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Epstein (Cubs)》之銘言:
: 這個事情是這樣。
: 這些喊著憲法的人會說「憲法沒寫總統可以召開這種會議」。
: 「所以總統不可以召開」。
: 這邊又得去看,這個會議是用上班時間在總統府召開的。
: 也就是說,如果蔡英文改成每週日晚上在官邸設宴,
: 即使同樣成員,則沒有違憲疑慮。
: 有違憲疑慮的是把這樣成員的會議拉到檯面上。
: 這告訴我們,做任何事都要偷偷摸摸來,
: 不要常態化更不要拿到檯面上。
: 結論,幹你娘法匠。
所以我之前有問了,還記不記得龍潭案一堆人說陳水扁無罪的理由?
陳水扁召開了會議,把行政院長和經濟部長等人全部抓來開會,掰彎了原先行政部
門的決議,敲定了龍潭購地一事。
替陳水扁辯護的人就說了,這不是「憲法規定的總統職權」,所以就算陳水扁收了
錢這麼做,也沒有對價關係,所以陳水扁無罪。
那麼,如果歷史重演,假設,對,假設蔡英文在這個會議作了同樣的事,是不是也
應該視為無罪呢?