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挺夏派教徒魏志亘FB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0-09 14:51:39
http://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23063367749377&id=100001371733254
921道歉文的風波終於比較平息了,應該是可以做個小結了。
這段時間不少人與我對話,每個人都帶著不同的東西到來,我覺得是好的(但並不代表我
認同你們所有人帶的所有東西。)。
就先從我的文說起吧,我不知道讀者們花了多少心思去看,又看懂多少。所以我先問一個
問題,你們覺得我這篇文是寫給誰看的呢?是夏林清嗎?是心理系嗎?是朱巫嗎?還是當時正
在閱讀的你呢?
答案應該很簡單吧?當然是你啊。所以不論是我中間比較省略脈絡的敘說事件過程、立場
的陳述,到最後的嘲諷,都是寫給讀者看的,不是特別寫給朱巫看的。
所以就我說的,看得懂的人會問,但不會問太多;看不懂的人不會問,但會嘴一堆。
(如果你看到這裡還想嘴我,只代表你到現在都還沒看懂我在說什麼。快離開吧,別浪費
你我的時間了。)
再來詳談文中比較多人有討論的地方,我想到什麼就說什麼,所以有些順序上不是那麼好

1.誰揍我的呢?
不重要,我也不想追究。我對於人性的體悟讓我不是那麼責怪他(但並不代表我同意他的
作為。)。
2.為什麼我說性侵不是這件事情的重點?
很簡單啊,想像,如果你今天是承辦性侵案的檢察官或者是性平調查小組的成員,你會調
查什麼?明顯就是性侵當晚,頂多再加上隔天巫送醫後的狀況。會調查529文嗎?不會。會
調查713嗎?不會。會調查工作小組嗎?不會。因為這些都不是性侵案的重點啊。
性侵案交給司法去跑,我不是法官、檢察官,不搶他們的工作了,這也是為什麼我用"疑
似性侵"。(結果鄉民、網民超愛當法官。)我那篇文所針對的點是性侵案本案之外的事件
,像是713、529,所以性侵案當然不是重點。
3.工作小組到底違不違法?
我直接舉個例子問你,UBer違不違法?他不違法,但也不合法,只是有爭議。用一句UBer
台灣總經理的一句話我覺得很有道理:我們沒有違法,只是台灣現在沒有一套適合規範UBe
r的法律。
也就是說,我認為工作小組沒有違法,但也沒有合法。這就是最大的爭議點來源,他沒有
法源。
4.我最後的嘲諷是不是又再攻擊朱巫,以及其他有類似經驗的人?
你傻了嗎?你覺得我這篇文是寫給他們看的?當然不是。不要懷疑,我是寫給你看的,這個
你就是你,不是別人。
這件事情對我而言幾乎跟服貿一樣複雜,而多數人卻只是吸收了單方面的資訊就以為知道
全部。
你知道為何英國脫歐公投會過嗎?有一家媒體認為,因為支持脫歐的媒體"總是以簡單的口
號回答複雜的問題"。這次完全驗證這句話,不管是朱巫,還是夏,全部被扁平的看待。
這就是我說的,可憐之人沒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沒有可憐之處。
再來是,受害者立場到底是誰踩上去的呢?529文中,朱巫可能沒有這個意思,所以我的諷
刺文也不是寫給他們的。而是你們這群看529文,又沒真的看懂的人啊,是你們幫朱巫穩
穩地踩上這個位置,更慘的是同時建構了某種傷害。這個建構出來的傷害,連巫想要用92
1的道歉文拆都拆不掉。這裡我就要推薦一部電影啦,The Hunt,中文叫做謊言的烙印,
你們這些將朱巫擺上受害者位置的人,真的是超像片中的那些小孩家長。
5.夏林清到底該不該受到任何懲處?
