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揆火速指派 張兆順 接兆豐董座

作者: kim (@@@@@@@)   2016-09-02 22:56:25
※ 引述《JamesSoong (Von Miller!!)》之銘言:
: 顏色對了 自然而然就是"發言理路清晰 反應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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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是不是民進黨如果長期沒晉用自己人,
你就準備罵民進黨沒人才了?
: 有黨證真好 過65歲退休年齡也可以破例
請問,兆豐是公務員體系嗎?
我想不是吧!它只是官方股持較多的上市公司。
企業的董事長,
沒有受65歲要退休的規定吧?
很多上市櫃公司的老闆都快7、80的都有,
要罵民進黨政府也麻煩先查點資料!
: 是不是進空心菜政府當官都要擔任多家獨立董事才有資格啊?
: 1.新聞網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902000357-260102
: 2.新聞來源︰
: 中國時報
: 3.新聞內容︰
: 林揆火速指派 張兆順 接兆豐董座
: 2016年09月02日 04:10 呂雪彗/台北報導
: 行政院長林全昨火速核定,任命前第一金董座張兆順出任兆豐金控與兆豐銀行董座,林揆
: 看上他曾化解第一銀行險遭美國裁罰的危機,因此出線,寄望他立即就任,擔任兆豐危機
: 救援投手。
: 林全昨在行政立法便當會中向黨團立委報告,將任命張兆順出面救火,綠營立委均認為十
: 分合適。政院高層說,兆豐遭逢有史來重大危機,除被鉅額罰款外,徐光曦請辭董座後,
: 兆豐銀海外業務後續善後未完成,必須遴派有金融實戰經驗的人上場,而且不能夠拖延,
: 因此例外考量超過65歲的人選。
: 不二人選 危機處理高手
: 決策高層說,張兆順是會計師出身,且曾任多家行庫董座,包括華僑銀、台企銀、第一金
: 等,且更重要的是林全看中他過去曾處理第一銀行紐約分行曾因電腦系統不符合洗錢防制
: 法規定,差點被美國裁罰,但在張兆順赴美解釋後,化解危機。
: 據透露,張兆順周三(31日)出席行政院兆豐督導小組會議時,發言理路清晰,反應靈敏,
: 在各種條件考量下,周三即被政院高層鎖定為第一人選。林揆指派副院長林錫耀致電溝通
: 遊說,當天晚上張兆順即首肯。張兆順若今日來得及上任,就會退出行政院今天召開的兆
: 豐督導小組運作。
: 大局為重 年薪損失千萬
: 知情人士表示,張兆順同意出面救火兆豐金,犧牲很大,他目前擔任多家上市櫃企業董事
: 及獨董職位,一旦辭去兼職,年薪損失以千萬元計。但在林錫耀積極遊說他以大局為重下
: ,決犧牲個人小我利益。
: 由於張兆順已逾65歲,政院原本擬採「指派代理」出面救火,但綠委皆認不宜,認為僅是
: 「代理」,時間恐很短暫,對張兆順領導不利,很難做事完成重要任務,因此林全與綠委
: 溝通後決定以專案核定指派張出任董事長。
: 釐清疑雲 綠委促加把勁
: 綠委昨中午與林揆便當會,表達對兆豐案金管會專案小組處理不滿,認為調查速度太慢,
: 且針對外界質疑未及時對外說明,讓疑點不斷擴大。
: 黨團幹事長吳秉睿則說,昨黨團與政院就兆豐涉洗錢疑雲討論相當激烈,兆豐案被外界質
: 疑是歹戲拖棚、「自己人查自己人」,且尚未提供102、103年度相關資料是否有延宕。吳
: 說,若兆豐案涉有洗錢,還有財團、政治人物及政黨涉入,「民進黨不想把這件事情查清
: 楚嗎?」但調查需要一點時間,不能出錯,才不致傷害不相干的人,盼外界再給些耐心和
: 信心。
: 林揆還向黨團綠委說明,因裁罰的合意令是8月19日議定,且兆豐是上市公司,為免違反
: 《證交法》影響股價,在合意令未簽署前不能公佈,相關的行政調查以及司法調查要從8
: 月19日合意令議定後才能開始。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2 23:21:00
事實上有年齡限制~原文內就有寫~所以才要專案核定,不過目前還持查不出是依哪條法規"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寫的是派任時不超過65歲,68歲時得更換~雖有專案派任之規定,但不是針對年齡農委會派兼公民營事業與財團及社團法人董監事人員遴派及考核要點倒有超過年齡可專案派任的規定但兆豐應該不是歸農委會管吧~應該不是想看看是依哪條可以專案派任~~
作者: Wilsly (鬼)   2016-09-03 02:19:00
拿官股比民股,官股公司的法條派任沒有明訂?比私人!!你這就是所謂的中立評斷!!!cool 喔!!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9-03 06:49:00
