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over (中華民國是海島型小國)》之銘言:
: 自文自回
: 說到這次修法 最受注意的就是7天假
: 我是一~五常日班的上班族
: 所以只討論大多數的常日班
: 先來聊聊7天假
: 1例0休 雙週84的時代 有7天假
: 以大多數的常日班上班族
: 都是上8X5=40 雙週只有80
: 然後7天實務上沒放
: 這不只是民間 連國營事業也是
: 包含台電中油
: 雙週沒上的4小時
: 累積一年就是4X26=104小時
: 資方完全可以要求勞工這104上好上滿
: 甚至排在週六上不給加班費完全合法
這邊我有個小小問題
例如當初聘僱時就約定好
1~5工作,每天08:30~17:30
扣除中午休息一小時,週工作時數40小時
在勞動契約外的時間
資方還有4小時的coda
可以要求勞工無額外加班費工作嗎?
: 例如777778 777776(雙週84)
: 那當然勞方也可以說
: 既然104上好上滿 那我7天也要放
: 於是多休56小時 這樣誰賺?
多休的56小時是有薪還是無薪?
: 到了今年初一月
: kmt要改成單週40砍7天
: 不過就貼近現實而已
: 也比雙週84有7天還爽
: 只是這個時後dpp自己愛邀功也罷
: 把砍7天在立法院擋下
: 1例0休不給砍7天
: 現在難收拾 完全是3好加1好
: 但也還是比雙週84有7天好
: 更別說原本1例0休 變成1例1休
: 把資方777775的巧門堵上
: 週六變成有加班費
如果當初本來就是週休二日的,
週六本來就有加班費
: 所以我說
: 原本是長期吃白飯
: (1例0休 雙週84 有7天)
: 短暫吃了“一頓”928牛排
: (1例0休 單週40 有7天)
: 現在改成雞腿飯
: (1例1休 單週40 沒7天)
: 人吃了一頓好的 自然會把標準墊高
: 這是人性很自然 dpp當初愛邀功作秀
: 或者說沒有多1休不想砍7天也罷
: 現在燒到自己 自己要負責
: 不然dpp當初在立法院不擋的話
: 一樣沒7天 1例0休改1例1休
: 根本不會有今天的事
: 只能說3好加1好
: 關鍵就在中間那短暫的“一頓”牛排
: 以勞方來說 當然進步越多越爽
: 別說2例 給我4例更棒
: 至於要用長期的白飯
: 還是過渡期的牛排當標準
: 來評斷雞腿飯有沒有進步 看個人囉
所以我想問,原本是長期吃白飯的有多少
大概是隔週休,一個月兩個六要上半天那種
這樣剛好84小時+7天
這種大概就符合你的論述
也就是白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