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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慣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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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品學/小企業經營者我在台南經營一間鋁擠型的工廠。所謂鋁擠型,就是把進口的鋁錠
,融化後,擠壓成管狀、條狀,接著裁切,裁切完再做拋光、陽極或烤漆等表面處理。像
是腳踏車的骨架、攝影機的腳架、建築用的格柵、鋁門窗,或者滑軌等等,都是用這種方
式生產的。我們工廠對控制「扭管」很有一套,公差很精準,這是我最驕傲的地方。
我有18名員工,從我35歲創業的時候開始,最資深的已經跟著我超過20年了。除了來4個
輪班幫忙品檢、包裝的工讀生,還有一個外籍媽媽,因為來工作的時間比較不一定,所以
我算時薪給他們,其餘都是領月薪。
周六加班在所難免
雖然我們是周休二日,但做我們這一行,客戶要料,就算是星期天也要想辦法生產給他。
事實上,星期天休息,客戶廠商之間可以彼此體諒。但是星期六不加班,不是貨趕不出來
的理由,也不是試模延遲的藉口。所以,加班一定在所難免。加班的話,當然就提供加班
費。
現在有些團體說要「兩例」。這樣一來,周末除非天災事變都不能加班,會讓我們完全無
法經營下去。趕出貨的時候,不是增加人力就可以解決的。我願意多付加班費,但不要讓
我連拜託員工加班都沒有辦法。更重要的,不應該逼我犯法。
而且,員工也不是不想加班,休息當然很好,但是工作忙的時候,大家也都願意配合。有
剛出社會的製圖科的年輕人到我這裡來,第一年他每個月的薪水是3萬2000元。他就很願
意加班。因為每加班一天,他就是多1000多元。
上個月,我才安排員工到沖繩去旅遊。有時候剛好沒單,或者不趕著出貨,我會在假期前
後讓大家多放1天。員工有急事,我會讓他不用打卡趕快去處理(反而是員工提醒我不打
卡會被處罰)。我們的工作現場氣氛很好,大家都互相幫忙。
有一個單親媽媽,上個月健檢的時候,胸部照X光發現有異狀,我幫他安排到大醫院做更
詳細的檢查,後來發現是良性的。這禮拜剛做了一個小手術,順利成功。全部的費用都是
我支付。去年公司營業額比較少,我一樣是發給2個月的年終。我為員工所做的,都不是
《勞基法》規定的事情。
兩例不適產業現場
難道那些工運團體,周末就沒有加班嗎?給員工的待遇有我給的好嗎?
我的努力沒有人看到,但我反對「兩例」,因為這根本不符合產業現場的狀況,卻被一些
人講成慣老闆。不加班不只是我自己的營業額做不起來。貨如果趕不出來,也會拖累下游
的交貨時間。
追根究柢,趕工不是我們要的,問題出在那些最終端的品牌客戶,工運團體應該要求他們
上市的時間要有點彈性。但是,我知道那些品牌的壓力也很大,晚了一個禮拜上市,斷貨
一個禮拜,就會失去一批消費者。消費者不能得罪,這也是我們自己造成的現實。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007/96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