goetze大打臉板大打得啪啪響 看來要被水桶了 默哀..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7:07:00
認真講 一般民眾根本不會在意 什麼年齡限制 ...會在意的是 兆豐案 司法調查&判決 結果為何 ?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7:15:00
其實這時國民黨需要去查清楚,到底是用哪法規一去專案核定如果違法就是違法,不是民眾會不會在意的問題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7:23:00
要查就去查 ...真有違法 . 最多只是人士再作調動 . 難道能比兆豐案來的嚴重?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7:26:00
這啥神邏輯~如果是違法自然不該就任~不過如此而已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7:27:00
對啊 於法不合 並作人士異動 不就這樣...快請國冥黨立即招開記者會 . 予以譴責 ...現在與論焦點 還是放在 兆豐案 ...拿個年齡限制 大作文章 確實也蠻符合國冥黨在野風格 當然給予支持 !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7:59:00
講了一堆,你是否應該努力一下證明其實沒違法?違不違法,跟焦點在哪到底有啥關係?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8:27:00
你前頭才扯一堆吧 . 最後不也不敢確認確實有違法 .質疑的人自己都不確定 . 是要旁人證明什麼? (有違法就請國冥黨立即招開記者會予以譴責 )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8:47:00
請看清楚我在寫什麼好嗎?原po說沒年齡限制,我出來說,原文就有寫但依查到的法規,沒看到可突破限制專案核定我是出來反駁原po的無年齡限定說,看懂了沒?推文我也一直強調,還無法確定,你自己跳出來轉移焦點要坦不就怪我咧?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8:57:00
剛不是說了 若有違法 歡迎國冥黨開記者會加以譴責若自己都不確定該行為是否確實違法 是要旁人證明什麼 ... 很難懂?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9:00:00
原來是"不重要"戰法行不通改用這招呀?怎啦?怎不繼續"不重要"?一開口要你去查證~就閃了?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9:01:00
只是單純覺得質疑的人 提不出完整違法要件 卻要求他人證明沒有違法 覺得有趣罷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9:02:00
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推文的第一句是不夠明白嗎?這篇的重點在哪?原PO說沒年齡限制,我說有但你不就有沒有討論,在那邊"不重要"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9:05:00
有年齡限制 跟構成違法要件 是兩碼事好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9:06:00
我的重點就在於,既然新聞內文寫專案核定,就看看是哪條你這什麼跟什麼~超過年齡限制還派任,不違法嗎?
作者: nike00000000 (總動員的進步,提升人類S)   2016-09-03 09:07:00
所以你和我不就有共識 . 有年齡限制 . 但不確定是否構成違法 . 不是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3 09:13:00
我一開始就說不確定,但從查到的法條來看是不可以派任既然行政院是研究法規後用專案核定,我只想知道是哪條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9-03 10:27:00
這個是屬於經濟部管轄的 的確有65歲限制 但是有一個但書 有專業能力或特殊需求可以不受年齡限制 也就是新聞說的專案處理 根本沒有違法的疑慮補充一下 這個規定應該是依據國營事業以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等單位的遴選標準 所以不管那個部會都是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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