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ffg (dx)》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tory/1/2018542
: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被爆在梅姬颱風肆虐後帶走台電人員,優先搶修她的選區,洪認為此
: 說法是有人對他造謠汙衊,決定對爆料及報導的相關人等提告。日前諷洪慈庸請飲料是賄
: 賂行為的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今再度在臉書上爆料,指他收到上月30日的行車
: 紀錄器照片,原以為只是洪派助理半路攔車,但現在證明洪慈庸本人也在場。
: 黃士修在臉書上發文《妳好大,我好怕!》指出,前陣子颱風天停電,洪慈庸跨區搶人優
: 先修復自己的選區,還辯稱只是買飲料去慰勞。請問沒事為什麼特地跑去「台電豐原營業
: 所」慰勞?
: 黃表示,洪慈庸被我戳破之後就說要告中天,但是偏偏不敢告他,連他]的全名都不敢提
: 。現在洪寄律師函給那位爆料的台電王姓員工,威脅他若不公開道歉就要提告,該員工嚇
: 得半死,於是向他求助。
: 黃士修說,正巧他收到30日下午的行車紀錄器照片,「原本我以為洪慈庸只派助理半路攔
: 車,沒想到洪慈庸本人也在場啊。」黃嗆洪慈庸不要以為自己當上立委,就只會欺負小老
: 百姓,這件事他管到底了,有種就衝著他來。
: 黃士修更批評律師函上的昔日的社運律師邱顯智,也淪落為欺壓百姓的幫兇,利用一般人
: 聽到會被告就害怕的心態,拿出「已然涉泛刑法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來逼人道歉。
: 黃士修最後表示,真的能告的話就直接告下去了,並貼出中華民國刑法第310條條文:「
: 否則依法追台端之刑事、民事責任,絕不寬貸」他說,這種訟棍手法見多了,並要求律師
: 邱顯智繼續往下讀刑法310條,「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請邱從
: 此不要再對外自稱什麼人權律師。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05331
洪桃園勘災 農委會主委隨行
http://img.ltn.com.tw/2015/new/aug/10/images/bigPic/600_143.jpg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1406574_4.jpg
KMT洪姐也有去勘災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2LRYffd4Rg
也有影片,也有助理,陣仗還比時力洪姐大。
結果時力的洪姐去勘災就是押人,
KMT的洪姐去勘災就是真的勘災???
平平是洪姐,有黨證就是不一樣???
土條,你罵到自家洪姐了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