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的意思是要蕭老師經過法定程序後市府才能協助復職。
簡單講要蕭根據市府認定解聘違法,在走一次行政法院,才能真正追究失職人員
而蕭老師復職才於法有據
詳情請看最高行政判決書,上訴無理由原因,他要求蕭老師去和臺北教育局談。
但是柯不想這樣搞,他站在高度處理這事
不上法院處理這事
老實講這樣也沒錯。
因為上法院等於柯文哲又要多開戰場,對於內部人員也會動搖,這些被咎責的職員其家屬
也會影響。
因蕭老師一人讓多個家庭影響,不值得。
我想這是有智慧的作法。
柯文哲要做的是把有問題的人士趕離,整肅內部問題。
柯的風格對於犯錯的人有一次原諒機會。
而當初失職人員也是因為郝龍斌和政府逼迫。
雖然沒風骨但是因為這樣而把失職人員起訴值得嗎?
這件事不到上法院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