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反迫遷是錯,應該要求合理補償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6-09-25 13:58:25
當少數住戶的利益與該市絕大多數市民的權益相抵觸時,
如都市更新,美化市容後絕大多數的房子可以增值,
那麼他們就得少數服從多數,接受房子本來就該被拆掉的事實。
但是,
政府應該用高於那些房子附近新成屋市價(或是重置成本)的金額給予補貼,
也就是說在那附近買一棟相同坪數的新房子的價格。
我會說「高於」而不是等同的道理是因為被拆遷,
有生活上的不便利如租屋,小孩離原本太遠等等,
以及精神上的損耗如祖厝情結等等不一的情感因素,
所以至少要貴個 5成以上,
也就是要把合理設算補償金額,
也就是說例如那附近的房子的市價也許800萬,
那麼政府就得付出1200萬的金額給住戶,
而不是像電視新聞上面講得賠個區區2百萬就在那邊膚衍了事。
如果是說一樓店面,
還有租金效益或是每月固定收益等利益,
相關的損失當然也要設算進去才合情合理。
另外如果說在那邊形成特殊商業區域,
有其它地方不可替代的優勢,
那麼政府就應該在那附近設立一個大樓來收納那些攤商。
所以抗爭的標語應該從反迫遷改成合理補償才對。
作者: ctra (流風)   2016-09-25 14:10:00
本來就該這樣~日本拆遷就像中樂透~高興的要死~
作者: Riya520 (GO!!!!!!)   2016-09-25 14:13:00
其實灑錢就能解決的問題, 搞不懂台灣為何亂七八糟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6-09-25 14:35:00
給75萬能買房子嗎前天新聞有一個高雄市場拆遷戶說她只拿到75萬。
作者: jess730612   2016-09-25 14:45:00
https://goo.gl/ZDAeZ8 這篇重工寫的 這也能拿到補償?權狀市府的 地價稅市府繳 占用還能拿到補償還真佛心..從頭到尾就吳姓會長私賣不存在權利 靠~這是佔山為王?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09-25 16:20:00
但是你沒想到老一輩經常有老屋情感,政府開出天價他們也會拒遷的,這種不可理喻的番顛很麻煩還有堅持「祖宗產業,不可棄也」和龍腦穴這種迷信風水的,這些都超不可理喻
作者: kcling (............)   2016-09-25 16:53:00
發大錢好啊 誰發誰坐牢
作者: 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   2016-09-25 18:32:00
講但是的那位沒看我的內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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