘇都做過了 你能突破什麼呢? www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7 01:36:00
想問問askwhat 不是有一位說吉你一定讓你有感的跑哪去了有時候有些判決真的挺可笑的 肯定出問題了最好是今天英國明天美國過幾天台灣 根本是另一個ptt8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7 01:48:00
不曉得耶!!可能還在搜尋證據吧......?!....XD版主群還算是新手....不但對上級規定不熟,但對自己的版規也不熟....在執行版務上,算是生疏的新手......不過對N、P版主,我個人認為還是能聽得下建言的....還算不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版規不熟也就算了,不過有些判決標準,個人還是不予置評,但未必是沒有公心,看起來像還沒辦法掌握分寸(標準)。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7 01:59:00
恩 希望以後掌握標準能夠精準 也希望你沒事不會被吉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7 02:01:00
看來明瞭的人都叫我別玩了!不知道的人是一直要用激將法是要逼我玩還是比我不要在玩了?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8-27 02:03:00
被告?!是會浪費點時間..但我是不太擔心...反正他還在找證據....一時之間應該還不會被告.......呵呵!!......
作者: chihchan ( )   2016-08-27 02:13:00
大推雲林劍湖山戰神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7 02:18:00
我連證據都不用餵狗找你知道嗎?PTT數字版就有了!何況用3-1說我侮辱「PTT法務群」!這根本也是天大的笑話!peter840606在找證據?還是誰在找證據??
作者: kindomcall (新竹風清揚)   2016-08-27 02:24:00
越理人家越高興何必呢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7 02:25:00
故意釣釣他們的胃口^_^/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8-27 02:27:00
DICB 你誤會了那是另一件事 你去政檢板爬文就知道了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08-27 02:29:00
歐!抱歉~抱歉跟我沒關係的,他們繼續吧!我不想理^_^/
作者: jojomaan (這是誰的小啾啾)   2016-08-27 03:45:00
快吉好嗎?要吉還要PO文說要吉,要不要順便看日子9/1 農曆八月初一,這天諸事不吉可以跳過了
作者: alvinpon   2016-08-27 04:03:00
你都要告了,還發文說我準備要告幹嘛?直接告啊!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8-27 07:46:00
^_^
作者: homersimpson (荷馬‧辛普森)   2016-08-27 08:45:00
太拚了啦 從下午戰到半夜 不累嗎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16-08-27 10:46:00
推、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6-08-27 11:04:00
XD
作者: xaw123 (阿虛)   2016-08-27 11:39:00
這個id每次都很會講但說的事情沒一次做過啊在政檢版看看他在那邊腦補法律跟轄區就覺得這人無法溝通了,可以腦補跟現實不同的世界觀,常識問題還要硬拗,一看就知道沒告過人了。
作者: youh2031   2016-08-27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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