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金管會數十億美元海外洗錢管不了,卻限國內電子支付只能每月五千元
連結 http://www.inside.com.tw/2016/09/07/fsc-change-policy
在兆豐金的海外洗錢案爆發之後,金管會恰好在明年(2017)即將面臨亞太洗錢防制組織
(APG)的互相評鑑,於是在昨日(9 月 6 日)發布新聞稿,限縮了電子支付,不但每月
交易金額上限由一萬元下修為五千元,電子支付的身份認證更由原本可以只要提供行動電
話號碼即可使用,改為更嚴格的必須多提供電子信箱或社群媒體帳號,且原本給電子支付
業者的實名驗證放寬期間,也由 2018 年 12 月底,改為 2017 年 9 月底,整整砍掉了
15 個月。換句話說,金額腰斬、身份認證更嚴格、實名放寬期縮短,對台灣的電子支付
業者而言,無疑是一大打擊。
不過或許最令人納悶的是,防制洗錢的確很重要,但是跟電子支付之間有什麼關係呢?現
在的哪一樁洗錢案,是由電子支付的方式進行的?而動輒數百萬以上的洗錢,又怎麼會是
去限縮原本每月交易金額上限就只有一萬元的電子支付?此外,金管會顯然對於 NCC
的行動電話身份認證的可信度相當質疑,因為要取得行動電話號碼的現行規定是要以雙證
件申請,而金管會卻認為只有行動電話號碼不足以作為電子支付的身份認證?但是更可笑
的是,金管會所提出補強身份認證的方式,竟然是任何人隨便都可以申請到的電子信箱或
社群媒體帳號,金管會難到不知道這兩個身份沒有拿來進行認證的可信度嗎? 其實這次
的改變可說是朝令夕改,金管會其實才在一個月前(8 月 2 日)公告要修法放寬第三方
支付身分認證機制,只用行動電話號碼註冊的使用者,即可開設僅有代理收付功能的「過
渡期帳戶」,這種帳戶每月交易限額及交易次數都有限制,第一階段在 2017 年 12 月底
之前,每月交易限額 1 萬元,交易次數限 10 次;第二階段在 2018 年的 1 月 1日到當
年度的 6 月 30 日,限額 5000 元,交易次數是 5 次;第三階段為 2018 年的 7 月 1
日開始,到 12 月底,限額 3000 元,交易次數是 3 次。
有沒有發現,限制越來越嚴格?其實這樣的放寬是給業者一個「試辦」的過渡期,一開始
沒有實名沒關係,先讓市場習慣並且接受這樣的服務,再來慢慢要求使用者以實名身份進
行第三方支付或電子支付。而這樣的放寬,也讓歐付寶、橘子支與國際連等業者原本可望
在近幾個月開通服務。不過在限縮之後,業者恐怕不但有苦難言(誰敢得罪掌握生殺大權
的主管機關?),這樣的服務還推不推得下去可能也沒有把握了,畢竟多要求一筆資料,
就一定多流失一群使用者,而這個「朝令夕改」的影響,卻因為無從比較而難以估計。對
有意從事 Fintech 創業的團隊來說,這種政府也絕對不是能打交道的對象,對傳統金融
業者的監管無能,出事後沒有針對傳統金融業者採取任何行動,竟然是管制沒有出過事的
金融科技業者!
兆豐金海外洗錢,金管會:......
一銀提款機盜領,金管會:......
樂陞連五根跌停,金管會:......
電子支付沒出事,金管會:以後交易上限腰斬,一個月只能交易五千元
金管會在一個月後大幅度改變政策的髮夾灣,宣稱是為了評鑑做準備,並且指出:「評鑑
結果如不理想,除影響我國國際聲譽外,將衝擊我國金融機構業務發展及國人金融交易活
動。」但其實我認為我國國際聲譽早已因為金管會的失職,在兆豐金海外洗錢案發生的時
候就毀於一旦了,而真正衝擊我國金融機構業務發展及國人金融交易活動的,也不會是評
鑑結果,而是金管會的朝令夕改,該管的不會管,不該管的又管得莫名其妙,今天業者砸
了大額資本準備全力衝刺台灣的電子支付,開通前夕卻來個政策大轉彎,這樣的損失如果
要金管會負責,豈不又是另一件「全民買單」?
但真正全民買單的,恐怕是台灣原地踏步的電子支付,看看國際上有多少的商業模式與經
濟規模是奠基於電子支付的發展,而這些可能性在台灣卻都因為金管會這顆巨大無比的擋
路石而變成了「不可能的任務」。 所以這次的法規調整,與其說金管會是在為洗錢防制
做準備,不如說金管會是在為「電子支付防制法」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