這個問題我不是很能回答,但是目前沒有可以說服我的理由說他應該被懲處。
他沒有參與工作小組的諮商過程、工作小組內部採用多數共決制,所以他也沒有控制整個
小組。
你們網路上發的所有留言(不要踩在受害者的位置、酒後亂了性...)幾乎都是在713還有前
一次他們私下的談話說的,也就是不在工作小組內,更不是在一個諮商的環境。所以這些
話對我而言,就只是一對師生間的私人談話,難道你跟你朋友的對話也都要拿來被大家討
論嗎?更別說你還要因為這些私下的談話被嘴?這些私下的對話根本不應該作為行政處置中
的理由。
6.已經有性平了,為什麼要成立工作小組?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就要先搞懂性平法。性平法有個預設,今天性案件中的學生是個弱小
無助的人,他要面對學校、老師超想吃案這頭怪獸,所以由國家出面,用性平法從背後給
這個學生支持。所以很重要的,這個法立於一個不信任人的保護預設,不信任學校與學校
老師。因此,性平執行上,是由一群完全的外人進行調查,同時做出調查報告。
這裡出現了一個重要的價值選擇,到底是完全的外人看事情比較公允?還是了解其中脈絡
的人看事情比較公允?你覺得呢?為什麼呢?
我是選擇後者,因為我認為只有當我們去探究其中的脈絡,才可以知道事情的全貌、理解
當事人當下的感受,才不會扁平的看待一個人。就像判斷一句話的意思常常要有前後文才
行。
7.為什麼工作小組可以認定猥褻?
你我也可以認定啊,只是我們的認定沒人鳥理而已啊。
也就是說,誰都可以去認定任何事情(這是網友鄉民的最愛,認定誰誰誰是恐龍法官,認
定誰誰誰就是應該判死刑、認定這是性侵不可能猥褻。),只是這個認定具不具法律上的
效果?
工作小組的認定很明顯的是不具任何強制力的,才有認定猥褻,但王基於某些理由而不接
受朱巫開的條件的情況。所以工作小組的認定,在法律上跟網友鄉民的認定是一樣的東西
,都只是參考(或者說難聽一點,都是屁)。
8.607到底在幹嘛?是不是公審?
請你,先去看完逐字稿,去。
還有人能編出什麼18招之類的,我覺得,猛,真的猛,你淫惹。都可以去寫小說了,沒寫
出個超級無敵霹靂重量級史詩武俠小說簡直埋沒你的才華了。
當天被檢討的對象,包括工作小組、夏林清、朱巫(我不否認他們的確有被檢討)。時間大
概各三分之一。長長的脈絡我就先不全說了,自己努力點,去看完逐字。
9.所以事情走到這裡,我覺得誰該負最大的責任?
就是你,沒錯,就是"你"。
我說過,這件超級複雜的事情被簡單的口號簡化。這件事情最起頭的錯誤,應該是朱巫高
估了大部分人看文本時的智商吧...然後就一路錯下去了。(不服氣我這樣說?不然你敢說
你完全看懂529文要說什麼?)
好啦,最後要說一下,這件事情還沒結束,這只是個小結。現在大家嘴一嘴,沒什麼實際
的影響,但是當更重大的實際影響下來,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我一定會基於我的立場做些
什麼。
真的有想法、想討論的人一樣可以找我討論,但是老話一句,先做功課再來。上次我說的
不夠清楚,這次我條列好了,
0.你想討論什麼?盡量具體。
1.你是否看過兩方的意見了?
1 plus.你是否真的消化你看的東西了?
2.你的立場是什麼?
2 plus.你基於什麼而踩在這個立場?
2 plus plus.有沒有文章已經回應了你採這個立場的這個原因?
所以,不要再貼文章、影片的連結給我了,請你用你的語言說明這文本在說什麼,而你的
感想是什麼?他與你的立場有什麼呼應的?平白無故貼文本給我做什麼?讓我跟你說聲謝謝
,然後封鎖你嗎?如果你沒有做功課就來,我一樣會封鎖你喔。
想幫你們家夏老師護航沒關係直接說就好
不用拐彎抹角打一長串廢文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0-09 14:53:00
我以為他是寫給自己爽的
作者: cattyvirus (像是總統的水母)   2016-10-09 15:24:00
輔大生跟人談智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10-09 15:32:00
who?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6-10-09 15:38:00
廢文一大堆 活著都是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bybe (小p)   2016-10-09 15:43:00
哈哈 是再寫作文喔
作者: goodday06 (goodday)   2016-10-09 16:02:00
更簡單的一句話: 交給法律,何須辯解?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6-10-09 16:06:00
已經黑了 你小結廢話也沒三小路用了.因為社會不信任你門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6-10-09 17:42:00
又是"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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