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洗錢烏龍案? 張兆順陷兆豐泥淖

作者: abc22826320 (猴猴)   2016-09-21 15:05:51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 這案子用報錯數字結案
: 感覺很難令人置信
: 因為跟流量的觀念不符
: 幾乎是不可能這樣犯錯
: 我舉個例子來說
: 假設鄉民是公眾人物 委託民間網路公司經營臉書
: 談好的收費是只用發文章後得到幾個讚當作收費標準
: 每個讚0.1元台幣 1萬個讚就是1千元台幣
: 於是鄉民每個月收到網路公司EMAIL
: 結算這個月得到了幾個讚
: 個別月份結算有5000個讚 1萬個 2萬個 最高3-4萬都有
: 平均落在1萬5千個讚之間
: 經過一年後 網路公司帳單寄來
: 跟你說一年12個月結算下來 有220萬個讚
: 跟你收22萬元
: 你不覺得這個數字怪怪的嗎?
: 如果一年是有20萬個讚 或25萬個讚 不細算或許會搞不清楚
: 但十倍的數字 任何人都會直覺有問題吧
其實我們被中文束縛了
以為真的只是小數點點錯什麼
卻忽略了英文的表現方式不同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34227
4+1個理由 不信兆豐「誤繕」
節錄其中一部分
「一、英文財務報表的數字表達4.91億美元是$491million,而44.91億美元則是$4.491bi
llion,兩者差異甚大,不可能是單純的筆誤。
二、即使是用阿拉伯小寫數字呈現,因四億與四十四億兩者中間也差了一個三位數分節點
,疏忽的可能性也很小。
三、更何況會計上服膺雙方平衡的借貸法則,本身就有自動勾稽數字「位移」的機制。
四、現代會計軟體多有輸入自動防錯的功能。」
「更何況,如果真的只是烏龍的「誤繕」事件,代表美國高達五十七億元的罰款也是誤判
,兆豐應該據理力爭要求平反,不能繳錢了事又背負涉及洗錢的不實指控」
所以不小心寫錯應該是唬爛的
作者: PPLsea (人海)   2016-09-21 15:17:00
用力打臉!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6-09-21 15:27:00
重點是9.2信就夠高潮了!筆誤ㄟ
作者: jameshito (柚子)   2016-09-21 15:58:00
不管總金額是115億還是75億,重點是一萬筆交易中的176筆才是可疑金流吧大家都搞錯重點
作者: panda816 (噗噗噗!!)   2016-09-21 16:29:00
9.2智商堪憂啊
作者: skywalker21 (天行健)   2016-09-21 16:52:00
別說的這麻肯定,也許真的是人為失誤...我前篇推文內就有說過,有可能人員把billion誤翻為億我自己之前也鬧過這個笑話,但我不是營行業~~你不覺得如果真的是人為問題,翻譯錯誤是最可能的嗎?就是我講的billion誤以為是億而非十億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6-09-21 17:08:00
話都綠營朋友在講 查出什麼鵰讓9.2相信? 繼續搞笑啊
作者: guare (瓜籽)   2016-09-21 17:59:00
那就讓財政部長下台負責好了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6-09-22 02:07:00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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